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颖(影)
于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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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于颖(影)(Yu,Ying),
女 ,
58岁 ,
辽宁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现年六十四岁的李素娥和五十八岁的于颖均系鞍山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五月九日,她们俩人在讲真相的时候被鞍山市千山分局唐家房派出所警察绑架。目前,于影、李素娥已被关押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二十多天了,于影的身体出现状况,血压升高达到了一百八十。 五月底,于颖的家有两住所被非法搜查。最后一次搜查住所时,唐家房派出所的办案人致电于颖的丈夫,让他到派出所来一趟,当于颖的丈夫到派出所时办案人员徐家林、朱兴业马上把他拉到车里,开到他家楼下,此时已有两名穿便衣的男子在楼下守候。并一同带于颖的丈夫到住所搜查。 六月十五日被鞍山市千山区检察院非法批捕。现(二零一七年七月)鞍山市千山区唐家房派出所的所谓“侦察”已经完结,欲把编造的所谓“案子”移送鞍山市千山区检察院非法审查起诉。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鞍山市法轮功学员于颖、李素娥遭构陷的案卷已分到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王丽达手中。八月十日左右,鞍山法轮功学员于影的律师已向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检察官王丽达提出撤销案件的法律意见书。法轮功学员于影、李素娥素不相识,却被鞍山市公安局指派的唐家房派出所以所谓“结伙作案”构陷出无中生有的案件。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二零一七年十月下旬将法轮功学员于影、李素娥非法起诉到铁东区法院。 二零一七年年末,于影、李素娥被鞍山市铁东区法院刑庭庭长高泰(现任鞍山市铁东区法院副院长)非法审判,两人被非法判刑三年。于影、李素娥遭诬判后上诉,鞍山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维持原判。主审法官侯新刚没有将非法裁定结果通知于影 、李素娥的律师和家人,于影、李素娥于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八日已被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 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于影和李素娥讲真相被抓,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上诉中法,被维持原判,非法判刑两人三年。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送沈阳大北监狱,女子监狱十二监区。 上诉过程中,给法官递送材料和邮寄信件,都接受,不排斥,家属以为明真相会有好结果。没有发到明慧曝光,结果还是维持原判。其实,是一种安抚手段,怕上告。 于影在看守所,期间血压高达220多,低压160左右,2月份看守带出去拍胸片(看守所内部体检医院),胸肌肥大,随时有生命危险。在看守所期间,总有晕倒现象。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送到大北监狱,家属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去沈阳要求会见,队长和副监区长接待,以“学习监规”为理由,不让见。说于影已经吃药,什么时候见,等监狱通知。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现被非法关押在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十二监区。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家属接到队长胡杨电话,告知病情,于颖出现高血压症状,高压200多,低压近120,同时发现子宫肌瘤……血压难以通过治疗控制,有可能发生脑血管意外,危及生命。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家属来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科长陈硕和队长胡杨要求家属在病情告知书上签字,遭家属拒绝。会见时家属发现于颖眼圈发黑,疑似遭到不让睡觉的迫害。 目前于颖身体极度虚弱,走路需要俩人搀扶。 家属现已向监狱提交保外就医申请,并声明:如果于颖在监狱的这段时间出现意外,那么,监狱必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批捕;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鞍山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张代勇被起诉
辽宁鞍山市45名目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于影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命危
辽宁省鞍山市于影、李素娥被劫持到大北监狱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71372.html#1872102943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60224.html#18129221347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56694.html#171117234722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56152.html#171031221422
辽宁鞍山法轮功学员于影、李素娥被构陷到法院
辽宁省鞍山法轮功学员于影、李素娥被迫害补充
辽宁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于颖、李素娥遭迫害近况
辽宁鞍山市于颖、李素娥被非法批捕
辽宁鞍山李素娥、于影被非法关押(图)
相关单位及个人:
辽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育新 路7号邮政编码:110145
鞍山市铁东法院:
刑庭庭长高泰18604120031、(于影、李素额案主要责任人) 空号
法官黄进18241288188、停机
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
高欣15842010166 空号
鞍山市千山区唐家房派出所:
电话: 0412-2462611
所长杨振宇13942286922、13050002033宅0412-8665833
副所长徐家林(办案人)
警察朱兴业(办案人13130089513
鞍山市铁东法院: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265号,邮编114007
电话:0412-5898857
常务副院长朱安15694128831
刑庭庭长高泰18604120031、0412-2696023(于影、李素额案主要责任人)
法官颜容18841236910、0412-2696085
法官黄進18241288188、0412-2696041
王冰(刘井宇主要责任人)
内勤李广志0412-2696093
陪审员:朱芳瑶、赵珍妮0412-2696035
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号
电话:0412-2697666
公诉科检察官王丽达 0412-2697553
检察长王晋鲁13304128886办4891801
公诉科高欣15842010166、0412-2697596宅6363953
李海明、李兆鹏、闵难、秦箫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沈阳大北监狱
铁东区法院
:
高泰
千山公安分局
千山区检察院
鞍山看守所
千山区唐家房派出所
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
:
王丽达
鞍山市中级法院
:
侯新刚
更新日期: 2022年12月10日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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