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爽
简介:
陈爽(Chen,Shuang),
男 ,
26岁 ,
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打工。湖北大法弟子陈爽于二零一七年三月到深圳打工。二零一七年六月四日上午,深圳市龙岗区法轮功学员陈爽上班时被当地派出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派出所)和当地国安局绑架,抄走一台笔记本电脑等。后被刑事拘留,非法关在龙岗区看守所。 陈爽亲朋为了了解情况,就只有请律师。但律师怕被骚扰,于是申请亲属辩护。由于在外省来去很不方便,就把申请亲属辩护的委托书、法律意见书一起寄到当地检察院、法院等。法院审判长告知陈爽家人,亲属因修炼法轮功被劳教过而不批。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陈爽一案开庭审理,在场人员只有:一个审判长,两个培审员,一个记录员,两个法警,两个公诉人,一个陈爽亲属委托的辩护律师,陈爽和他的四个亲属。 开庭前,法院门前没贴任何开庭通告。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审判以公开庭审为原则,本来审理案件就是应该公开。 公诉人没有举证受害人陈爽破坏哪一条法律、法规的实施。辩护律师指正:当事人陈爽更没有破坏哪一条法律、法规的实施,不构成破坏法律实施罪,因此陈爽无罪。最后审判长问陈爽的辩护律师是什么意见?辩护律师说:我的当事人无罪。审判长问法轮功学员本人有什么意见?陈爽说本人无罪。最后审判长问公诉人有什么意见?公诉人也没说什么了。审判长宣布审判到此结束。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对陈爽进行第二次非法庭审。他们以陈爽的电脑中有电话号码作为所谓“证据”。律师提出要求他们去广东邮局查记录,邮局没有记录。最后公诉人说,法院怎么做,他没有意见。 陈爽的亲人在中共法院对陈爽二次非法庭审中知道:深圳市龙岗区610、公检法等一套人员是从监控头中偷视陈爽贴了几条“法轮大法好”粘帖,就以这为借口去绑架陈爽,然后再从抢去的旧电脑中有电话号码(大部分是空号),以此作为所谓“罪证”。 陈爽的辩护律师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告诉陈爽的亲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法院枉判陈爽七年。陈爽的亲人叫亲戚去法院拿判决书准备上诉时,法院说要等到十天过后才能给。但上诉书上要求写判决书上信息。八月八日才知道:陈爽被非法判刑七年,并被非法罚款一万元。 陈爽目前在广东省韶关监狱(42监室)遭迫害。 陈爽,二零一八年七月被深圳市龙岗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被勒索罚款一万元。目前仍在广东省韶关监狱遭迫害。
迫害类型: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起诉;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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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70393.html#1862822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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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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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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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3年1月1日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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