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建国
简介:
苗建国(Miao,Jianguo),
男 ,
41岁 ,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锦州铁路东车辆段设备车间电工。苗建国的单位领导跟“六一零”、政法委、恶警串通,多次迫害苗建国,叫苗建国写保证,可苗建国一再向领导讲真相,邪恶之徒不但不听反而多次抓苗建国,非法拘留苗建国。刑拘很长时间,最后向家人勒索了很多钱,才把苗建国放出。上班之后,恶徒仍然让苗建国写保证,还让人看着苗建国,还把苗建国的工资都扣了,一个月仅剩三百元钱。 二零零二年,单位领导骗苗建国说,找苗建国谈话,然后来了四名便衣警察,警察抓苗建国,苗建国当时抵制恶人,恶警没有得逞,只见一名恶警打手机,不一会儿又来了四、五个恶警,八九个恶徒一拥而上,全下手,当时把苗建国按在地上,其中一个恶警脚踩着苗建国嘴,还有踩苗建国的头,八九个恶警连打带踹,就把苗建国扔到警车上,送锦州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锦州市“六一零”又办洗脑班。锦州铁路东车辆段的几位段领导欲将本段法轮功苗建国送入洗脑班。那天,看到苗建国来了,段保卫科马上与警方联系。随后锦州正大派出所指导员苗志宏与片警丁同亮和等几名警员开车来到车辆段,几人一起动手,绑架了苗建国,苗建国奋力挣脱,后被五花大绑戴上手铐脚镣,又被用皮带将他的双腿绑住,最后他们将苗建国扔进车里,苗志宏还丧失人性地骑在苗建国的身上,他们将苗建国直接送到第二看守所。一个月后,即八月二十二日,段保卫科庞强伙同苗志宏将苗建国送到锦州劳教所,劳教三年。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二日,苗建国被绑架监押在锦州劳教所的 “刑期”已满,但劳教所至今却不放人。他的双亲已经八十多岁,他的老母亲为此多次去劳教所交涉,要求放人。但劳教所却声称,要把他在外面保外就医的时间补上。他保外就医时,劳教所让他家人交了七千元(都是老人借来的钱)作为押金。他再次被监押至今,劳教所却缄口不还押金。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日,锦州教养院将苗建国迫害得生命垂危,后又将其送往市医院、附属医院抢救,被医院拒收后当天下午,教养院恶警将他又送到古塔区医院无理扔给家属后扬长而去。 锦州市法轮功学员苗建国于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回到家中。(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日下午,教养院派了五六名恶警闯入他的父母家,将生命垂危的苗建国再度强行绑架,他从十二月二十二日开始绝食抵制的,绝食十天后身体虚弱,被送到医院。身体出现异常,不能进食,进水(呕吐不止)。二大队队长白金龙等恶警每天逼他坐1尺见方的小木凳,从早坐到晚,一周后,苗建国再次绝食抗议,恶警开始给他灌食,几个四防犯人摁着他,硬往鼻子里插管灌奶液,苗的鼻子被插出了血,鼻腔里全是奶液。半个月后,副所长李风林欺骗苗建国说:如果你停止绝食,就给你减期三个月。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日左右,苗建国第三次绝食,又遭到野蛮灌食折磨。恶警白金龙、李松涛等人每次灌食都打电话找苗的家人,让其交奶粉钱一百元。负责野蛮灌食的恶警是杨庭伦。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凌晨四点左右,在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亲自指挥下,其下属各分局、“六一零”组织的恶警绑架了锦州多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家,大量物品被洗劫。 已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十四名:刘凤梅、黄成、李秀云、张三、那权杰、李凤云、殷志友、王桂令、苗建国、郭艳萍、项英、崔亚宁、赵宇、张某(朝阳)。这是一次有预谋的、精心策划的绑架,他们采取了跟踪、手机监控、定位的卑劣手段,对法轮功学员绑架过程中调动异区恶警参与,现在这些学员都被非法劫持在锦州第一、第二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上午,锦州市凌河区邪党法院非法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项英和殷志友。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一审开庭,非法审判了苗建国和郭艳萍。苗建国的家属请到律师,律师也做了无罪辩护。但邪党法院公开违背自己制定的冠冕堂皇的法律,在理屈词穷的情况下,无耻的将他们重判。 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锦州市凌河区法院合议后开庭,非法判法轮功学员项英十二年、苗建国四年、殷志友四年。三名法轮功学员当场都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这次直接参与迫害的凌河区检察院公诉科的人员有:金屈轶、胡日中、赵斌、张伟慧。直接参与迫害的凌河区法院的人员有:周军、刘庚、曹阳、田海芹、李猛。 锦州市法轮功学员项英、苗建国等现(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九日)已被劫持入锦州监狱新收大队。 二零零八年年底,徐志坚把曾去他家要求恢复工作的法轮功学员苗建国上报锦州市“六一零”,跟踪,盯梢,并指使保卫科的庞强,伙同正大派出所的警察,到苗建国家里非法抄家,恶意构陷苗建国,说苗是甚么“大头”之类。在没有任何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将苗建国非法判刑四年,非法关押在沈阳监狱。苗建国的年迈的父母难以承受这巨大的打击,父亲病倒,母亲含恨而死。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九日,锦州市凌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丽阁非法开庭,吕东直接参与迫害王丽阁、绑架法轮功学员苗建国送洗脑班、劳教。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三日,苗建国去锦州火车站购票使用真相币时被锦州车站派出所警察绑架,锦州车站派出所伙同锦州正大派出所和正大街道文正社区人员,拿着从苗建国身上抢来的钥匙,非法闯进苗建国家抄家。随后苗建国被送进锦州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一日上午10点多钟,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分局警察绑架了苗建国,称有人“举报”。苗建国被非法拘留5天,现已回家。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下午四点多,辽宁省锦州市大法弟子苗建国,被锦州市凌河区紫荆派出所便衣从家中非法抓捕,目前被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不出示搜查证,拒绝给家属书面通知书。 锦州市法轮功学员苗建国,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下午四点多,被锦州市凌河区紫禁派出所便衣从家中绑架,目前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警察不出示搜查证,并拒绝给家属书面通知书。(锦州市凌河区紫荆派出所所长宴生斌新到任就绑架大法弟子苗建国。锦州市凌河区紫禁派出所电话:0416-2868110) 苗建国,原锦州铁路东车辆段职工,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曾多次被绑架、拘留、关洗脑班、劳教、判刑。二零零一年十月,由于苗建国被绑架,他怀孕的妻子受到过度惊吓,胎盘早剥,造成八个月的胎儿死亡。在以后的几年里,苗建国不是被迫流离失所,就是被非法劳教,导致如今已五十岁的夫妇俩至今没有孩子。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要求交押金;
摧残性灌食 ;
非法拘留;
勒索钱财;
毒打/殴打 ;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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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责任人信息:
1、 沈阳铁路公安局锦州公安处锦州车站派出所
地址:辽宁锦州延安路三段30-1
邮政编码:121000
2、沈阳铁路公安局锦州公安处
地址:辽宁锦州市凌河区上海路5段12号
邮政编码:121000
电话:0416-2552578
举报电话:0416-2552588
处长:沈长虹
副处长:艾党
主任:王东波
政委:张军
纪委监察室主任:刘占军
邱晓春 电子邮件:13941624248@163.com
3、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国保大队
寄信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50 号
大队长杨光 0416-7101648 0416-2811858 15698704900 13840624877
副大队长彭洪奎15698704883
邮编:121000
4、锦州市凌河分局正大派出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正大里6-49号
办公室:0416--3817032邮编:121000警察:王占彪 15698704788 /13940667186
程望 13188127552 警号:653040
王力才 13841632405 警号:650256
王冠一 15241650909
责任单位及恶人:
锦州市拘留所
锦州市公安局
:
王立军
锦州市劳动教养院
锦州市610办公室
:
李协江,
刘占路
锦州市凌河区政保科
:
吕东
锦州市政法委
:
贾宁超
锦州铁路东车辆段
:
庞强,
肖兴仁,
郭运昌
正大派出所
凌河区正大街道
凌河区法院
:
周军,
刘庚,
曹阳,
田海芹,
李猛
凌河区检察院
:
金屈轶,
胡日中,
赵斌,
张伟慧
锦州铁路车辆段
:
徐志坚
沈阳监狱
紫荆派出所
锦州市看守所
锦州车站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2年3月16日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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