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李均

简介:
李均
(Li,Jun), 男 , 72岁 , 广东省茂名市法轮功学员。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人。

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广东省茂名市茂港区的610、维稳部、派出所等部门去骚扰坡心镇的郑美琼、刘贤珍、郑明尧、杨惠芳、陈淑华、许淑兰、周贵荣、李金秀、李瑞芳、吴书芬、梁秋媛、陈锦、梁华珍、雪珍、李均、李坤、凌秀等18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其中梁秋媛,李均的大法书被强抄抢走,其他很多学员被拍照、恐吓。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四日晚上八点左右,李均在家里刚吃完晚饭,就被茂名市电白公安分局十多个穿黑衣服的国保等警察绑架。警察非法抄家,抢走了他的三十多本法轮功书籍、电脑、200多元的真相币等。

李钧被绑架后,警察连续几天到他家里来拍照和骚扰,又令他善良的家属恐惧。他的女儿多次找警察要求放人。警察说,如果他签字不炼法轮功了,就可以放出来。李钧不签违背良心的字,被绑架的当天,就被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李钧被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非法逮捕。五月二十四日,李钧被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向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移送非法起诉。

二零二三年六月八日,茂南区检察院蔡林辉以“《刑法》三百条罪名”向茂南区法院非法公诉。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半,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内,法轮功学员李钧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非法庭审。公诉人: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蔡林辉。主审法官:谭卫(法院副院长);审判员:柯学军(刑事庭庭长)、潘创华;书记员:潘艳婷。

十几个旁听位上,除了李钧的两个女儿,被政法委安排的人全部坐满。

在法庭上,律师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刑事立案,应当是先有事实,然后才有立案侦查的决定。国家安全保卫大队的职责是: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而电白公安局国保大队人员可以随便进农民李钧家里。公民的私人住宅,风可以进,雨可以进,若未经房屋主人准许,连皇帝、总统都不可以进的地方,电白国保没有法律依据就可以随便进入李钧私人住宅,抓人、抄家、立案、刑事拘留在同一天,这不是好笑吗?这是违法犯罪。

律师问公诉人:你们连这样的案子都可以起诉到法院,这不是好笑吗?检察官被问得哑口无言。

律师问李钧:法轮功是什么样的功法?李钧说:我炼了法轮功,身体好了,心身受益了。

在法庭上的质证阶段,公诉人说:李钧的大女儿说李钧有时去市场发法轮功资料。因为旁听的人不准讲话和发言,坐在旁听席上的李钧的大女儿表现出非常气愤。

两位律师在为李钧做有力的无罪辩护时,发挥、配合的很好,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一点不退让,法官基本上没有打断律师的发言,所有来参加开庭的人员都在静静听律师的无罪辩护。庭审大约在十一点半左右结束。

律师和两位家属出来后,李钧的大女儿说:我爸被抓后,我被警察问话,让我签字。我签的是第三页,根本没有说过我爸有时去市场发法轮功资料。公安人员用这样的手段诱骗我签字,指证我爸发法轮功资料,让我指证我爸有罪,真是卑鄙。我要控告他们。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八日,广东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在其刑事庭对72岁的电白区法轮功学员李钧非法宣判。李钧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罚金1万元。李钧不服判决,要求要上诉,他的两个女儿表示愤怒。

迫害类型: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抄家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起诉骚扰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拘留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十一月获知95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枉判
广东茂名72岁李钧被非法开庭-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64398.html#23819214220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64130.html#23812212225
广东茂名市72岁李钧面临非法庭审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58913.html #23416224628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50673.html#1775222026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直接参与迫害李钧的单位和人员: 原茂名市电白区公安分局 叶富山 1972-12-29出生 13600397555 1、茂名市电白区公安分局电白坡心镇派出所 办案人员1:冯卫强 13927562901;(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钧) 办案人员2:曾庆鸿 。 (电白区公安分局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钧) 办案人员3:邹继胜 13929736133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钧) 办案人员4:李伟剑;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钧) 电白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周日建;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钧) 国保副大队长:庞艺勇;(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钧) 国保副队长:陈勃,13902517683(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电白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技术中队二级主管:陈权,(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钧) 见证人:李敬成,(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钧) 朱皇光 13929706566(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钧)。 电白公安分局网络警察大队技术员:麦维、朱伯壹。冯卫强、杨宝全、曾庆鸿、 电白区看守所警察:徐华。 二、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 对李钧非法起诉的检察官:蔡林辉; 茂南区检察院检察长:麦海泓。 副检察长:罗广森13509929038(非法起诉构陷、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副检察长:李杰13922033039。 三、茂名市茂南区法院 院长:林景朴 副院长:阮志强。 主审法官:谭卫(副院长); 审判员:柯学军(刑事庭庭长)、判创华; 书记员:潘洁婷。 四、茂名市政法委书记 王土瑞 副政法委书记梁永全,18666833888 副政法委书记梁鑫, 13926716338 副政法委书记成振江, 13580088219 电白政法委书记 李院新

责任单位及恶人:
电白第二看守所
茂南区法院茂南区法院0668-2270723<br>地址:河东油城四路53号<br>电话:0668—2287073 : 谭卫柯学军
茂南区检察院地址:广东茂名人民北路5号大院,邮政编码525000<br>电话:0668-2288352、0668-3397005<br>院长:包建国 : 蔡林辉
茂港区610茂港区委区政府 政法委 六一零<br>钟火明 茂港区委书记人大主任 电话:06682689668<br>邓永明 茂港区区长 电话:06682680103<br>杨强 茂港区政法委书记 公安局长<br>政法委电话: 0668268968 公安局电话 06682088518手机 13828686808<br>李康荣 茂港区政法委六一零头目 电话:06682688008手机: 13929770003<br>陈昌兴:维稳综治办主任 手机:13580098668<br>邮编 525027<br>地址:茂名市茂港区海城二路区政府<br>茂港区公安局 办公电话:06682681622<br>杨强 局长<br>吴耿 副局长(原高地派出所所长)电话:06682088518 手机 13929776188<br>卢启连 副局长(原霞里派出所所长)<br>李志 政保股长 六一零头目<br>曾志勇 法制股长<br>梁雪 治安股长<br>陈建涛 六一零骨干 已退休<br>邮编:525027<br>地址 茂名茂港区霞海南路公安分局<br>茂港区检察院<br>吴玲河 党组书记 检察长<br>邮编 525027<br>地址:茂名茂港区霞海南路检察院<br>茂港区法院 办公电话:06682683109<br>严得: 党组书记 院长<br>邮编 525027<br>地址: 茂名市茂港区海城二路法院二路法院新大楼<br>茂港区高地街道办事处 办公电话2620933<br>姚雄书记 住宅电话:06685522618 手机 13929772977<br>崔晓玲 主任 住宅电话 06685590543 手机13929780708<br>袁喜平(马三家2000年调来的)<br>六一零头目 住宅电话 06683299318 手机13929771970<br>梁光周(迫害法轮功比较卖力)住宅电话 06683298698 手机13580091698<br>邮编 525027<br>地址: 茂名市茂港区高地街道办事处<br>茂名市茂港区南海街道办事处<br>潘志锋书记 移动乡情网 6118<br>蔡玉娟 主任 6884<br>谢其玉 六一零头目 6332<br>林兰芬 谢其玉妻子 6308<br>邮编 525027<br>地址:茂名市茂港区南海街道办事处 <br>

更新日期: 2023年12月23日 09:07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