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志梅
简介:
郑志梅(Zheng,Zhimei),
女 ,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六月底,昌城王河岔法轮功学员王海香被骚扰。二零一七年七月三日昌城法轮功学员郑志梅没在老家被骚扰,打电话问她家人还炼不炼了。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三月二日、三月三日,诸城市公安局国保警察先后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李叶淑、罗炳新、徐焕翠、李红梅、郑志梅、李明霞。六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诸城市朱解镇姜家庄洗脑班,遭诸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王首峰、郝晓军、宋伟、苏磊、韩军刑讯逼供:电击、打耳光、用竹竿打、锁在铁椅子里,铐手铐、脚镣等。 李叶淑被警察宋伟、郝晓军、苏磊等人用竹竿殴打头部和全身,用脚狠踢,警察把一个小方盒里的电线绑在李叶淑手上,然后合闸通电,李叶淑全身不由自主地跳动,一警察用脚踩着她的脊梁,直到李叶淑失去意识。李叶淑有一智障孩子必须有人照顾,第二天警察不得不放她回家。 李明霞遭警察宋伟打耳光,脸被打肿,口腔出血;并被锁在铁椅子里,铐手铐、脚镣,吃饭、晚上都不放出来,一次被连锁二十三日夜,一次连锁七日夜,她的腿、脚都肿得很严重,脚肿得象馒头。 郑志梅、罗炳新、徐焕翠、李红梅都被警察锁在铁椅子里,铐手铐、脚镣。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九日,李明霞、李红梅、郑志梅、罗文新、徐焕翠缴纳保证金后被所谓“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公安国保郝晓军等人先后找法轮功学员郑志梅、李明霞,让她们在所谓的“鉴定指纹DNA结果”的文书上签字,企图对她们继续进行构陷。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日,诸城市检察院打电话通知法轮功学员李明霞、郑志梅、罗文新、李叶淑、李红梅、徐焕翠六人到检察院,说是需要一些程序上的签字。 这六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二年被非法关押在诸城洗脑班2个月左右,遭刑讯逼供。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九日被“取保候审”。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诸城市检察院先后电话通知法轮功学员郑志梅、李明霞,让她们去趟检察院说1个小时左右就结束了。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诸城市检察院人员打电话通知六位法轮功学员到检察院,说是需要一些程序上的签字。五位法轮功学员递交了要求追究国保警察违法行为的《刑事控告书》以及《以案释法申请书》、《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不予起诉申请书》、《解除取保候审、撤案申请书》等文书。 二零二三年四月初,诸城市检察院第二次找罗炳新、李叶淑、徐焕翠、李红梅四人做笔录,意图继续构陷。办案检察官是宋艳梅。 二零二三年四、五月,诸城市检察院将构陷六位法轮功学员的案卷退回诸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补充证据。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国保警察郝晓军欺骗李明霞、郑志梅,说潍坊信访办找她们了解控告情况,想借此骗她们的笔录口供,被两人识破。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二日,国保警察郝晓军、韩军再次骚扰法轮功学员李明霞,企图通过鉴定笔迹继续构陷。李明霞以此二人是刑讯逼供当事人应当回避为由,不配合他们。第三天,李明霞寄出一份《重新鉴定申请》,要求合法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合法的鉴定意见,被诸城公安国保否决不予重新鉴定。此后,郝晓军再次将六人构陷到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诸城市检察院先后电话通知法轮功学员郑志梅、李明霞,企图做笔录继续构陷。办案检察官是宋艳梅、朱通。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李明霞再次向诸城市检察院检察官宋艳梅递交要求实施刑讯逼供(已依法控告)的国保警察回避的《回避申请书》,针对国保警察构陷的鉴定笔迹不认可的《重新鉴定申请书》,以及《不予起诉申请书》。 诸城市法轮功学员李明霞、郑志梅、李叶淑、罗炳新、徐焕翠、李红梅等6人被非法“走程序”,已被构陷到法院。(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上午9点,山东省潍坊诸城市法轮功学员李明霞、郑志梅、李叶淑、罗炳新、徐焕翠、李红梅6人被诸城市法院非法开庭。 李明霞向法院多次递交《排除非法证据申请》、《庭前释法说理申请》等,要求法官给予书面回复,要求庭前释法。法官朱跃玮置之不理,执意非法开庭。 当李明霞得知诸城市法院于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对她及另5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后,李明霞被逼无奈离家流离失所。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日,山东省潍坊诸城市法院对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郑志梅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两万元
迫害类型:
骚扰;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抄家;
交保证金;
非法提审;
非法罚款;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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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诸城市法院对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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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诸城市六名法轮功学员遭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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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诸城市李明霞等法轮功学员遭绑架补充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相关单位及个人:
诸城市法院:
地址:山东省诸城市舜耕路71号,邮编:262200
主审法官:朱跃玮 18105363097 办公电话0536-6070275
法官助理:郑云龙 18105368359
张同文,党组书记、院长 办公室电话0536-6213162
陈卫华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18105363666
迟明辉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18105363616
王 丽 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玉刚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18105363578
宋国庆 党组成员、副院长 18105363676
李福路 党组成员、副院长 15335360778
彭玉波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18105363686
诸城市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诸城市密州东路77号,邮编:262200
宋艳梅 办案检察官 18506362382
刘水平 党组书记 检察长 办公室 0536-3012366
齐峰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18506362358
王钧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18506362319
付振宇 副检察长 18506362311
尹丽玮 检察委员会兼职委员 18506362352
刘清伟 第一监察部主任 18506362399
第一监察部 刘清伟 王向阳 宋艳梅 韩建 0536-3012350
第二监察部 尹丽玮 王香玲 鞠莎 张亮 0536-3012351
第三监察部 张玉柱 王爱华 电话 0536-3012368
第四监察部 杨光波 倪凤臣 邱召伟 0536-3012320
第五监察部 杨智秀 霍海鑫 朱通 0536-3012379
检察业务管理部 武昌 电话 0536-3012398
政治部:0536-3012376
机关党委:0536-3012316
诸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王首峰13583688938 18366313766
副大队长郝晓军13176362101 18678085908
宋伟13563675666 18678085708
苏磊18753665768 18678085328
韩军18678085991
诸城市610国保大队:
大队长王首峰13583688938 18366313766
宋伟 13563675666、18678085708
苏磊 18753665768
郝晓军 13176362101 18678085908
韩军 18678085991
责任单位及恶人:
诸城市公安局
诸城市洗脑班
诸城市610办公室
诸城市法院
诸城市国保大队
诸城市检察院
朱解镇姜家庄洗脑班
更新日期: 2023年12月23日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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