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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征 (黄振)

简介:
黄征 (黄振)
(Huang,Zheng), 女 , 80岁 , 江苏省苏州法轮功学员(退休中医院医生)。

2017年5月12日,黄征、曹志英遭到松陵派出所警察绑架。现案子已到吴江检察院批捕科。

2017年7月14日(周一)下午2点30分,苏州吴江松陵派出所来了4、5个警察,直接闯到法轮功学员蒋素根的家中,其中一人威胁老人说:你到吴江来过几次了,你不说我们都知道,黄征、曹志英(63岁)、赵秀珍(73岁)他们都是要判刑的。

2017年6月,法轮功学员赵秀珍、刘喜梅、黄征、曹志英被构陷到检察院,并非法批捕。

据明慧网报导:苏州法轮功学员赵秀珍(七十三岁)、刘喜梅(六十五岁)、黄征、曹治英已被非法构陷到吴江检察院 (二零一七年九月三日)

家人获悉,江苏省吴江市法院预定于2017年11月23日上午九点四十分对赵秀珍、刘喜梅、黄征、曹志英等四人非法庭审。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法院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上午九点四十分对法轮功学员赵秀珍、刘喜梅、黄征、曹治英非法开庭。

2018年3月6日上午八点四十分左右,苏州吴江法院门口布满了警察和便衣,阵势如临大敌,气氛肃杀。原来有四位善良的老太太曹治英、黄征、赵秀珍、刘喜梅将在这里被非法庭审。

开庭后,公诉人李琨(女)宣读了冗长的610和松陵派出所提供的诬陷四位老人“破坏法律实施”的所谓起诉稿。八位律师为四位善良老太太进行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一一驳斥了公诉人的构陷指控。

“610”暗中操控法庭,法官周炳红要求律师们在庭审中不准谈论法轮功内容。但到公诉人宣读对四位老人“量刑”后,李律师又讲了:既然不允许讲法轮功内容,这四位老太太就不应该在这里,应该放她们回家。

法庭上,法官周炳红要求四位本性位善良的老太太认罪。年轻的公诉人(女)李琨机械结巴的宣读了冗长的610和松陵派出所提供的诬陷四位老人“破坏法律实施”的诽谤起诉稿。这位风华正茂的年轻女孩子(公诉人)就是这样被邪恶610人员操纵利用着。

非法庭审从2018年3月6日上午十点开始,庭审时长共九个小时零六分,直至晚上八点四十六分才结束。中间三次休庭,晚上八点四十六分闭庭后没有了结果和下文。

庭审进行到晚上八点四十六分,法官周炳红宣布庭审结束。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上午八点四十分左右到晚上到九点,吴江法院对赵秀珍、刘喜梅、黄征、曹治英四位学员非法庭审。八位律师为四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无罪辩护。

近半年后,九月四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到十一点三十分,吴江法院对赵秀珍、刘喜梅、黄征、曹治英四位学员进行了非法宣判

黄征、曹治英每人被罚款二千元。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黄征、曹治英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当天被带回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11月11日上午,黄征、曹治英回家。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一日晚5:30分左右,黄征(女)70多岁的老人,被桃花坞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并抄家,于当晚12点回家已回家。

二零二一年七月五日(周一)苏州市桃花坞派出所来了三个人到黄征家,说黄征有事情(案子)还没解决,请配合他们到(吴江检察院)走一趟?黄征老人想也好,就借这个机会跟警察讲讲法轮功的事实真相,于是就上车了。到了警车上,桃花坞派出所的警察称呼黄征阿姨,说你在家炼功没事。黄征说:你看我身体这么好都是法轮功给的。
到了吴江检察院,一个女检察官(约四十岁左右)嗓门很高的对黄征老人喊道:你认识王雪英吗?黄征老人说,“我一个字都不会回答你,我没有错、更没有违法。
吴江检察官(女)继续对黄征老人喊道:这些法轮功资料是你给王雪英的吧?你给王雪英造成的伤害,她在受苦受难,都是你害的,你害了王雪英一家人,你有没有善心?事后,得到王雪英本人证实,她在家好好的什么事都没有。所谓的“检察官”在胡说八道。

结束后,女检察官给了黄征老人一张空白的《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两张一模一样的《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苏州桃花坞派出所将黄征送回家。下车时,黄征对警察说:你好自为之,请记住法轮大法好。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八十岁的法轮功学员黄征老太太被苏州市吴江区法院非法开庭,黄征的陈述和律师的辩护有理有据,但当庭没有宣判。

三个多月后,二零二二年五月九日,黄征拿到吴江区法院诬判的判决书——刑期三年半,还要勒索罚金四千元。七月二十四日,她收到吴江法院《收监决定书》,面临非法收监。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二日至十五日,黄征从先后去了四趟苏州中级法院,大厅接待人员询问了情况,表示因为黄征没有手机,不能接收她的上诉书,建议邮寄。

无奈,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九日,黄征到邮局以挂号信,分别寄给吴江法院任远航法官和中级法院负责人。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黄征又去中院查询,工作人员推诿说,没有收到黄征的上诉书。律师打苏州中级法院的电话询问,没人接电话。接着,黄征又去找到苏州中级法院的工作人员说:你先把上诉材料送到吴江法院,黄征照办了。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三日,黄征给吴江法院任远航法官写信,进一步声明大法被污蔑的真相,并要求尽快把她的上诉状寄往苏州市中级法院。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六日,黄征收到吴江法院回复,黄征的上诉书和案卷材料已寄给苏州市中级法院。

二零二二年七月五日,黄征去中院查询到了上诉状,已收到并已立案,接待人员叫徐莉娜,黄征又提交了辩护词和一封劝善信,由她转交给法官。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五日,苏州桃花坞派出所通知黄征去一趟,苏州中级法院来了两个人:法官助理丁培哲,书记员戴翼。谈话结束后,他们要求签字,遭黄征拒绝。还有两个法官参与二审,法官辛以春和法官吴继华。在交谈中,黄征给他们讲了法轮功被抹黑的事实真相。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日下午一点三十分,书记员戴翼、法官助理丁培哲再次到桃花坞派出所,向黄征宣布苏州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落款是审判长辛以春,审判员吴继华、徐莉娜,法官助理丁培哲,书记员戴翼。

同时,他们又宣布对黄征进行从新取保候审决定书,以前的不算了。可见,这个吴江法院没有丝毫的严肃性,取保候审期限为十二个月,要求黄征签名,也遭她拒绝。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黄征收到了吴江法院一张《收监决定书》,内容:本院……判处被告人黄征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现因判决已生效,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决定:将“罪犯”黄征收监执行。

然而,黄征年逾八旬,因为修炼法轮功做好人,而被中共多次迫害关押,导致老实善良的老伴胡志良受到中共警察的惊吓,进而瘫痪在床。她老伴已经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平时由黄征在照料着老伴,由于黄征再次被非法判刑冤狱迫害,这个家再次面临支离破碎。

迫害类型: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违反庭审程序骚扰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批捕非法审讯抄家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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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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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法院
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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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年8月14日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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