李宝云
简介:
李宝云(Li,Baoyun),
女 ,
65岁 ,
原丹东市生意人。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风湿病、胰腺炎等严重疾病痊愈了。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二零零二年,李宝云被绑架,非法判刑四年,在沈阳市大北女子监狱遭小号等“转化”迫害。冤狱后,历经流离失所的痛苦,二零零八年,流落到海外,现住在美国三藩市。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李宝云从美国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投寄《刑事控告状》,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 二零零零年三月的一天,李宝云去公园炼功被警察绑架到灰帽山派出所,然后当天就送到丹东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被强制每天劳动缝手套十几个小时。绝食了九天抵制迫害,非法关押三十一天后释放。 二零零二年七月八日下午,八、九名丹东市浪头派出所的警察(现在派出所已经解散),以所长王开春、副所长刘军为首的警察强行闯入抄家,绑架李宝云到丹东市浪口派出所。 李宝云的双手被戴上手铐吊挂到派出所的铁笼子上。双臂各挂一个轮胎,头戴一个铁帽子,同时不停地用电棍电击脖子,双臂,腋下,当时脖子都是水泡,他们连续折磨了四、五个小时。先前两只电棍没电了,又新充的另两个电棍电。 上完酷刑被放下来的时候,两臂变成了紫茄子的颜色全部肿了起来。后来他们又把她反扣到铁笼子上直到天亮。第二天下午,直接送到丹东市拘留所,之后转送到丹东市看守所。在没有通知家属、无辩护律师情况下,李宝云遭秘密审判,非法判刑四年。当接到判刑书后,李宝云决定起诉,并写了起诉状,交上去后一直没有回音,没几天就直接被送到沈阳市大北女子监狱。因检查身体不合格监狱拒收而转送到沈阳是监管医院,在监管医院大约半个月左右,身体并没有恢复,再次将李宝云送进沈阳大北监狱。 李宝云被直接被送进小号,小号里不让穿鞋,不让穿内衣和内裤,也不能穿袜子,光身穿棉衣和棉裤,十二月的中国北方非常的寒冷,李宝云被冻的手脚像被动物咬了一样疼痛,身体被疥疮折磨的奇痒无比。后来在强烈要求下才从小号放出。 二零零三年三月份,李宝云被分到了一监区四小队,遭强制“转化”,强迫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不看就被犯人欧打。每天从早站到晚,除了吃饭不站,双腿双脚都肿了。每天晚上睡觉时利用犯人看管李宝云,不允许上厕所,并使出各种招数折磨。在身体极度虚弱的时候,李宝云被减刑九个月释放回家,身体由原来的一百三十斤降到八十多斤。 帽山派出所警察到李宝云儿子家威胁如果收留李宝云就连他们一起离开,李宝云为了不连累家人被迫离开。二零零七年七月,在北京的住处又被警察抄了家,因当时不在家而未遭绑架,与北京法轮功学员王海军一起流离失所,后来到了云南,每到一处,都有警察查身份证,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决定离开中国。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长时间吊拷;
电刑;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非法判刑;
关小号;
逼迫放弃信仰;
罚站;
威胁/恐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丹东市看守所
丹东拘留所
灰帽山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4月28日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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