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洪明
简介:
潘洪明(Pan,Hongming),
女 ,
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通化市光明路派出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赵金英家骚扰,逼迫她去派出所照相和摁手印。还有法轮功学员潘洪明也遭到警察的非法骚扰及威逼。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一日晚8点30分二道江法轮功学员岳春光、潘洪明、何秋红、徐××等 4人在岳家学法轮功书籍时,被二道江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山下派出所、社区等人员绑架。 他们先让一个女人谎称是岳家楼上的邻居。说你家的声音太大,让岳开门看看。被岳拒绝了,她又称自己是社区的,也被岳拒绝了,后来他们又称是公安局的并恐吓岳。这样僵持了半个多小时,他们开始疯狂的砸门,并叫来开锁人员把门撬开。 多名警察进屋后把岳春光摔倒摁住。将电脑、打印机等一些私人物品掠走。将岳春光、潘洪明、徐××绑架到公安局。警察还绑架了岳春光刚刚从外地回来的儿子,逼迫他承认那些物品是岳春光的,被岳的儿子拒绝了。 同时将何秋红带到她工作的发廊和家中进行搜查所谓的证据,无果后把何秋红劫持到公安局。在公安局里潘洪明与徐××被刑讯逼供。当晚徐××心脏病发作,半宿吃了5次药,不见好转,警察怕担责任,十二日上班后把徐××劫持到家中抄家无果后,给徐××办理取保并要求徐××每月到公安局报到。 十二日下午1点钟左右,警察劫持潘洪明到家中掠走电脑、打印机等物品。家属下班回家时,见室内一片狼藉。 十二日下午5点左右何秋红被取保回家。十二日当晚岳春光被绑架到柳河县看守所。潘洪明被绑架到通化市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二月九日在柳河法院被非法庭审,二零二三年六、七月间被秘密判刑:潘洪明三年,岳春光两年。 潘洪明现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岳春光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公主岭监狱。狱方至今不许家属探视。(二零二三年九月)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威胁/恐吓;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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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市潘洪明、岳春光被非法秘密判刑
吉林通化市潘洪明被非法庭审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49468.html#22921231258
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的补充情况
吉林通化市法轮功学员赵金英、潘洪明被骚扰
相关单位及个人:
吉林省女子监狱: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郭家村富盈路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1048信箱(邮信时建议写此地址)
邮编:130114
监狱长:孙某(是从监狱管理局调来的)
副监狱长:朱晓艳(主管改造)
狱政科长:王洪美
狱内侦察科长:武晓惠
教育科长:杨宾
安全科长:钱伟18504301922
卫生科长 :王乐
吉林省女子监狱八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重点监区):
监区长:姜微0431-85375045
教育科:倪笑红(主要“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
副监区长:高阳18504302264、曲唱 张琦
狱警:苑婷婷、刘新、谢梦会、李美潼、孙雨婷、田雨禾、颜丽、孙源宏、钱进、丁淑艳、张明月、尹杰、顾子营
八监区3楼狱警室:0431-85375089
八监区4楼狱警室:0431-85375098
八监区1楼狱警室(严管室):0431-85375107
八监区监舍2号楼
3楼:0431-85375048
4楼:0431-85375049
截止到2023年的五月份的情况是这样的。
再有,安彤宇(男)现在从兰家女子监狱已转到原来的长春兴业监狱,现在叫吉林省女子第二监狱当监狱长。
责任单位及恶人:
通化市长流看守所
二道江派出所
吉林省女子监狱(黑嘴子监狱)
通化市看守所
二道江分局
柳河县法院
光明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12月1日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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