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富明
简介:
周富明(Zhou,Fuming),
年龄未知 ,
云南省华抨县法轮功学员。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宋南瑜、付文德、廖健甫和云南省华坪县法轮功学员周富明,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在华坪县境内粘贴、悬挂真相图片等宣传品。于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日,宋南瑜、付文德被华坪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并非法抄家,同日非法关押在华坪县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廖健甫被华坪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十三日,被非法关押在华坪县看守所。华坪县法轮功学员周富明没有被关押,因他妻子长期卧床,无人照理,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取保候审。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宋南瑜、廖健甫取保候审,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付文德取保候审。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华坪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将付文德、宋楠瑜、石德仙、廖健甫四人的构陷案移交给华坪县检察院。华坪县周富明,在取保中。 这次立案侦查的有华坪县公安局,丽江市公安局,云南省公安厅。此案在华坪县公安局足有九个月时间,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移交到华坪县检察院。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上旬华坪县检察院接上级指示,将此案移交到玉龙县检察院,由玉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玉龙县法院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将起诉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法官公正司法承诺告知书、合议庭公正司法承诺告知书、庭前会议传票、开庭传票都给了法轮功学员当事人。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上午十点在第二法庭开庭前会议,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在第二法庭开庭。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云南省玉龙县法院在华坪县法院非法庭审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廖健甫、付文德、宋南瑜和华坪县法轮功学员周富明。审判长和瑞伟,主审法官和凤生,审判员赵泽荣,三人组成所谓“合议庭”。 当天庭里庭外有很多警察和便衣警察,布置严密,被告人的亲属只能1至2人旁听,而且还要办旁听证,亲朋好友都不允许旁听,旁听席上安排了便衣警察、司法人员以及不明身份人员旁听,大概有30人以上,被告人亲属只有4人。庭外便衣警察周围巡逻,盯稍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走那跟那,寸步不离。 在庭审中廖健甫、付文德、宋南瑜把自己写的自我辩护意见拿出来念时,当念到法轮功问题和有关问题时,主审法官和风生阻止不允许念,廖健甫被多次阻止,付文德、宋南瑜也被阻止过,他们对指控的罪名,要把问题阐述清楚,主审法官不允许当庭阐述,只能往上交。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它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主审法官和凤生执法犯法,公开剥夺被告人辩护权,使法轮功学员不能在庭上充分发表意见。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丽江市玉龙县法院非法对法轮功学员廖建甫(六十五岁)、付文德(七十岁)、宋南瑜(住四川省攀枝花市,七十岁)和周富明(住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六十多岁)四人开庭。廖建甫被冤判四年,处罚金三千元;宋南瑜被冤判三年半,处罚金三千元;周富明被冤判二年,处罚金二千元;付文德于今年七月二十日被冤判三年半,处罚金三千元。 四位法轮功学员均上诉丽江市中院。但丽江市中院二审中,同样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情况下,维持玉龙县法院的枉法冤判。 作为时任丽江市市委书记的崔茂虎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廖建甫、付文德、宋南瑜、周富明被非法收监,拘捕时未出示任何证据。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廖建甫、付文德、周富明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宋南瑜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监狱。
迫害类型:
非法起诉;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又有九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遭恶报
曾参与迫害法轮功-云南宗教局长崔茂虎被查
廖健甫被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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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廖建甫遭非法庭审
云南玉龙县法庭违背承诺 阻挠当事人辩护
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62649.html#1837231237
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60292.html#1813121409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58352.html#1712252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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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57618.html#17127223843
四川省攀枝花市四名法轮功学员被云南省华坪县公安局抓捕补充
相关单位及个人:
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888一8886102.”本案审判长:和凤生。云南丽江市玉龙县法院 地址:玉龙县文笔路3号 邮政编码:674100 电话:088一8886199
法院院长:和康宁 副院长:和瑞伟、彭丽、和耀军 政治处:赵全、和梅、杨砚林 刑庭:赵泽荣、汪绍明、和凤生、夏朝军 法官:付卫萍、和春雨、王学海、赵开相、李正丽、和国慧、和自华、和学良、马志雄、和文传、季群龙、梁丁峻、和丽杰、赵颐春、杨去坚、吴国辉、和烨、徐赛龙、梁玉梅。
责任单位及恶人:
云南省第一监狱
华坪县公安局
华坪县检察院
玉龙县检察院
玉龙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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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泽荣,
和风生,
和瑞伟
丽江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24年5月7日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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