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三日下午三点多钟,一名卫国路派出所片警、两名社区人员到郑秀坤家,让拿户口本、身份证(告诉他们没有),并在屋里(客厅)录像,之后没说什么就走了。
迫害类型: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七年五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46910.html#1756222927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卫国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5月14日 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