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三日以来,梅州市兴宁市公安局派出所警察到陈新娥、陈利芳、子尾、远兰、达平、小红、红英、春霞、小珍等法轮功学员家里骚扰。其中陈利芳、子尾、黄小红不在家里。
迫害类型: 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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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兴宁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17年5月29日 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