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玉
简介:
王金玉(Wang,Jinyu),
女 ,
60岁左右 ,
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法轮功学员。王金玉、董文华夫妇六十岁左右,原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农机局职工。他们也是法轮功的受益人,多年修炼无病一身轻,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提升道德,改变身体。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深夜,王金玉、董文航、杨士勇挂条幅时被绑架。翌日零点半多,一群警察拿着计算机打印好的拘押证,用王金玉的钥匙闯入王金玉的家抄家,劫掠两本大法书,几张护身符,两个播放器等私人财物。五月十三日,家属找上派出所,警方表示先拘押三天。五月十七日,警方仍然剥夺王金玉、董文航夫妻家属的探视权,并表示事没查清,等查清后再告诉处理结果。 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法轮功学员王金玉、董文化、杨士勇,在喀喇沁旗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二十三天后,于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回家。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深夜被绑架的赤峰市喀喇沁旗大法弟子王金玉、董文航、杨士勇已经于六月五日平安回家。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亮亮与王金玉被绑架案由赤峰松山区公安局转到喀喇沁旗公安局,二人已送往喀喇沁旗。被抄走至少两台电脑,两台打印机,大法书等私人物品。 在二零二一年二月末,王金玉、吉明明被非法开庭。律师辩护,松山区国保跨地区抓人属违法,拥有法轮功资料不违法。松山区国保所谓的证据没转到喀喇沁旗相关部门,法院没有任何证据。王金玉、吉明明二人都说真相币是自己做的,法院未做判决。松山区国保仅凭一张身份证非法通缉吉明明十多年。王金玉家属约见检察官伊志勇,送材料,说明其父无罪。 二零二一年五月,喀喇沁旗法院作出判决,王金玉被非法判刑三年,吉仲明被非法判刑四年,两人现均已上诉。 二人都提起上诉,被迅速驳回。喀喇沁旗法院听上级命令维持原判,疫情原因二人仍关押在喀喇沁旗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末,王金玉、吉明明被转入赤峰四监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抄家;
私闯民宅;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关押;
非法提审;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44142.html#22526225225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33339p.html#21117225254
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6/26/内蒙古赤峰市吉仲明和王金玉被枉判-已上诉-427440.html
內蒙古兩位流離失所多年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99123p.html#20116224914
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98544.html#201223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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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赤峰市喀喇沁旗610
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派出所
赤峰监狱
赤峰市政法委
喀喇沁旗公安局国保大队
喀喇沁旗锦山看守所
喀喇沁旗法院
喀喇沁旗公安局
喀喇沁旗检察院
喀喇沁旗政法委
喀喇沁旗旗委
喀喇沁旗政府
更新日期: 2022年6月17日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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