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十二月的一天清晨,施荒地派出所十多个警察去李光辉、刘海燕家,说是例行检查,查看了李光辉、刘海燕的身份证就走了。李光辉、刘海燕下楼后,在路上被调兵山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张凤来带领的十来个人绑架,劫持到调兵山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二天。张凤来非法勒索李光辉母亲一万元钱(李光辉、刘海燕各五千元),没有任何收据和手续。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勒索钱财;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调兵山市国保队长张凤来的恶行
责任单位及恶人: 调兵山市公安局 调兵山市拘留所 施荒地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6月11日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