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俊(峻)
简介:
高俊(峻)(Gao,Jun),
男 ,
60岁 ,
辽宁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高俊被辽阳公安局警察跟踪绑架,非法关押辽阳看守所,住处只留下其母一人。日前他妹妹已把母亲接走。当时警察抢走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还有五万多元的现金。 高俊被绑架后,家属多次要求给高俊聘请律师,都被国保阻挠,高俊的妹妹聘请当地的律师去看守所接见高俊,再次受阻。看守所往国保打电话,国保谎称高俊犯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件重大,怕串供,不准律师接见,要等判完才能见。 高俊的妹妹多次去国保大队要自己做生意放在哥哥那里的零钱,国保大队拒绝交还,并几次把高俊的妹妹及陪其同去的人员关到办案区,胁迫高俊的妹妹做笔录,作为所谓“证据”送到检察院,甚至试图把聘请的律师也关到办案区,被律师严词拒绝。律师到辽阳县检察院书面控告国保大队的违法行为,检察院给国保打电话,沟通后不予受理。 当构陷高俊的卷宗到了检察院,家属多次询问,检察院都欺骗说卷宗没到,最后一次询问称卷宗已经送走。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高俊被辽阳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孙虹军、王丹彤、王浩非法起诉。 卷宗到达法院后,家属要求律师接见高俊依然被阻,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在开庭前一天,律师才被获准去见当事人,还得经过辽阳县政法委610批准,由法官刘永生在一旁监视。 第二次非法开庭日期是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在辽阳县法院。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一审第三次开庭,审判长刘永生,审判员高晓光,陪审员边玲,代书记员赵秀兰、白莹。法官出示所谓犯罪证据,包括写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条幅,打印机,光盘、书籍,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一日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做出一审判决,高俊被非法判刑九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家属委托律师见高俊,让他签了上诉状,委托他妹妹作为二审辩护人,并把上述材料随同卷宗经由辽阳县法院一审法官刘永生送达中级法院。 二零一八年三月中旬,家属去中法询问却被告知没有见到委托书,要求家属补办。四月十日,中法打电话通知家属四月十六日开庭,而在此期间,家属几次去中法,都没见到中法法官,无法补办委托书。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六日在中法开庭当日,原本,邹国江让家属到二号庭补办委托手续,承诺可进庭为高俊做辩护,然而后来既没让家属签委托手续,又没让家属辩护。 庭审中,法官问高俊:对一审检察院的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对你判决有意见吗时,高俊说:“当然有意见,我无罪,我不构成犯罪。”当法官指证在高俊住处搜出大量法轮功宣传品违法时,高俊反问法官:“在我住处搜出东西我就犯法了?”法官问:“你对之前鞍山市政府对你两年的劳动教养有什么意见吗?”高俊说:“当然有意见,他们是违法的。” 审判长宣布休庭,有疑义递交书面材料。当庭没有对所扣押物品依法重新质证,庭审不到二十分钟就草草结束。 高俊的家属认为二审的中法法官邹国江与孙凯剥夺了其为高俊辩护的权利,属于违法操作,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半左右去中法投递控告信,控告法官邹国江与孙凯。办理控告事宜的工作人员说需要给法官邹国江跟孙凯打电话,跟他们二人沟通。家属于是打通孙凯的办公电话,说你们开庭违法操作,我要控告你们。电话那边说:你控告我不接待你,你也不能证明你是高俊的妹妹。 家属接着又打通了邹国江的办公电话,做了同样的阐述。邹国江说:我们都是为你们好,让你们别参与这个案子,你们必须划清界限,你们再递材料,你们再给我说别的,这个材料我交上面。 二零一八年六月四日,律师在辽阳县看守所接见高俊,高俊的身体非常虚弱,在人搀扶下走出来接见。虽然二审的判决还没有下来,但结果已定,高俊的家属打电话问主审法官,被告知维持冤判九年。 高俊的家属认为二审的中法法官邹国江与孙凯剥夺了为高俊辩护的权利,属于违法操作,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半左右去中法投递控告信,控告法官邹国江与孙凯。办理控告事宜的工作人员说需要给法官邹国江跟孙凯打电话,跟他们二人沟通。于是家属打电话给孙凯,说你们开庭违法操作,我要控告你们。电话那边说:你控告我不接待你,你也不能证明你是高俊的妹妹。 家属打电话给邹国江做了同样的阐述。邹国江说:我们都是为你们好,让你们别参与这个案子,你们必须划清界限,你们再递材料,你们再给我说别的,这个材料我交上面。 二零一八年七月四日,辽阳县看守所打电话通知高俊(高峻)的家属:七月六日下午,接见高俊。 七月六日,在看守所,高俊的妹妹见到了高俊,高俊的身体异常虚弱,腿麻,手臂抬起来举不过头,这是在家不曾有过的状况。 高俊的中审裁定已下,维持冤判九年,但判决书没有交到家属手中。高俊的妹妹几次打电话给中审法官邹国江询问此事,邹国江都说判决书的事跟家属没有关系。判决书交到高俊的手里时,高俊拒绝了签字。 据高俊本人说:他已经被送去过沈阳监狱,但因身体情况,监狱那边拒收。按理说,高俊的这种情况是应该保外就医的,但目前,没有迹象表明有关方面有这样的打算。 看守所方面让高俊的妹妹劝说高俊多吃点饭,显然是希望待高俊的健康状况有所好转后,再次将高俊非法转送到沈阳监狱继续迫害。 高俊的妹妹对哥哥目前的身体状况表示了自己的担忧,同时向看守所表明,哥哥高俊真的有个万一,也不是钱可以解决的了的事情。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迫害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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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辽阳市中级法院法官:邹国江,电话:0419-2952108 辽阳县国保 汪福强、高泰峰 辽阳县法院(区号:0419): 法官:刘永生,电话:7770636 院长:于静波,夏玉泉 警察:冯晓宇;唐瑶;高晓光;姜文刚;李学庆;孙颖;候激浪;金明开;王洪新;马少博;姜晓东;李冰;李畅;刘玉安;孙强;曹阳;马文君。 辽阳县检察院: 公诉人:王皓、王丹彤,电话:18409222266、7977730 科长,孙虹君,电话 7977736 七岭子派出所: 所长张敬和 13804229789 教导员 李庆敏 13804207727 副所长蔡永刚 13804228922 警察张维宏 13942286699 参与的相关人员信息:辽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指派辽阳县国保大队督办。 国保大队:大队长 房杰 13904194488 办 7376226 副大队长 潘金山 13904192399 办 7374036 副大队长 马振元 13941946466 办 7374037 副大队长 张宪武 13504203399 高某 18341921449 办 7374089 治安大队: 大队长邹泽峰 13904992200 办 7374080 教导员何新宝 13904192258 办 7374027 副大队长于广忠 13500492538 办 7374069 副大队长高起伟 13704992119 办 7374029 副大队长常江 13841954448 办 737403 辽宁省辽阳市公安局: 办公室(传真)2122017 指挥中心 2123400 2122768 邱金 党委书记 局长 办 3958001 手机 13134193333 姜伟 党委副书记 副局长 办3958002 手机 18641999002 刘正岩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办3958011 手机 18641998833 王书堂 副局长 办 3958005 手机 15904190039 赵贵海 副局长 办 3958006 手机 15241955678 李明林 副局长 办 3958007 手机 15941986222 孔祥生 政治部主任 手机 13898270008 周文举 党委委员 白塔公安分局局长手机 15841900001 王德利 党委委员 特警支队长 手机 13604195855李峰 国保支队长 手机 13504208989 国保支队长 张喜林 办 2139158 手机 13941900110 宿2125388 辽阳市国家安全局: 办公室(传真)4123257 值班室 4138114 孙远君 局长 办 4131298 手机 15641955000 刘启平 政委 办 4223699 手机 15504008427 杜江 副局长 办 4120028 手机 13304198885 曲岩 政治部主任 手机 1564195506 区号:0419 辽宁省辽阳市 市委政法委 办公室 2309289 传真2301139 陈强 书记 办公室 2307979(秘密)2127508 宅5315615 宋多金 主任 办公室 2309041 手机 13804194422 李津林 副书记办2309168宅3238923 手机 15804980050 付斌 副 书记 办公室 2303351 手机 15004199996 杨立军 纪检组长 办2306938 宅 2302126 手机 1384191513 刘波 机关党委书记 办公室2309384 宅 2313789 手机 13941941177 于涛 执法督察和涉法涉诉信访室主任 办2316088 宿 4120355 手机 15104197666 市司法局: 办公室 (传真) 4125969 值班室 4124405 刘玉庄 党委书记局长 办 1433688 手机 13941950008 ,手机 15641950008 徐利军 党委副书记 办 4223160 手机 15641950002 田日强 副局长 办 4125659 手机 13904199158 冯德祥:办 4131777 手机 13841989008 詹恒云:办 4225400 手机 13941976687 徐立武 纪委书记 办 4122869 手机 15694192009 刘爱东 政治部主任 办 4122074 手机 15694192011 王一搏 调研员 办 4222291 手机 15694192005 辽阳市国家安全局: 办公室(传真)4123257 值班室 4138114 孙远君 局长 办4131298 手机 15641955000 刘启平 政委 办4223699 手机 15504008427 杜江 副局长 办4120028 手机 13304198885 曲岩 政治部主任 手机 1564195506 辽阳县公安局:辽阳县 邮编111200 区号0419 局长郑春晓 13504191999局 长姜忠礼 13904190123 办 7374001 政 委韩学武 13898270009 13898270999 办 7374002 副政委王学林 13841922739 办 7374006副局长史得付 13604992839 办 7374007 副局长张亚明 13841900911 办 7374004 副局长郭景屹 13841984400 18740218833 办7 374005 副局长李士永 13941952333 办 7374008 监督室主任应大伟 13904190246 办 7374020 指挥中心主任孙大钧 13904990066 办 7374011综合维稳田义枫18641943333 巡特警大队: 大队长黄晓兵 13841935555 办 7374099 教导员刘刚 13704192211 办 7775501 副大队长陈学兵 13704192555 办 7374119 副大队长姜涛 13704997866 办 7374119 副大队长宋长先 13941982855 办 7374119 其他警察: 王忠成15941987734于 跃 15941902303李 贺 15902431819 刘 胜 13841955715 孙安顺13604992916林 朋 15141920276姜 川 15804224490 杨 震 15804974246 王 明13555750005王一霖 15041969482韩 林 15809841444 不知名 13941977677 首山镇派出所:座机号码 7779605 7779615 片警:魏哲 18740220852 主任13904190246 王宝志13500497299 所长 邢臻岳 13841999816 办 7779601 教导员王 政 13941950800 办 7779602 副所长 何云 13841942758 办 7779605 副所长韩 松 13504202445 办 7779603 副所长 刘克龙 13514192511 办 7779604 副所长张 军 13704192288 办7779606 辽阳县法院: 法官:刘永生,电话:7770636 辽阳县检察院: 公诉人:王皓、王丹彤,电话:18409222266、7977730 科长,孙虹君,电话7977736 七岭子派出所: 所长张敬和13804229789 教导员 李庆敏13804207727 副所长蔡永刚13804228922 警察张维宏13942286699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阳市看守所
辽阳市公安局
辽阳县看守所
辽阳县法院
:
刘永生
辽阳县国保大队
千山区七岭子派出所
辽阳县检察院
:
王浩,
孙虹军,
王丹彤
沈阳监狱
辽阳市政法委
辽阳市610办
辽阳市中级法院
:
邹国江,
孙凯
更新日期: 2019年3月20日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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