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萍
简介:
刘学萍(Liu,Xueping),
女 ,
年龄未知 ,
北京市延庆区法轮功学员,延庆区康庄镇榆林堡村人。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一日王金兰、刘学萍在讲真相中被恶人举报后被绑架,现刑事拘留在北京昌平。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日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榆林堡法轮功学员王金兰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刘学萍外出做真相救人,被恶人发现举报,十日夜间12点延庆公安局国保大队带领一帮警察闯入王金兰、刘学萍家抄家,把王金兰家的打印机,电脑所有大法的东西全部抄走,被关押在昌平看守所。 王金兰、刘学萍于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被劫持到洗脑班于七月十四日回家。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早晨七点半,大法弟子王金兰、刘学萍分别在自己家中被康庄派出所警察王磊和李浩然再次绑架,非法关押在昌平看守所,并告诉她们被逮捕。现在她们面临延庆法院非法庭审。因王金兰先前(二零一七年六月十日)遭绑架时,被绑在铁椅子一夜,造成四肢麻木,记忆力急剧下降,特别是双腿由于被绑长时间过长,造成双腿不能自主。回家两个月里后,经过学法炼功恢复行动自如。这次再被囚禁在昌平看守所,不能正常的学法炼功,结果双腿再次出现麻木不能行走。律师会见时,她是被两个人架着到会见室的。 延庆法院受理王金兰和刘学萍构陷案的法官是李双。目前,律师已经和李双法官通过电话,对法官明确表示要给二人做无罪辩护。家属用书信的形式也向法官和检察官表明自己无罪。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上午十点半,延庆法院对王金兰和刘学萍开庭,律师针对公诉人的起诉做了无罪辩护。当时王金兰坐着轮椅出庭,因为康庄派出所警察王磊、李浩然在绑架王金兰的当天晚上,把她长时间绑在铁椅子上造成王金兰的腿不良于行,律师为此提醒法庭重视造成王金兰双腿不能行走的原因,要秉公执法对造成王金兰身体病残的责任人依法究责。年后一上班,王金兰委任律师就接到了延庆法院的通知,说王金兰的案子因证据不足退回延庆检察院。三月二十日,延庆检察院结束”补充侦查”,把构陷案卷送交法院;次日,法官李双到昌平看守所会见王金兰,告诉她法院要再次开庭。律师自法院确认公诉人仅添加一份违法的“证据说明”。 二零一八年五月份,北京延庆法院对陈仲莲、王金兰、刘学萍三位老太太二次所谓“补充”开庭,律师再次对公诉人提交的所谓“补充证据”给予依法辩护,指出补充的内容是无效的,不能作为证据。延庆法院法官李双、公诉人刘雪妍,根本不尊重事实,错用法律,仍然延续这么多年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方式:先定罪,而开庭只不过是掩人耳目的走形式。实质在明目张胆践踏法律维持中共的迫害,诬判法轮功学员陈仲莲三年半、王金兰两年半、刘学萍一年。 刘学萍结束冤狱于二零一八年秋回家。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批捕;
非法审讯;
非法起诉;
违反庭审程序;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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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55844.html#17102404557
时隔三个月,延庆大法弟子王金兰和刘学平再遭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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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信息
北京市延庆区法轮功学员近期被迫害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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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昌平区看守所
康庄派出所
:
李浩然 ,
王磊
延庆区法院
:
李双
昌平区拘留所
昌平县看守所
延庆检察院
:
刘雪妍
延庆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24年6月30日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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