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秀珍
简介:
赵秀珍(Zhao,Xiuzhen),
女 ,
73岁 ,
苏州吴江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下午,赵秀珍和刘喜梅在吴江公园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遭到松陵派出所警察绑架。 下午四点十几个警察和辅警闯入赵秀珍家,赵秀珍跟儿子媳妇住一起,家里有一个小作坊请了一些工人。警察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把家人和所有工人都挟持在楼上一间屋内,不准离开。好久补来了搜查证,开始大肆抄家,抢走真相资料几十份,笔记本电脑两台,十四本法轮大法书等。警察还强行拿走自家作坊的监控录像设备。警察态度恶劣。后来又来拿过一次。 当晚警察绑架赵秀珍的儿子和儿媳俩到吴江公安局松陵派出所。在派出所,儿媳看到警察反复多次提审婆婆和姐姐。警察对其丈夫像审犯人似的,要求坐在罪犯的椅子上,并且锁上,限制自由活动,要求交出身上所有携带物品,兜儿掏了个遍,把裤子皮带也抽走了。 警察对儿媳则是要求解开头绳、搜身。儿媳拒绝。当晚下雨很冷,屋内开了冷空调,儿媳只穿一件短袖。警察对儿媳说:“你坐到那里面去盖个被子(指的是关犯人的铁笼子),我们不锁起来。”警察问儿媳现在是否炼功,身体好不好,知不知道婆婆从事恐怖活动等。儿媳说:“我不告诉你(炼不炼),炼法轮功对身体好,我信仰真善忍,不违法。”儿媳问警察姓名,回答:我是人民警察。警察不敢告诉名字。儿媳在笔录上签了名按了手印。警察还强行对夫妻俩采集指纹和收集DNA,二十四小时以后,十二日晚他俩才被放回家。 儿媳在被非法审讯中还听到警察提到黄振(音,苏州法轮功学员)的名字。警察闲聊时满嘴脏话,对儿媳说钱最重要,其它不要讲。并且听说赵秀珍是十三日晚才被送到吴江看守所,非法审讯超过四十八小时。审讯过程中警察欺骗赵秀珍只要说完经过就放回家。结果派出所给了家属一张刑事拘留通知书,并扬言要送检察院,要判刑。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下午,赵秀珍和刘喜梅在吴江公园讲真相时,被恶人举报,遭到苏州吴江公安局松陵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抄家、非法关押在吴江看守所。当晚,警察绑架赵秀珍的儿子和儿媳到吴江公安局松陵派出所非法刑讯,锁铁椅子,非法搜包清身,抽走裤腰带,强行对夫妻俩采集指纹和收集DNA。警察甚至无理要求赵秀珍的儿媳解开头绳、搜身。非法拘留二十四小时后,十二日晚,才放人。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晚八九点苏州吴江松陵派出所来了四、五个警察到苏州黄振(音)女士家进行抄家,劫走真相资料、法轮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等。黄振是中医院医生,现退休在家,她丈夫说:被派出所绑架后至今未归,已被构陷到吴江检察院。黄振家邻居是警察安插监视他们的,只要有人去都会被问上几句。 二零一七年六月,法轮功学员赵秀珍、刘喜梅、黄征、曹志英被构陷到检察院,并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周一)下午2点30分,苏州吴江松陵派出所来了4、5个警察,直接闯到法轮功学员蒋素根的家中,其中一人威胁老人说:你到吴江来过几次了,你不说我们都知道,黄征、曹志英(63岁)、赵秀珍(73岁)他们都是要判刑的。 据明慧网报导:苏州法轮功学员赵秀珍(七十三岁)、刘喜梅(六十五岁)、黄征、曹治英已被非法构陷到吴江检察院 (二零一七年九月三日) 家人获悉,江苏省吴江市法院预定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四十分对赵秀珍、刘喜梅、黄征、曹志英等四人非法庭审。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法院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上午九点四十分对法轮功学员赵秀珍、刘喜梅、黄征、曹治英非法开庭。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上午八点四十分左右,苏州吴江法院门口布满了警察和便衣,阵势如临大敌,气氛肃杀。原来有四位善良的老太太曹治英、黄征、赵秀珍、刘喜梅将在这里被非法庭审。 三月六日上午九点多,赵秀珍的家属早早来到法院,当她的大儿子与儿媳妇想进法庭时,被告知不能进法庭旁听,理由是他们是赵秀珍的“证人”。在赵秀珍被绑架的当天抄家时,同时绑架了不学法轮功的大儿子与儿媳。在询问记录上强逼他们签了字。所以被他们变成了所谓“证人”。 开庭后,公诉人李琨(女)宣读了冗长的610和松陵派出所提供的诬陷四位老人“破坏法律实施”的所谓起诉稿。八位律师为四位善良老太太进行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一一驳斥了公诉人的构陷指控。 “610”暗中操控法庭,法官周炳红要求律师们在庭审中不准谈论法轮功内容。但到公诉人宣读对四位老人“量刑”后,李律师又讲了:既然不允许讲法轮功内容,这四位老太太就不应该在这里,应该放她们回家。 法庭上,法官周炳红要求四位本性位善良的老太太认罪。年轻的公诉人(女)李琨机械结巴的宣读了冗长的610和松陵派出所提供的诬陷四位老人“破坏法律实施”的诽谤起诉稿。这位风华正茂的年轻女孩子(公诉人)就是这样被邪恶610人员操纵利用着。 非法庭审从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上午十点开始,庭审时长共九个小时零六分,直至晚上八点四十六分才结束。中间三次休庭,晚上八点四十六分闭庭后没有了结果和下文。 庭审进行到晚上八点四十六分,法官周炳红宣布庭审结束。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上午八点四十分左右到晚上到九点,吴江法院对赵秀珍、刘喜梅、黄征、曹治英四位学员非法庭审。八位律师为四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无罪辩护。 近半年后,九月四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到十一点三十分,吴江法院对赵秀珍、刘喜梅、黄征、曹治英四位学员进行了非法宣判:赵秀珍、刘喜梅两位学员均被诬判三年缓刑四年,当天下午被家人领回 赵秀珍、刘喜梅每人被罚款五千元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亲属;
非法关押;
非法批捕;
非法审讯;
违反庭审程序;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恶人举报;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坐/锁在铁椅子上 ;
清身;
人身侮辱 ;
抽血;
非法拘留;
其它酷刑;
非法提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江苏省苏州市赵秀珍、刘喜梅、黄征、曹治英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62372.html#18228221555
苏州四位善良老太太遭非法庭审
苏州市赵秀珍等四位老人面临庭审
江苏省610、警察再骚扰法轮功学员
苏州吴江松陵派出所又绑架抢劫一位老太太
二零一七年八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52065.html#178502028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49634.html#1761323222
苏州吴江松陵派出所绑架赵秀珍等
相关单位及个人:
苏州市吴江检察院 公诉科 办案检察官 李琨 051263969011 苏州市吴江法院 办案法官 周炳红 苏州市吴江检察院公诉科李琨 051263969011 苏州吴江公安局松陵派出所 总机:0512-63456117 主楼二楼B206:63456027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笠泽路和227省道交界处第一加油站后面 苏州吴江看守所 电话:0512-63423329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菀坪社区王焰村
责任单位及恶人:
江苏省610办公室
吴江市看守所
苏州市委政法委
苏州吴江松陵派出所
吴江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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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琨
吴江区公安局
吴江市司法局
吴江市法院
:
周炳红
吴江区信访局
吴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吴江区政府
吴江区委政法委
吴江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18年10月9日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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