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敏
简介:
周敏(Zhou,Min),
女 ,
67岁 ,
山东省泰安市法轮功学员,泰安市泰山区铜丝铜网厂退休职工。一九九九年八月,周敏欲进京上访,在车站被站前派出所警察拦截,泰山区财源办事处副书记把她带回后,软禁在宾馆一星期。六人全天看管,逼写不去北京的“保证书”。 一九九九年九月,周敏再次北京上访,在汽车站被截回,泰山区公安分局政保科副科长高传峰等人将她劫持到新泰非法拘留七天,又转到泰山区拘留所关押八天,逼交伙食费三百多元。这期间恶警将周敏家中的大法书、大法资料、录像带、录音带等个人物品抄走。 一九九九年底,财源办事处的人又把她从家里叫出来,软禁在招待所,逼写不学不炼的“保证书”。周敏绝食三天被放回。 二零零零年夏天,周敏因在泰城散发真相资料,被岱宗坊派出所警察绑架,泰山区公安分局政保科副科长刘化文等人将她非法关押到肥城看守所一个月,逼交生活费六百多元。 二零零零年十月,泰山区公安分局四恶警把周敏从家中骗出,绑架到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天后,被泰山区公安分局政保科长张继轩、副科长刘化文等人(其中有两个女警察)绑架到济南山东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在劳教所,周敏与其他学员炼功被关小号,周敏绝食抵制迫害。三天后被灌盐水,致使她嘴上爆皮,嗓子嘶哑说不出话来。还被铐在椅子上,两男警(在场的女警称他们为“领导”)一边一个电她的手背,问还炼不炼,说炼就一直电下去。整整一个下午没有停,两手都电糊了。女警看不下去,吓得跑出去。 周敏被关小号二十多天,一直铐在暖气片上,从没睡过觉,即使吃饭、方便也只给松开一只手。期间还双手被吊铐起来大半天。每天被强逼洗脑、看邪恶录像。又被强迫做奴工,早晨五点起床,直到晚上十二点,有时到凌晨二点。做被面绣花、彩带缝花、插圣诞球、糊纸盒、铅笔装盒、描花瓶(稀料有毒,伤害身体)等。 在劳教所里,周敏的身体受到严重伤害,二零零二年三月离开劳教所时,子宫肌瘤已十分严重,流血不止,只得到医院作切除手术。周敏被非法劳教期间,铜丝铜网厂开除了她的公职。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周敏发真相材料,被岱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焦玉忠指使恶警孙涛、彭桂芬等人绑架到泰安市看守所。周敏绝食一星期,被放回家。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七日,周敏正在工作,被岱岳区公安分局孙涛等人绑架到市看守所,抢走她的小灵通手机。在这期间,恶警在周敏家中无人的情况下,拿着家里钥匙抄了她的家,抢走大法书、大法资料、新购台式电脑、激光打印机、五千元等个人财物。 二零零四年四月一日,周敏被岱岳区公安分局恶警彭桂芬等人绑架到济南山东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在劳教所一大队,周敏遭到强制洗脑,周敏高喊“法轮大法好”。恶警把她的嘴用胶带封住,大队长刘瑞芬亲手将她脚尖点地吊铐三天三夜。恶警轮流看管。吃饭、方便也只给松开一只手,致使她两腿红肿,排不出尿来。 恶警以“对抗改造”、“违犯所规队纪”等罪名一直把她关在小号里加重迫害。期间,恶警和那些邪悟的人对她肆意打骂、体罚、不让洗漱、不让方便、不让睡觉是经常的。平时每天到夜里十二点才躺下,早晨四点又叫起来长期罚坐,每顿饭只给一个小馒头,不给菜、不给汤。周敏绝食抗议迫害,高喊“法轮大法好”,又被刘瑞芬铐在楼梯上七、八昼夜。 二零零五年六月,周敏被转到严管大队(大队长是王淑贞),她和另外五名拒不“转化”的学员关在十来平方的屋子里,三名卖淫的普教与她们同住一室看管。两个月的时间里,关着门窗,再热也不让打开,吃喝拉撒都在屋里。不让洗脸、不让换衣服(看管把她们的衣服都藏起来),每天高音喇叭播放劳教所的邪恶规定和一些谎言邪说。为抗议迫害,她们集体绝食,恶警就把她们分开单独关押,并野蛮灌食。 由于疼痛,周敏自己往外拔管子,他们就再给她再插上,并把她绑在死人床上,绳索把她的胳膊都勒紫了。那时节正值气温骤降,也不让她加衣服,冻得她发高烧。从死人床上解下来时,周敏都不能动了,尾椎处肿起了个大包,疼痛难忍。后来知道,连被灌食的钱都从周敏的账上扣。 二零零七年三月底周敏才从劳教所回家,同年八月因去学员家,又被泰山区公安分局恶警绑架。一关进市看守所周敏就开始绝食,三天后,转到济南山东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现在还在被迫害的大法弟子有: 一大队:杨文华(新汶)、周敏(泰安)、李秀芸 二大队:王秀荣(聊城)、段家芝(临沂) 五大队:刘桂敏(蒙阴)等 为对大法弟子进行身心摧残及最大限度地榨取大法弟子的劳动力,劳教所逼迫大法弟子超时劳作,用劳役迫害大法弟子。 大法弟子被非法投放到劳教所后,就得“认罪服法”,否则就被视为不服从管教,而接受干警的“任意整治”。大法弟子的基本权利几近被剥夺至尽,甚至包括向家打电话及与亲人会见的基本权利都没有。 劳教所怕电话号码外泄,不让大法弟子给家人打电话,谎称电话坏了。至今电话已“坏”了一、二年了也没有修。让大法弟子与亲人会见成了劳教所要挟大法弟子与亲人认可劳教与转化的条件。 对不转化及声明转化作废、要求无罪释放的大法弟子,劳教所以“对抗改造”、“违犯所规队纪”等罪名来关禁闭、关小号逃避视线,加重迫害。期间对大法弟子肆意打骂、体罚、酷刑折磨、电棍电击、不让洗漱、不让方便、不让睡觉是随时随地任意使用的。 二零零七年八月,在劳教所里周敏继续绝食。为不让恶警灌食,她吞了一根钉子,当天就被转到最邪恶的四大队。大队长代秀峰、副大队长李立娟专门安排最坏最恶毒的普教看管她。其中一个叫尚梅的,体重二百多斤,因在社会上惯打恶架,被两次劳教,她对已绝食数月的周敏拳打脚踢、推搡,抓住她的衣领提起来反复往地上蹾。 恶警代秀峰不给周敏饭吃,还构陷周敏,说周敏绝食,野蛮的给周敏灌食,不让周敏睡觉,冬天把周敏新买的棉衣拿走、连身上穿的棉衣也被恶警代秀峰拿走充公,逼着犯人打周敏,并叫嚷着,如果谁善待周敏就给谁加期。 后来换了两个姓刘的普教,经常按住周敏暴打,把周敏的手背被打得黢紫,肿得老高。在这里一年多的时间里,周敏被凌辱、打骂、虐待。她被打的经常站不起来。那些没有人性的普教毒打了周敏,副大队长李立娟还让打手刘某两人当着周敏的面写假材料,证明是周敏打了她俩,而不是她俩打了周敏。 二零零九年六月,周敏的腿骨被打断,不能动了。到武警医院去检查,医生对劳教所的人员说,要立即做手术。劳教所为了推卸责任,打电话叫周敏家人把她接回家。 由于中共的长期迫害,周敏的身体受到严重伤害。丈夫承受不了邪党的压力,与她离婚。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四日晚九时许,山东泰安市三位善良妇女周敏、张丽萍、亓东玲散发法轮功真相材料时,被恶人构陷,被新泰市国保恶警绑架到青云派出所,遭冯大勇等恶徒毒打电击。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山东新泰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周敏、张丽萍非法开庭,家人聘请的北京律师出庭作无罪辩护。 周敏和张丽萍,对被强加的一切罪名都不承认,也不承认所谓物证,只是当庭讲真相。 整个庭审过程中,审判长没有限制也从未打断律师的辩护,公诉人提出的所有指控都被律师驳回,显得理屈词穷,非常尴尬。下午一点十分,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周敏和张丽萍先后被非法关押在新泰市看守所,后又转押于泰安市看守所。历经七个多月的囚禁迫害后,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被新泰市法院非法庭审。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九日,新泰市邪党法院置法律、法规、基本事实于不顾,枉法判处周敏、张丽萍各四年徒刑。审判长是白彦平;代理审判员是王洪凤;陪审员是张明照。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周敏、张丽萍被劫持到山东省女子监狱关押迫害。泰安市、新泰市的“610”、公、检、法、看守所,谁也没有告诉周敏、张丽萍的家人她们被劫入监狱的消息。 周敏被劫入狱后,一直绝食抗议非法迫害,每天被弄到山东省武警医院去强行输液,已是骨瘦如柴,完全脱相。包夹犯人不停的呵斥,无论年龄大小,文盲、残疾人都被逼写“思想汇报”。张桂芹的右手残疾,也强迫她写,还要在一百六七十人面前念。达不到要求的要挨白眼、挨骂、罚站或者遭全监舍人欺负,开批斗会等,象周敏、张桂凤等被关禁闭迫害,被迫害的不行了就送医院,稍微恢复就再继续迫害。 周敏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出狱回家。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泰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岱宗坊派出所的十几个警察,带三辆警车、一辆卡车,将周敏家的防盗门撬烂闯入家中,绑架周敏。所有大法书、电脑、打印机、真相年历、耗材等被尽数抄走。周敏先后被非法关押在新泰市看守所、泰安市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泰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打电话叫谢清玲等学员的家人去签字,证实谢清玲、李存国、高方强、杨慧霞、周敏五位法轮功学员已被非法批捕。 泰山区公安分局“610”、国保大队把构陷周敏的案卷交到泰山区检察院。泰山区检察院又把周敏非法起诉到泰山区法院。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十时许,周敏人在泰安市看守所,泰山区法院通过视频在审判庭对她非法开庭。审判长称:你要认错认罪,争取从轻处理。周敏说:我没有错,也没有罪,我没做过任何坏事,我所做的只是在救人,让人得福报,是你们在犯罪。 审判长称你反党。周敏说:我谁都不反,我只是在为人民造福。你们看看那些真相资料上写的,都是叫人修心向善,明白真相得福报的事。我没有违犯任何一部法律,我没有错,你叫我认什么错,你们说我错在哪里?错的是你们。 审判长、公诉人和在场的公安人员都鸦雀无声,无言以对。审判长一再要求周敏认错,周敏始终坚持说自己没错、无罪。审判长一看无法按他们的想法审下去,只进行了半个小时,就草草宣布结束。 审判庭里,只有周敏的一位亲人和两位朋友在场旁听。三个公安坐在他们的前面,让他们看不清审判长、公诉人、陪审员、书记员的情况。而且显示周敏图像的大电视屏幕是对着审判长的,旁听席上根本都看不到周敏的图像,只能听到她的声音。 法庭之后宣布对周敏判刑五年(勒索罚金数额不详)。周敏不服判决上诉到泰安市中级法院,泰安市中院非法裁定维持原判。周敏于二零二一年年底被非法关押至山东省女子监狱。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电刑;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剥夺睡眠;
关小号;
体罚;
不准上厕所;
其它酷刑;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坐小板凳;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拘留;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摧残性灌食;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长时间吊拷;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铐在某处上;
严管;
洗脑/送洗脑班;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关禁闭;
定期思想汇报制度;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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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市三位妇女被国保恶警毒打电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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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1日大陆综合消息
责任单位及恶人:
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浆水泉劳教所)
:
刘瑞芬,
王淑贞
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浆水泉劳教所)
:
戴秀凤
山东省女子监狱
新泰市看守所
泰安市中级法院
泰山区法院
肥城看守所
泰山区公安分局
:
刘化文,
高传峰
泰山区检察院
新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
冯大勇
泰安市看守所
泰安市岱岳区治安大队
:
孙涛
岱宗坊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2年2月14日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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