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雪景(学景)
简介:
赵雪景(学景)(Zhao,Xuejing(xuejing)),
女 ,
64岁 ,
辽宁省丹东市法輪功學員。赵雪景于二零零八年在家中被丹东市元宝区四道桥派出所警察绑架,同年被非法冤判七年。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白天,辽宁省丹东市赵雪景买生日蛋糕时发现有人跟踪,当晚与法轮功学员孙立豪去丹东乐购商场附近粘贴法轮功真相条幅时,被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杜国军等人绑架,他们自称已跟踪赵雪景一年了,并强行搜她们两人全身,从身上搜到钥匙后带她们到各自家中抄家,从赵雪景家中抢走打印机一台,几十本法轮功著作及真相资料,抢走孙立豪家中的一本《转法轮》及几十本真相资料。当晚两人被移送到丹东八道派出所,八道派出所有一警察还说让赵雪景捐器官。第二天下午五点两人被送入丹东金固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五月二十六日,家属得知构陷两人的非法案卷被送交丹东元宝检察院。六月二十七日,孙立豪家属到检察院寻问案卷在哪个部门,出来一位案管科人员告诉:已退回丹东市公安局。赵雪景与孙立豪只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曾被分别判七年和三年冤狱,如今只因张贴法轮功真相条幅又身陷囹圄。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大法弟子孙立豪、赵雪景去丹东乐购商场附近粘贴法轮功真相条幅时,被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杜国军等人非法抓捕、抄家。当晚两人被移送到丹东八道派出所非法取证,之后被劫持到丹东金固看守所非法关押。赵雪景被劫持到是看守所时,是被拒收的,因当时医院确认她血压高达二百四十,但是一个八道派出所警察说:“就是死也死在看守所里。”就硬将赵雪景送进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看守所期间,赵学景被迫害出现心脏病多次突发,出现休克,人事不省,有三次生命濒临死亡,打急救针才脱离危险。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检察院因证据不足把公安送交构陷大法弟子孙立豪、赵雪景的案卷退回公安局。 家属获悉案卷已退回后,随即找到丹东八道派出所所长王立军,要求释放孙立豪,家属表示国家新闻出版署已于二零一一年废止对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按《警察法》之规范执法者藉势藉端,滥权侵害公民权益是要追究责任的。王立军:“不是我们干的,是市国保大队借我们的地,是他们干的。”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家属得知丹东市公安将构陷案卷「加工加料」再送回检察院。 二零一七年九月六日上午,大法弟子孙立豪家属到元宝检察院了解情况,门卫致电有关人员获悉检察院将本案构陷案卷再次退回引起外界关注;丹东市公安国保再次面临选择,这也是挽回错误的机会。积极正面作为是:停止一切对大法弟子的犯罪行为,撤销陷害好人的非法案件,立即无条件释放被非法关押近四个月的大法弟子孙立豪、赵雪景。端正执法依据及维护公民基本人权是执法者应有的职业道德与操守。 赵雪景由于被非法关押迫害,血压升至一百八十,但警察仍不放人。 赵雪景的家属得知赵雪景的案卷第二次被检察院退回后,九月十二日,赵雪景家人聘请的律师到看守所接见赵雪景,她告诉律师:当初她被劫持看守所是被拒收的,因当时医院确认她血压高达二百四十,但是一个八道派出所警察说:“就是死也死在看守所里。”这不象出自于一名人民警察的口,生命是可贵的,一个人对他人生命轻视,其实就是对自己生命的蔑视。 赵雪景说:被非法关押四个月期间,有三次生命濒临死亡,打急救针才脱离危险。现在她血压仍高至一百六十。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两人被非法构陷案已第三次被丹东元宝区检察退回公安。依据法律规定,二次退卷没有新证据就得撤案放人。 现得知孙立豪、赵学景被非法起诉到丹东元宝区法院。(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丹东市元宝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赵学景、孙立豪非法庭审。上午十时左右,两位法轮功学员被带到法庭,赵雪景是被人搀扶进法庭的,身体看起来非常虚弱,孙立豪也显得比被绑架之前消瘦许多。她们俩人从开庭到结束都是被戴着手铐及脚镣相连的刑具。审判台上有四人,两名公诉人、法官及书记员。旁听席上坐有十几位家属及多名八道派出所警察和着便衣的人员。 公诉人当庭宣读对她们的非法指控,即:所谓的刑罚三百条。 两位法轮功学员家属找的都是当地的律师出庭辩护,法官马述和在开庭前就告诉两位辩护律师:如果要做无罪辩护,就别辩了,辩了也没用。两位法轮功学员在庭上都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 赵雪景身体站立很困难,法官让她坐下说,她语气平缓的告诉法官:我们没有违法,二零一一年中国新闻出版署发布的50号令,对法轮功书籍及出版物禁令已经废除。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公诉人对我们的指控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法官,你要对你办的案终身负责的。 最后马述和问她们还有什么说的,她们要求法官及陪审员要依法办案,并要求无罪释放。整个非法庭审时间近一个小时。 丹东法轮功学员孙立豪家人,于一月二十六日,接到丹东市元宝区法院下的被诬判三年,并罚金三千元的判决书,和她同下判决的赵雪景被诬判三年零两个月,也被罚金三千元。孙立豪已递交上诉书。 丹东法轮功学员孙立豪家人,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接到丹东市元宝区法院下的被诬判三年,并罚金三千元的判决书,和她同下判决的赵雪景被诬判三年零两个月,也被罚金三千元。孙立豪已递交上诉书。 两人均已向丹东中级法院递交上诉书。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对法轮功学员赵雪景、孙立豪一审冤案下终审判决。孙立豪、赵雪景只因依法张贴法轮大法真相条幅,被丹东元宝法院分别诬判三年和三年零两个月、罚金3000元。两人上诉。二审丹东中级法院没有公开审理,维持一审冤判。 赵雪景与孙立豪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被丹东国保人员杜国军等警察绑架、抄家。孙立豪与赵雪景都曾遭冤判。赵雪景于二零零八年在家中被丹东市元宝区四道桥派出所警察绑架,同年被非法冤判七年。孙立豪因患有严重的尿毒症,在无药可治的情况下,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很快得到康复,只因坚定修炼,向世人传播福音,于二零零六年被丹东六道口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冤判四年。 赵雪景被非法送进看守所至今,本来身体健康的她,身体出现严重的高血压并持续伴有休克,生命危在旦夕。 丹东元宝法院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以毫无相干的罪名诬判赵雪景三年零两个月,并罚金三千元。 接到非法判决后,赵雪景不服非法判决依法上诉。丹东中级法院没有公开审理,于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对赵雪景下维持一审冤判。 自从赵雪景被绑架,家属就找到派出所要求释放,并写信给检察院,说明她的所作所为根本不构成违法犯罪,再因非法关押期间,高血压、心脏病多次突发,随时有生命危险,请求停止非法羁押,无罪释放。 家属不但没有得到任何音讯,得到的却是法院通知赵雪景将被非法庭审的消息。 赵雪景被非法关押期间,高血压、心脏病多次突发,看守所实施抢救才脱离危险。赵雪景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被劫持往监狱,因检查身体有严重高血压等疾病,被监狱拒收。 过了近一个月后,丹东司法所通知她家人去填写释放表,并说所在社区得证明有此人,才能担保回家。 于是家人找到社区,一个社区人员说:抓人不通知我们,放人让我们担保,我们担保不了,我们不管。并不给家人开赵雪景是这个社区的证明。 家属担心赵雪景的身体,心急如焚,到处找人希望社区能开具证明,但社区还是不做为。以至病重的赵雪景现仍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生命危在旦夕。六月初,家属接到元宝法院电话问:赵雪景以前是否有心脏病史,家属说:没有。 辽宁省丹东市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赵雪景,被非法判刑三年零两个月并罚金三千元,被迫害病危,于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九日被再次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迫害。 后来,赵雪景身体出现走路失衡,有时晕倒的情况,看守所急于将她送到监狱,监狱拒收二次,第三次看守所托关系用“强行入监证”把赵雪景非法关押到辽宁女监四监区。在监狱一年半时间里,赵雪景写过七份“申诉”,有的放到信箱里,有的直接交到检察院警察手里。 被非法冤判三年、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的丹东法轮功学员赵雪景,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一日结束冤狱,被隔离14天后才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非法判刑;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非法审讯;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手铐/脚镣;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10672.html#2081823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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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九年冤狱摧残-辽宁丹东市邵长华又被抓捕
赵雪景病危-依然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
被迫害命危-辽宁丹东赵雪景回家受阻
辽宁丹东孙立豪、李桂琴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赵雪景、孙立豪上诉情况
2016-17年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图)
辽宁丹东赵雪景、孙立豪再次被非法判刑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孙立豪、赵雪景遭非法判刑
丹东法院开庭-赵雪景、孙立豪驳斥非法指控
迫害辽宁省丹东市赵学景责任单位信息补充
检察院三次退卷-辽宁赵雪景仍被关押
丹东多名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到法院
辽宁丹东警察叫嚣-就是死也死在看守所里
检察院再次退卷-辽宁丹东国保何去何从-
辽宁丹东1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
丹东市赵雪景和孙立豪被构陷-检察院已退卷
辽宁丹东孙立豪、赵学景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辽宁省女子监狱(省直)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7号,邮编:110145
辽宁省女子监狱信息:
监狱长:贾福军(原是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办电:024-89296666
副监狱长:徐敏(女,五十左右,未婚,是监狱主管迫害法轮功的)
办电:024-89296633
手机:15698806633
监狱政委:房淑霞(女,五十岁左右)
办电:024-89296677
手机:13390116633
宅电:024-86164016
政委办公室:024-89296677
辽宁省女子监狱医院院长:杨秀明
手机:15698806671
八监区区长 戴静
手机:15698809633
科长 刘屹立
手机:15698806937
指导员 陈笑莲
手机:15698806687
纪委书记室:024-89296818
副狱长办公室:024-89296655
副狱长办公室:024-89296688
副狱长办公室:024-89296633
副狱长办公室:024-89296858
监狱医院院长杨秀明
办电:024-89296859 024-89296862
手机:15698806671
工会主席:024-89296699
政治处主任:024-89296767
狱政科长:024-89296686
狱政处办公室:024-89296687、024-89296689、024-89296690、024-89296691
组织部长
办电:024-89296606
纪委监察室
办电:024-8929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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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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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长
办电:024-89296610
劳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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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监检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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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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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监队办公室
办电:024-89296692、024-89296693、024-89296695
心理咨询室
办电:024-89296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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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科长室
办电:024-89296850
卫生科长室
办电:024-89296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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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教导员
办电:024-89296861
医院值班室
办电:024-89296862
禁闭室
办电:024-89296805
监狱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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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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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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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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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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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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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区三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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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区教导员
办电:024-89296876
五监区教导员
办电:024-89296777
五监区监区
办电:024-89296877、024-89296878
六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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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监区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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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区教导员
办电:024-8929686
八监区监区长
办电:024-89296891
九监区区长
办电:024-89296896
十监区区长
办电:024-89296899
老残监区长办公室
办电:024-89296755
办电:024-89296863、024-89296865
电话(区号均为沈阳区号:024,前四位8929):
监狱领导:杨莉6666,房淑霞6677,王铁6655,郑恩富6767,徐敏6633,于怡6667,李红卫6768,徐健美6688,张 晶6628,孙桂娟6618,王尉6668,王丽艳6699,艾辉6868,马玉琴6877,调研员6617、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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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7010、6602
组织部:柳敬华、骆阳6613 ,谷亚星6605,赵凌凤6657
事业人员管理中心:富荣6787葛丽娟、白辉6659
宣传部:蔡昆6615刘敬、吴冰6609 老干部科:李宏88139760
纪检监察室:林长旭6610,贺玲、赵静6608
审计科:曾国霞6662吕桂芹6625
工会:李晓辉6607,刘忠平6622,蔡兰荣6601
财务科:李迎新6619,王英春、张晓枫6620,梁岩、任越6683
行政科:常恒刚6665,黄蓉、孙国夫6678,孔祥迁、赵佩东6621,徐廷华、杜大庆6679,清扫员6639,包美春6623
信息中心6636
安全管理科:杨克军6612,王乃成6661,李瀛哲、罗维6803
看守大队:于家明、赵哲6692,李菲6658,张瑞彬6853,陈海新6831
警卫室6801
领航室6802
一号监舍6806,二号监舍6810,三号监舍6815,四号监舍6820,五号监舍6826医院住院处一楼6645,禁闭室6805
狱政科:姚彬6686,王治国6687,李璐璐、刘影、刘颖6689,梅直、迟寒6690
教育科:王革6833,陈莹6830,李雁、鲁跃红6837,刘春兰、宋红钰6832,张超、王驰6838
刑罚执行科:张静6850,李贺林、王大治、焦玲玲6851,郑秋菊6839
狱内侦查科:戴英华6660,卢岩、高丹、李晓红6670,监控室6635
生活卫生科:孙德学6856,董芳6700,岑福良、孙向花6691,孙岩、徐曼6765李晓茹6855
警察生活服务中心:于成水6669,孙兴会、冯维6795
财务办公室6663
职工食堂6637
维修办公室6673
办公室6631
锅炉房6880
变电所6879
警示基地办公室:朱袁6856,张群办公室6848传真6611
企业公司:王铁6655,王强6888,桑辉娟6785,王秀红6780
企业管理部:张维国6790,刘玉伟、艾丹阳6781,姜宁6786
人力资源部:邱玫6793,梁亚宁、王海英6791,
生产管理部:王继红6778,匡亮、胡宛君6796,
财务资产部:吕冬雁6797,扬宏辉、李艳霞6782,刘艳梅 6616
接见室:高嵩6682,苗妍、严兵6800,
登记室6696
一楼候等室6629、6697
二楼餐厅6698
管教办公室6640
医院:王丽英6861王 妮娜6860陈静、师静6646杨秀明6671
管教办公室(病房楼值班室)6648
六监区:胡昕6885,艾军6798
管教办公室6882
后勤办公室 6881
食堂值班室6883
二号监舍二楼6811
一监区:王健6866,刘金英6863,符颖6865,吴宏7033
管教办公室6738
一楼值班室6865
五号监舍五楼6829
二监区:徐中华、夏茹6870,丛卓6867,贾迎春6681
管教办公室6681
监区值班室6869
二号监舍三楼6812
二号监舍四楼 6813
三监区:张晓兵6876,郭晓瑞7001,马秀艳、李颖6872,王宏云、于萍6875薛娜、徐静6630
一楼办公室6873
一号监舍三楼6808
一号监舍四楼6809
五监区:李杰6878
五监区李杰6878张延彤、邓萧6695
管教办公室6693
二楼办公室6811
三楼办公室6812
七监区:张秀丽 6889,汤艳、李晶、徐冰6770
一楼值班室6886
二楼办公室6887
四号监舍三楼6822
四号监舍四楼6823
八监区:戴静(监区长)左晓燕、陈笑莲、金正月、刘屹 立
张冬实(八大队四小队长)
九监区:武力、徐敏、袁英慧、李鹤翘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丹东市公安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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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国军
沈阳女子监狱(前称沈阳大北监狱)
丹东市公安局
八道派出所
元宝区法院
:
马述和
元宝区四道桥派出所
丹东市国保大队
丹东市中级法院
金固看守所
丹东市女子看守所(集贤村女子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0年9月13日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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