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宁夏石嘴山市被非法劳教的男性法轮功学员:张晓宁3年,张连弟3年,杜光明(个体老板)3年。被非法劳教的女性法轮功学员:杨田云3年,李兰凤3年,何爱芝3年,张桂英3年,杜玉兰3年,王建英3年,单金兰3年(监外执行),李爱玲1年。曾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黄秀英(女,满族,人大代表)3年;黄秀英的弟弟曾被非法判刑(刑期不详);姜玉荣(女,74岁,供电局退休人员)曾被非法判刑 2年(缓刑)。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宁夏石嘴山市杜光明等人曾被非法劳教、判刑
责任单位及恶人: 石嘴山国保大队
更新日期: 2017年6月30日 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