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朝华
简介:
曾朝华([Ceng;Zeng],Chaohua),
男 ,
56岁 ,
汉中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汉中市法轮功学员曾朝华在西安市遭莲湖区公安分局绑架并被非法逮捕。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汉中市法轮功学员曾朝华被西安市莲湖区法院非法判刑7年(二零一四年四月--二零二一年四月),被劫持到渭南监狱迫害。霍彪任当时刑庭副庭长。 曾朝华在渭南监狱第五监区(该监区现在只非法关押他一名法轮功学员)。 汉中法轮功学员曾朝华、富平法轮功学员张军权、河北法轮功学员张旭午等人每天被强制出工(奴役)十二、三个小时,从早上七点到晚上八点左右才收工,只有礼拜天才能休息一天。 陕西省渭南监狱是陕西省集中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狱。汉中法轮功学员刘伟、张旭午、曾朝华,宝鸡法轮功学员王全禄也受到了强迫超负荷劳动等各种迫害。每天六点起床吃饭,七点左右出工一直干到晚上八、九点才收工。 二零一三年四月曾朝华遭西安市莲湖区公安局暴力绑架,后被莲湖区法院枉判七年,其间遭受殴打、体罚、劳役迫害等酷刑折磨,二零二一年结束冤狱回到家中。 二零二二年曾朝华已满60岁,到了办理退休手续的年龄。当地社保部门却以判刑为由,退回了冤狱期间家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同时,曾朝华九年的义务兵也不计工龄年限。本应42年的工龄却变成了20年。近期,发放的退休金已到个人账户,曾朝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仅1200余元。
迫害类型: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陕西汉中退伍军人曾朝华遭七年冤狱-退休金被克扣
陕西省法轮功学员二十年遭受中共迫害综述(3)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97945.html#19122823280
陕西省西安市法轮功学员马蕴华遭非法批捕
-371081.html#1871503824-18
西安法院绕过律师对赵燕峰等偷偷开庭
陕西省渭南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
相关单位及个人:
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柴家十字88号 邮编:710003
构陷法轮功学员赵燕峰的办案法官:莲湖区法院刑庭副庭长 霍彪 电话:029-87627239 ;中院办案法官: 骆成兴(审判长) 张燕萍 袁斌 电话:029-87658229
责任单位及恶人:
渭南监狱(陕西省第二监狱)
:
张中秋
莲湖区公安分局
莲湖区法院
:
霍彪
更新日期: 2023年4月20日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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