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荣
简介:
刘秀荣(Liu,Xiurong),
女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淄博市淄川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高旭才、国保大队主任科员韦国宁和一中队中队长于英新,带领松龄路派出所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秀荣。 他们从刘秀荣家里,非法抄走计算机、打印机等物品。当天下午,家人被迫缴纳两千元钱后,刘秀荣以“取保候审”名义,回到家中。 此后,国保警察韦国宁、于英新等人开始以各种形式骚扰刘秀荣,企图向检察院、法院构陷她。 二零一九年四月,国保警察韦国宁、于英新和松龄路派出所的多个警察多次到刘秀荣家中骚扰和所谓的问话,五月上旬,淄川区检察院人员到刘秀荣家中所谓核实情况,五月十三日,淄川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佳霖告知刘秀荣,构陷程序已到法院。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刘秀荣被淄川区法院非法庭审,主审法官李佳霖。 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淄川区法院,在淄川区610办公室的操纵下,对刘秀荣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刘秀荣自信自己无罪,上诉至淄博市中级法院。而淄博市法院未再开庭审判,只是通知刘秀荣家人二审维持原判。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七日,刘秀荣出现严重哮喘症状,上不来气,住院二十四小时,她的家人为她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 二零二零年五、六月份,淄博市中级法院人员联系刘秀荣,说“准备开庭”,可开庭不长时间,又叫刘秀荣到淄川法院,勒索了五千元罚款。 刘秀荣的丈夫李东太,患有脑梗、糖尿病等病症,自二零零六年,病情加重,近似植物人状态,卧床不起。长期以来,李东太依靠刘秀荣照顾和护理,离开刘秀荣的照顾,他无法生存下去。 因此,多年来,刘秀荣既承担着家庭的重担,又抵制着淄川区公安、检察院、法院对她的绑架、骚扰和构陷。但近几年,由于国保和派出所警察多次的骚扰迫害,刘秀荣在压力下经常喘不上气,整夜无法正常入眠,身体难以支撑。 在这种情况下,二零二零年十月份,淄川区国保人员又去骚扰刘秀荣,说管她案子(即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九年间构陷她)的国保警察韦国宁调走了,现在换人了,她的案子还没有结束,还要她去查体等。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份,淄川区国保警察,不顾刘秀荣丈夫瘫痪在床,急需人照顾,而且刘秀荣自身因受迫害,身体出现不良状况的情况下,将刘秀荣绑架,非法关押到淄博市看守所。 刘秀荣被绑架后,丈夫因没人看护,只好被送往养老院。养老院拒收这种重病人,又只好送回家,现在刘秀荣的丈夫瘦的皮包骨头,身上多处褥疮都破了,生命处于危险之中。 据悉,刘秀荣现在淄博市看守所,身体也很不好,其家人找过国保人员,国保人员以管她案子的人调走了为由,推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拘留;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勒索钱财;
骚扰;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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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88587.html#196110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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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人员电话:(区号0533)
淄博市610办公室0533-3915506 、0533-3915507、0533-3918600
主任:翟阳厚 13805334272
副主任 丁雷
淄博市政法委 书记:韩国祥0533-3183774
督查室主任 刘延强
政法委电话:0533-3117678、0533-3182972 、0533-3151169、0533-3111890、0533-3114222、0533-3111355 办公室0533-3183774、政治处0533-3182542、研究室0533-3178673、督查室
0533-3180266、综合治理办公室0533-3183886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610办公室负责人
淄川区610办公室头目李杰,手机:13964437304、
淄川区610办公室电话0533-5138007、0533-5181283、0533-5163808),
副头目:张道国 电话:0533-5276709 13070649510
副头目:陈启立 电话:0533-5280272 13395337157
副头目:陈文玉(兼淄川区公安局副政委)手机:13561697008、0533-2189178(办公)、0533-8750717(宅)
副头目:丁 燕 电话:0533-5181121、0533-5179293(宅)、13561608656
副头目:0533-5181286
淄川区政法委:
书记:高方 手机:13906435399、5163808
常务副书记、区国安办主任:庞义军5181283(办公)、2563786(宅)0533-8751489 手机:13695339983 电话:0533-5178795、0533-8734006(小灵通)
副书记:李杰 手机:13964437304
副书记:5138666、5178550
淄博市淄川区国保大队:
大队长李业路13864468877
教导员李国荣13906439057
副大队高旭才15666703301
主任科员李坤13969329668
主任科员陈启树15666703363
主任科员韦国宁15666701816、13561697100
一中队:
于英新15666703389
白玉萍13561697077
田向东13561607526
二中队:
张学志15666703275
刘莉13869376767
淄川区法院:
院长宗志强5281677
副院长满祉强5284543、2761738、13953391205
副院长王福生5272315、5285799、13964327999
副院长王晓芳5275766、5286858、13606435069
副院长王红梅5265999、5275389、13806434269
纪委书记曹永茂5281577
刑庭庭长赵成刚0533-2651361
刑庭副庭长郑峰0533-5280695
刑庭副庭长靳莉0533-5280268
刑庭副庭长李佳霖0533-5280236
办公室电话(传真)0533-5280687
刑庭5281701、5265999
执行二庭5130401
执行二庭5152236
执行二庭5130403
行政庭5284413
执行三庭5158805
监督庭5184407
法医室5188592
档案科5188591
法警队5272474
行政审判庭5268316
淄川区检察院:
检察长乔秀峰
副检察长:3012502、3012503、3012506、3012505、3012507、3012509、3012568、5336009、012508
公诉人戚加强0533-3012530
公诉人胡婧0533-3012535
责任单位及恶人:
淄博市淄川区公安局
:
韦国宁,
于英新
松龄派出所(原北关派出所)
:
张学智
淄博市看守所
淄川区法院
:
李佳霖
淄川区商城路派出所(原西关派出所)
淄川区国保大队
:
高旭才
淄川区松龄路派出所(原北关派出所)
:
张军
淄川区检察院
淄博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21年4月2日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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