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祯
简介:
周玉祯(Zhou,Yuzhen),
女 ,
71岁 ,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修炼法轮大法。周玉祯因修大法被开除工职。她于二零零二年元月到北京上访被强行送进洗脑班,强行灌食(灌浓盐水),而且每次灌食都是在晚上。几年来身心受到严重摧残。每到“敏感日”单位领导都派人看着,甚至被非法关押在单位,剥夺人身自由。 二零零三年六月七日,周玉祯因发真相资料被举报,防暴大队的警察将她劫持到市公安局。警察逼问资料的来源,没得到任何结果,第二天,周玉祯就被送到锦州市第二看守所。在第二看守所被监禁的十九天里,周玉祯绝食抗议对她的非法关押。此间,还被警察多次送到市医院灌食、打点滴。后来因不能灌食了,警察就把周玉祯送到马三家教养院。在马三家教养院,医生检查说她身体状况很不好,拒绝接收周玉祯。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五日,经历近二十天的魔难后,周玉祯才被送回家。此前,周玉祯被抓捕的时候,正在家里护理因脑萎缩和脑出血瘫痪在床的母亲。 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一日早七点半左右,周玉祯被三名警察劫持到敬业街道。后又被送到地质勘探队院内的“洗脑班”(以李协江为首的610在二零零四年开办的洗脑班)。恶警洗劫了周玉祯家,抢走影碟机、录音机、大法光盘、大法书籍、师父的照片及若干真相资料。在洗脑班,周玉祯坚持炼功,用绝食抵制绑架。第二天,周玉祯被送到第二看守所。 二零零四年六月,李协江与现任市政法委书记王伟国、610主任刘占路等人,在位于市铁北辽宁工程堪察院招待所开办洗脑班。这次洗脑班共分二期,第一期他们抓捕了市内学员段淑凤,张立风、杨慧玲、曾桂云、周玉珍等等。学员张立风在洗脑班上心脏病发作,李协江就指使恶人架着他去听课。学员周玉珍绝食几天后被抬走,下落不明。 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没经任何法律程序,周玉祯被直接送到马三家教养院迫害。在马三家教养院的女二所(对外宣称“思想教育学校”),关押的都是被非法抓捕的辽宁省内的法轮功学员。周玉祯就被迫脱光衣服,却说成是“洗澡”,其实是搜身。在水房,用脸盆接点冷水擦擦算“洗澡”。周玉祯被关在一个很黑暗、又狭窄的三角行李房里,屋内没有窗户和被褥,只有一个破旧的草垫子。每天都有“包夹”人员在她跟前灌输邪悟的语言,同时被迫坐小板凳。 最开始的强行插管已经导致她的胃、食道、鼻腔、嗓子损坏。一个月后,因周玉祯不进食,恶警在隐蔽处进行更恶毒的迫害。恶警将她全身呈“十字型”铐在床上,上尿管,并且在鼻子插管,每天进行三次的野蛮灌食,持续一星期。导致周玉祯成天呕吐,吐到最后是黑的、绿色的东西并与鲜血相加。由于长时间的、大剂量、高密集度的被野蛮灌食,(后来灌食每天达四次),致使她不停的恶心呕吐,还经常吐血。持续了近5个半月的灌食,恶警们不顾周玉祯死活,灌食的剂量越来越大,最后周玉祯的头部和面部都严重浮肿、肿大变形,面目皆非。这样导致周玉祯无法睡眠,每天坐也坐不住,躺也躺不下。 二零零五年二月份,周玉祯又被送到马三家的普犯劳教区(关押普通犯人)。每天出苦工的时间至少十四个小时,多达十七个小时左右。而且每天每人干的活完成不了就得通宵,有的甚至被加刑期。周玉祯经常喊“法轮大法好”,刚开始,每喊一次,都要遭到坐班员、四防员、和身边包夹人员的谩骂与殴打。周玉祯为了恢复体力,开始炼功。警察为了阻止她炼功,就派两名包夹人员昼夜看着她,不让她盘腿坐着,想站在地上炼功更难。周玉祯不干活,恶人们就把周玉祯铐在暖气管子上。周玉祯在地上打坐,大队长王艳平就踢她、踹她,并且让包夹人员和代工员看着她,不让她盘腿,一直铐了两天才做罢。恶警王艳平打人非常狠毒。 二零零五年五月七日,周玉祯开始少吃或不吃,并用不喝水以抗议非法关押。恶警们见她日渐消瘦,用打滴流的方式拖延对她的非法关押。这样过了四个月左右,周玉祯已是骨瘦如柴。当时,和周玉祯同时被关押在二楼的有七名法轮功学员,因抵制做苦工,警察就指使四防员、坐班员和包夹人员不让她们互相接触。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左右,周玉祯再一次用少吃或不吃饭,少喝或不喝水的办法抗议对她的非法关押。直到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四日,周玉祯消瘦的只剩下一层皮,左侧脖子上长了一个包,整个左脸肿的高高的,左眼也睁不开了,从耳朵往外流脓。教养院怀疑周玉祯出现了腮腺炎的症状。教养院因害怕她的腮腺炎传染,才通知家人把人接走。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七日,周玉祯的弟弟把她接了出来。在历经了二十个月的魔难后获得了自由。为了避免再次遭非法迫害,周玉祯有家不能回,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傍晚,周玉祯和王彦秋在锦州市儿童公园南门被古塔区恶警杨铁利、张政、王锦辉和王旭发现(他们穿着便衣),张政向锦州市邪教支队恶意举报,然后,这四名恶警与随即赶来的市邪教支队恶警李媚珊、白宁等一同绑架了她们。在锦州市看守所,周玉祯和王彦秋被 “上大挂”、曲伟遭受了三天的吊铐酷刑。 周玉祯和王彦秋被锦州市古塔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她们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受到石红等狱警的迫害,身体都出现病危状态。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五日,周玉祯和王彦秋的正义律师接到锦州市古塔区法院潘莉莉法官的通知,说十二月十二日对两人同时开庭,地点定在市看守所。两人的律师同时提出抗议,因为她们的身体状况极差。律师们指出两人的身体健康和精神情况不适合开庭,一是容易出现危险,二是她们不能为自己陈述、辩护,如果强行开庭,属于违法。但潘莉莉解释说,就是考虑到她们的身体状况,才决定在看守所开庭的。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半,庭审在锦州市看守所开始。王彦秋的家人共来了六人,但法院只许进去两人。当周玉祯进入法庭时,只见她被两个人架着进来了,她勉强支撑坐在了座位上,但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的辩护律师见状,要求审判长潘莉莉从当事人的身体状况考虑,立即停止庭审,被无理拒绝。该律师当即宣布退庭,以示抗议。庭审开始前,辽宁省政法委不法人员前来“督战”,并下达了“指示”,正巧被律师听见。庭审开始后,王彦秋的律师首先揭穿了这次庭审的内幕:“你们今天的庭审缺乏司法独立性,因为今天省政法委来人了,我刚才进来时,亲自听见他们指示你们‘判她们7年’。”这时,审判长潘莉莉马上打断律师的话,说:“此事与本案无关。”在整个庭审过程中,王彦秋的律师从信仰自由、法律规定、公诉机关适用法律错误、犯罪客体等方面为当事人做了有理有据、义正词严的无罪辩护。周玉祯被他们用“上大挂”等手段迫害。臭名昭著的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解体后,被中共邪党改装成辽宁省女子监狱马三家监区,关押的人都是刑期在五年或五年以下的,共有三个分监区,这里的警察很多是曾经在马三家劳教所多年。 二零一三年年底,第一批服刑人员被关入马三家监区,其中有许多法轮功学员,到目前为止大约有五十多人。已知道的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这里的法轮功学员有:牛桂芳(沈阳)、陈玉凤(沈阳)、陈莹(沈阳)、殷红梅(大连)、阎金华(大连)、孙桂玲(丹东)、齐国新(盘锦)、矫桂珍(营口)、于淑贤(新宾)、池秀华(新宾)、汪桂华(新宾)、尚丽萍(新宾)、杨丽华(抚顺)、刘德珍(鞍山)、周玉祯(锦州)、夏冬梅(锦州)、徐慧萍(锦州)。 锦州法轮功学员周玉祯和王彦秋也被非法关押在这个马三家监区,一直在反迫害,家人从她们被投监之日起至今,始终没有见到她。周玉祯被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时,身体就被迫害出病态。周玉祯一直是血压高、血项指标高,后又出现便血症状。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王彦秋和周玉祯遭非法庭审,所谓“庭审”在锦州市看守所,王彦秋的律师从信仰自由、法律规定、公诉机关适用法律错误、犯罪客体等方面为当事人做了有理有据、义正词严的无罪辩护,问得包括审判长在内的所有公检法人员哑口无言。但是二零一四年一月王彦秋、周玉祯均被锦州古塔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位善良妇女被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时,身体就被迫害出病态。王彦秋严重贫血,血色素不足五克,还有高血压、子宫肌瘤,颈椎部位又出现积水。周玉祯一直是血压高、血项指标高,后又出现便血症状。两人被非法判刑四年之后,因体检均不符合收监条件,曾被辽宁女子监狱拒收。之后家属去有关部门要人,但锦州古塔法院、市看守所、“610办公室” 等中共部门互相推诿,拒不放人,最后强行将她们投监入狱。 二零一七年七月,周玉祯结束四年冤狱回家。 二零一九年四月中旬,周玉祯在发真相资料时,被卖菜商贩恶意构陷,遭锦州市锦铁派出所出警绑架后,构陷案卷被转交到锦州市古塔区国保大队,锦州国保大队将周玉祯绑架到锦州市拘留所,又转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非法关押。同年四月卅日,周玉祯被锦州市古塔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九年七月末,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法院秘密诬判法轮功学员周玉祯四年刑期,而且家属不但没得到开庭通知,古塔区法院和锦州女子看守所还拒不告知周玉祯被转押到何处。周玉祯的弟弟曾去辽宁女子监狱询问周玉祯是否在此处,监狱说得有亲属证明,才能给予查询。其弟弟回来去自己所在派出所——锦州锦铁派出所开亲属证明,被锦铁派出所拒绝。 辽宁省女子监狱第十二监区是为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成立的一个监区,所有法轮功学员入狱都要先去十二监区所谓“转化”,遭受想象不到的各种残酷迫害手段。 法轮功学员赵红梅、周玉桢被以李芳为首的犯人罚站也是几天几夜不让睡觉,还被揪头发、揪阴毛,夜间她们痛苦的尖叫声格外凄惨刺耳。为反迫害,赵红梅绝食四天抗议,现在她的体重由被抓时一百四十斤减到不足八十斤。(赵红梅在看守所还被大抻过)。(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 二零二三年四月中旬,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周玉祯离开辽宁省女子监狱,平安回家中。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上午,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周玉祯被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分局保安派出所绑架,警察说她在街上公开发真相资料,周玉祯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非法关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周玉祯被古塔区国保大队构陷到凌海市法院。近日得知,凌海市法院开庭未通知家属、秘判周玉祯四年半。这是她第三次被非法判刑。目前,周玉祯仍被非法羁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九月) 辽宁省锦州市71岁的法轮功学员周玉祯女士,因为坚持真、善、忍信仰,屡遭中共邪党迫害,二十年来多次被绑架、关押,她曾遭非法劳教,三次被非法判刑,累计遭冤刑超过十四年。二零二四年九月,周玉祯第三次被非法判刑四年半,现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在周玉祯近古稀之年,锦州市社保局非法停发了她的退休金,令孤身一人的周玉祯没有了生活来源。以下是周玉祯在索回自己的私有财产退休金的过程中,记录自己修炼法轮大法的美好以及她从二零零三年至二零二三年遭中共迫害的经历: 拘留所里结善缘、得大法 我叫周玉祯,女,一九五四年出生,家住辽宁省锦州市。 二零零一年,我在股票市场因为座位和一个人发生争执,致使对方轻伤。因我拒绝交罚款,被关進锦州市拘留所。从此,开始了我人生中一段不寻常的经历。 当时我的身体状况极差,处于更年期,肩周炎、腱鞘炎、关节炎的疼痛一齐袭扰着我,身上贴满各种中药膏,中西药吃了几个月,不见好转。再加上巨大的心理压力,使我感到生活的毫无意义。那时面对社会现实和所处的家庭环境,我感到绝望,对人生感到迷惘,时常对天长叹:自己一直想要做个好人,可是却一直做不好,反而越活越糟,越活越不明白,人活着到底为什么? 在拘留所里,我遇到三名市医院和两名市郊的法轮功学员。从法轮功学员的言行中,我切身感到了她们内心的祥和与平静,面对无理的伤害,她们没有抱怨,更没有仇恨,仍然表现出一般人无法理解、更无法做到的善良和慈悲。看到她们在逆境中仍心态如此轻松,我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听着她们讲述大法真相,亲眼看到她们展现出的善良,我的世界观发生了巨大变化。我睁大眼睛开始重新审视这个世界,重新审视眼前所见:社会的腐败、警察的歇斯底里,与法轮功修炼者的祥和、善良形成的鲜明的对比。我在豁然间明白了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 在和法轮功学员的接触中,我的人生观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三天后,我向她们表示,我出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寻找《转法轮》。从那天起,在拘留所里我就开始和法轮功学员一起学炼法轮功。通过和法轮功学员的接触,我明白了很多原来不明白的道理。 十三天后,我在妹妹、妹夫的帮助下,交了给对方的罚款。从拘留所回来后,我到妹妹家吃了点饭,就急不可待的去找附近的法轮功学员,寻找《转法轮》。那天,我冒着雨找到同修,有幸请到了一本《转法轮》。这一天是二零零一年十月八日,是我永生难忘的日子。 从那时起,我时时按照《转法轮》中讲的法理,一点一滴的归正自己的言行,在处理遇到的问题时,首先要求自己做好,找自己哪里没做好;遇到不顺心的事,也不再抱怨任何人。我不断学法,用大法的法理约束自己的行为,真正的从做好人做起。 炼功后,我的身体状况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拿起《转法轮》那一天起,我就再也没有吃过一粒药,再也没贴过什么药膏。修炼一年多后,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累,什么叫乏,浑身总是轻轻松松的。 就这样,我因祸得福,走入了法轮大法修炼。我懂得了人活着的真正意义,完全从以前感到活着苦与累中解脱出来了,找到了人生真正的航标,内心的愉悦让我感到自己好象换了一个人。 当时正是中共迫害法轮大法最疯狂的时期,也是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最严重时期。在真与假、善与恶的强烈对比下,我对自己选择修炼法轮功越来越坚定。我对中共栽赃陷害法轮功的所谓“天安门自焚”、“1400例”等都仔细分析,通过理性分析后,觉的电视中的栽赃陷害太赤裸裸了,太邪恶了,太愚弄人了。 发真相资料被绑架 通过修炼,我切身感受到法轮大法的博大精深与神奇,更感念大法师父的无量慈悲。电视里播放的造假谎言节目越多,我就越感到老百姓被欺骗、被愚弄的太可怜了,我就出去发真相传单。每次发真相资料前,我都仔细看完传单的内容。当把每一份传单给一个人时,我都觉的是在向对方诉说着自己心里的话,为自己所做的一切深感欣慰。 二零零三年六月七日,我在马路边把真相传单给了一个年轻人后就走了,没注意到他去举报,后来我被防暴大队警察绑架到市公安局。在这里,我被警察整整非法审问了半天和一个晚上,被逼问真相资料的来源。因为警察没得到任何想要的结果,第二天就把我送到市第二看守所。 在第二看守所被监禁的十九天里,我一直绝食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此间,我还被警察多次送到市医院实施灌食、打点滴。后来由于已经不能灌食了,警察就把我送到马三家劳教所企图劳教我。到了这里,要给我進行身体检查,以确定是否监禁在这里。当时我的身体已经很虚弱了,一直闭着眼睛无力言语。后来我感到有个医生来了,就强睁开眼睛,看着医生说:“我已经绝食快二十天了,没吃一口饭,灌食也灌不進去了。”后来就听医生说:“她的身体状况很不好。”马三家劳教所拒绝接收我。六月二十五日,在经历了近二十天的魔难后,我才被送回家。 无辜遭绑架,被非法劳教二十个月 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一日早七点半左右,我从家出来下楼,就被已经等在我家楼下的三个警察直接劫持到敬业街道。后又被送到设在地质勘探队院内的洗脑班。一到这里,他们就开始非法搜身,把我衣服兜里、手提包里的东西都扣留了,包括我家的门钥匙都拿走了。后来得知,他们拿走我家的门钥匙后,就打开我家的房门,在家里没人、没有家人陪同的情况下洗劫了我家,抢走了影碟机、录音机、大法光盘、大法书籍、大法师父的照片及若干真相资料。在洗脑班我坚持炼功,用绝食抵制绑架。第二天又把我送到第二看守所。 六月三日,在没有任何手续、没经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把我直接送到马三家劳教所实施進一步的迫害。马三家劳教所女二所(对外宣称“思想教育学校”)里被非法关押的都是因修炼法轮功而被非法抓捕的辽宁省内的法轮功学员。 到了那里,我被迫脱光衣服,却说成是“洗澡”,其实是搜身。而后就被关在一个很黑暗又狭窄的三角形行李房里,屋内没有窗户,没有被褥,只有一个破旧的草垫子。这之后,每天都有两个一伙、四个一群的人在我跟前不停的灌输邪悟的语言,妄图打乱我的正常思维和思想,同时被迫坐小板凳。我坚决抵制这种非人道的迫害行为,我一下也没坐。 在绝食五个半月的时间里,我经历了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与体力消耗。最开始的强行插管已经导致我的胃、食道、鼻腔、嗓子损坏。一个月后,警察见我不進食,就把我弄到楼下,在隐蔽的地方進行更加恶毒的迫害。警察把我全身呈“十字”型后再铐在床上,同时把我的裤子扒掉,直接下上尿管,不让起来,在鼻子里插上管子,昼夜不拔下来。 每天要進行三次野蛮灌食,每次灌食量大约两斤左右,使我成天不停的呕吐。最开始呕吐出来的是食物,到了夜间,胃里没有食物了,插到胃里的管子就象刀在胃里一样,夜间的痛苦最难忍受。到了夜间呕吐的更厉害,吐出来的东西是黑色的、绿色的并与鲜血相加。这样残忍无度的摧残一直持续了一个星期。 在整个绝食过程中,我还遭受着难耐的肮脏。那时正值炎热的夏天,由于不停的呕吐,再加上我无法动弹,弄的到处是吐出来的东西,我全身上下都脏透了。由于长时间、大剂量、高密集度的被野蛮灌食(后来灌食每天达四次),致使我不停的恶心呕吐,还经常吐血。 在灌食持续了近五个半月的时间里,警察们不顾我的死活,每次灌食的剂量越来越大,最后我的头部和面部都严重浮肿,肿大变形,面目皆非。我已经无法睡眠,每天坐也坐不住,躺也躺不下,连自己的思维好象都没有了一样,我身体和精神上的承受都已到了极点。然而在这种恶劣情况下,警察不但没有释放我的表示,还为他们的罪恶行为开脱,说:“你这样出去不光彩。” 后来我开始進食。仍然不断的喊:“法轮大法好!”“结束迫害!结束非法关押!”警察们害怕我的喊声被其他人听见,就把我转移到离门口远的房间。我在这里开始炼功。在这期间,警察为了达到“转化”我的目的,不停的换“包夹”人员,但每次都是以“转化”不成而告终。 二零零五年二月,我又被送到马三家犯人劳教区,这里是关押普通犯人的地方,关押着吸毒、卖淫、偷盗等犯人,无论是犯人还是警察都尽情的表现着她们的肮脏与堕落。犯人与犯人间互相打吵,骂声不断;警察与警察之间勾心斗角;警察对犯人的谩骂与暴力都表现的淋漓尽致,每天的叫骂声不绝于耳。 “坐班员”、“四防员”都得是家里有钱的人才能当。尽管很多人不愿意当,但警察们看谁账上有钱,并且花钱大,就瞄上谁,不当都不行。更何况当“坐班员”、“四防员”不干活,每天十二个小时上岗,十二个小时休息,并且有一暖瓶热水的待遇。其他犯人每天早五点半起床,六点半出工;中午十一点多收工,十二点半出工;下午四点多收工,五点半出工。每晚最早到九点收工,一般情况下都是到了十点、十一点收工,最晚甚至到半夜十二点才收工。也就是说每天出苦工的时间至少十四个小时,多达十七个小时左右。而且每天每人干的活是有任务量的,完成不了就得干通宵,有的甚至被加刑期。 在这样的环境里,我经常喊“法轮大法好”,用这种方式向人们讲真相。刚开始我每喊一次,都要遭到“坐班员”、“四防员”、身边“包夹”人员的谩骂与殴打。一次,我刚喊完“法轮大法好”,曾在大连就恶毒对法轮功学员经常行凶的“包夹”犯人把我摔倒在地上,当我头部先着地的一瞬间,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还有一次,我喊了两遍“法轮大法好”,一个吸毒的“四防员”照我脑袋就打,把我拽到屋里,问我还喊不喊,我还喊,那个“四防员”就把我摁在床上,用拳头在我头部猛击一阵。打累了,又换一个也是吸毒的“四防员”打我。“四防员”毒打我,打的满床是血。“四防”们见我不屈服,又把我拽到地上,用脚踩踏我的腹部。还让我起来上厕所里去,准备在人们看不到的地方進一步行凶。我义正词严地告诉她们:“我喊‘法轮大法好’,不是让你们来行凶的,那是我的心声。”“四防”们才罢手。 为了恢复体力,我开始炼功。警察为了阻止我炼功,就派两个“包夹”人员昼夜看着我,不让我盘腿坐着,想站在地上炼功更不可能。警察还想让我给他们干活,我不干,恶人们就把我铐在暖气管子上。她们想站着铐住我,我就坐在地上打坐。大队长王艳平就踢我、踹我,并且让“包夹”人员和代工员(监工的犯人头儿)看着我,不让我盘腿,一直铐了两天才作罢。 五月七日,我开始少吃或不吃饭,并用不喝水的办法抗议非法关押。警察们见我日渐消瘦,经常用打滴流的方式拖延对我的非法关押。过了四个月左右,我已是骨瘦如柴。每次量血压,脉压差极小(十或者五),心律过快,并且伴着强烈的头痛。 我炼功犯人阻止,我说:“我安安静静的坐在这里或站在这里,没碰着任何人,对任何人没有伤害和妨碍。我的手脚怎么动,是行使我自己的支配权。你们干涉我才是违法的,也是犯罪。警察强行或指使你们强行不让我炼功,都是邪恶行为。” 当时,和我同时被非法关押在二楼的有七名法轮功学员,都是抵制做苦工,敢于在警察面前表明自己的态度。警察就指使“四防员”、“坐班员”和“包夹”人员不让我们互相接触。正由于这几名法轮功学员在与这些犯人们的接触中都表现出了纯正与善良,真诚与忍让,使这些人从内心里感受到了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她们见我炼功的态度非常坚定,就在我炼功时帮着看警察,避免被警察知道了,她们挨骂或者被加期。我炼功后就开始正常吃饭,身体恢复也很快。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左右,我再一次用少吃或不吃饭,少喝或不喝水的办法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直到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四日,我消瘦的只剩下一层皮,左侧脖子上长了一个包,整个左脸肿的高高的,左眼也睁不开了,从耳朵往外流脓。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六日,劳教所因害怕我得腮腺炎传染给别人,才通知家人把我接走。一月二十七日,我弟弟把我接了出来。历经了二十个月的迫害后,我终于离开了那个邪恶的黑窝,获得了自由。 为了避免再次遭到邪恶的迫害,我有家不能回,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我遭受的这一切残酷迫害,只因为我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要求自己按真、善、忍做个好人。 向世人传递美好,遭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傍晚,我和法轮功学员王彦秋、曲伟在向世人发放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神韵晚会光盘时,被市邪教支队警察构陷绑架。 曲伟在锦州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受了三天的吊铐酷刑。之后,她出现了糖尿病症状。十五天后被放出时,曲伟的双脚已经溃烂,血糖指数为18.7。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曲伟因糖尿病综合症出现昏迷,住進了锦州市中心医院。五天后曲伟含冤离世,终年五十七岁。 在看守所里,我被锦州市邪教支队警察扇了两个耳光。我和王彦秋被用上大挂等酷刑迫害,王彦秋身体被迫害出现病态:严重贫血,血色素不足5克,还患有高血压、子宫肌瘤及颈椎积水。我一直血压高、血象指标高,后又出现便血症状。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古塔区法院对我和王彦秋非法庭审,我们都被非法判刑四年。因身体原因,四次投监被拒收。第五次,我和王彦秋被强行送進辽宁省女子监狱。 王彦秋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受到严重迫害。仅一年多的时间,就患上了十几种疾病,最严重的是高血压和中风。因为她不放弃信仰,在马三家监区遭强制“转化”,酷刑折磨。狱警队长赵敬华、副队长戴雪梅等人以减刑来唆使犯人菊华、王晓红等监视她,酷刑折磨她。 一天,王彦秋被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大队长尤岩暴打,被关進小号迫害。平时被强迫做奴工。在出狱前的一个月,王彦秋被迫害致昏迷,一直是植物人状态。二零一七年七月,王彦秋出狱,十二月二十九日含冤离世,终年五十六岁。 我被劫持到监狱,遭受了三年多的严重迫害。二零一七年七月,我出狱。我们三个人一起被绑架,其中两人被迫害离世。 遭精神与经济迫害,身患癌症仍被劫持入狱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锦州市社保局非法停发了我的养老金,使我身心备受摧残的同时,又要遭受经济劫掠。这是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制定的迫害政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回想我和身边法轮功学员们遭受残酷迫害的经历,就是江泽民这种灭绝性迫害政策的真实写照。 因为枉判,我被非法停发了退休金,截断了我晚年唯一的经济来源。我丈夫早年去世,我一个人生活,社保局擅自停发了我的养老金,我没钱生活,近七十岁的人了,还要去给人当保姆,挣点生活费。 我在看守所时被诊断出结肠癌,但是警察没有给我检验报告,也未予治疗就将我劫入监狱。 在监狱里,我每天遭受强制“转化”,逼迫我写“保证书”,放弃信仰,被各种侮辱、谩骂、暴打、酷刑折磨我这年近七旬的老人。监狱还利用煽动仇恨等方式歧视、孤立我,对我精神上造成损害是无法估量和难以弥补的。 又遭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九年四月中旬的一天,我因发放真相资料,被锦铁派出所出警绑架,交给了锦州市古塔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之后,锦铁派出所和古塔国保大队将我构陷到锦州市古塔区检察院。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我被锦州市古塔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九年七月末,我被锦州市古塔区法院非法秘密判刑四年。开庭期间,不通知家属。送進监狱时,锦州女子看守所也不告知我被转押到何处。我弟弟曾去辽宁女子监狱询问我是否在此处,监狱说得有亲属证明才能给予查询。我弟弟回来去所在派出所锦铁派出所开亲属证明,被派出所拒绝。 自二零二零年,监狱借口中共病毒(武汉肺炎)爆发,辽宁省各监狱進行全封闭式管理,被非法关押在那里的法轮功学员绝大多数和外部失去了联系,被禁止探视、通电话等,这种情况持续了一年多。发生在里面的迫害更加惨烈,所有被强制“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都受到多种酷刑折磨。在小号里遭受酷刑、电棍电击、群殴、长时间吊铐、背铐、饿刑、冻刑、多种体罚、禁止上厕所、剥夺睡眠、强制洗脑迫害。超负荷劳役,时间长达十六个小时。特别是疫情爆发后,监狱大量加工防护服,机台二十四小时不停转,犯人们累的不行了,只许在机旁少许打个盹,由别人替一会儿,然后接着干。 二零二零年中国新年前,锦州市法轮功学员葛英杰被关小号,被酷刑迫害一个月左右。七月初,两次惨遭被警察指使的多名恶犯群殴。我被迫害的皮包骨,体重只有八十斤左右,身体状况极差。 为了逼迫我“转化”,犯人们不给我手纸用、不让上厕、不让睡觉、强迫罚站几天几夜,站不住就殴打。那些犯人们排成班,轮流折磨我,而且不是一次、二次。我质问狱警时,狱警说:“是上边让干的,我们也没办法。”这个“上边”是谁?她们也不说。 而且“转化”的内容更邪恶,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真、善、忍信仰,让法轮功学员骂大法师父。我质问她们:“大法没要我一分钱,健康了我的身体,提升了我的道德。也没强迫我做任何事,想学就学,不学就走,自己选择,我为什么要骂?”她们又说:“没办法,上边让干的。” 警察们曾用一名犯人对我進行殴打,几个犯人把我的手、腿、身体按牢,然后这个犯人用脚踩我的双手,把我的踝骨都踩到脚腿里了,手、脚、腿血青一片,肿得老高,她再用脚使劲踩压那片血青、肿起老高的地方,真是残忍至极。 还有一个迫害法轮功学员成性的诈骗犯尤婷丽,说我心律太高,要给我灌药,让几个人把我按住,她猛力捏我的嘴,把我的两个牙都捏龇出来了。她能成天不住手的侵犯我,白天毒打、折磨,晚上一边殴打一边说:“不写(写“转化”书或做“转化”视频),就没完。” 几个犯人按住我,几个人掐我的大腿内侧、身体、胳膊,掐时为了力度大,手拧着劲儿。对我踢、打,对我一个近七十岁的老人就这样折磨,她们几个人排班看着我,不让我睡觉,否则就株连不让同监室的其他犯人洗漱,用这种下三滥的方式煽动仇恨,胁迫更多的人一起参与对我的敌视、谩骂和迫害。我在监狱的每一天、每一刻,都是在这种被极端凌虐的身心中煎熬度过的。 辽宁女监集训矫治监区(十二监区)用各种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监狱把用各种残酷手段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当成是自己政绩和业绩的最高标准。 我刚到女监时,她们就用各种残忍、无耻手段对待我,上厕所不给我卫生纸用,晚上睡觉不给被褥。她们要求法轮功学员必须“转化”(写保证书,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不写“保证书”,只给一条白被单。沈阳的冬天很冷,我是九月份到那里的,一直到十二月末都这样。十一月有两天夜里,她们还把窗户打开冻我,因同监室的其他犯人受不了了才作罢。白天专门有两个罪犯看着我,寸步不离的管控我、折磨我,她们用最肮脏、最下流的话骂我…… 二零二三年四月,我终于离开了辽宁女子监狱这个魔鬼黑窝。 现况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上午,周玉祯因在街上公开发真相资料,被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分局保安派出所警察绑架,劫持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二零二四年九月中旬获悉,周玉祯被凌海市法院冤判四年半,这是她第三次被非法判刑。 已经71岁的周玉祯现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她的亲属不敢过问她遭迫害的情况,使她的境况更加艰难。
迫害类型: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绑架/劫持;
洗脑/送洗脑班;
摧残性灌食 ;
毒打/殴打 ;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背扣子上大挂” ;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非法批捕;
恶人举报;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当年 她在拘留所里闻得宇宙大法——锦州周玉祯遭中共冤刑迫害累计逾十四年
曾遭折磨近十年-辽宁古稀周玉祯再被枉判四年半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周玉祯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五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76289.html#2456205347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75869.html#245122566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58932.html#23417214158
辽宁省女子监狱利用犯人迫害法轮功学员
辽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对法轮功学员的残忍迫害
辽宁省锦州市周玉祯被秘密诬判四年
辽宁锦州市女子看守所副所长石红犯罪事实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89861.html#197110750
多次遭残忍迫害-锦州周玉祯再被非法关押
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周玉祯被非法批捕
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周玉祯现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85551.html#19424222653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即将出狱-王彦秋被马三家迫害致脑出血
法轮功学员沈玉在辽宁省马三家女子监狱被迫害三年
辽宁马三家警察还在犯罪
在看守所开庭-锦州邵明罡被非法判刑六年
马三家监区迫害王彦秋、周玉祯-不让家人探视
辽宁省女子监狱马三家监区的罪恶
劳教所变监狱 马三家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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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锦州市看守所的罪恶
锦州法院在看守所上演庭审戏 律师揭露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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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寻常的经历 无悔的选择
锦州市公安局“610”恶警李协江罪行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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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大法弟子周秀珍自述受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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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分局保安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二段长安红日2-114号
电话:0416—2323504
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地址:锦州市锦娘路211号,邮编:121013
电话:0416-3708085
所长 孙晓波
1、锦州市公安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39-39号,邮编:121001
局长:张猛
副局长:李超(主管迫害)
电话:0416—2572020
2、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50号,邮编:121000
局长王俊岭:办0416—2133135
国保大队电话:0416—7101648,Email:jzlhqga@163.com
大队长 刘亚男(身份证号码220324197906240618),尹世伟(身份证号码210212198902185916)
副大队长 龚必成(身份证号码210703198912292011)
3、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05号,邮编:121000
国保大队长:刘长杰
副大队长:李蕾(男)0416—5165688办、13940696877
4、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分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1段63号,邮编:121000
电话:0416—2320814
局长:李占一
副局长:马宁、李威、李洪涛等
国保大队:查林;另一警察电话18241627823
5、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紫荆派出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旭东花苑附近,邮编:121000
电话:0416—2868110
所长:晏生斌17641600230、13841637638
教导员:王永奎13940629930
副所长:闫晶博17641600294,张晓欧18841607812,王赫然13514167713
警察:黄建15698705029、13604968219,0416—2818898宅,苏奇18524548110,朱政学15841657625,李国庆18704222307,彭春生13840684418,张德江13940652655,庞家旺15841691793,张禹初13841691829,潘延国18524588464,刘玉柱13904168116,孙希刚13591288070,裴风义17641600279
6、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分局锦华派出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三保里32号
电话:0416—2120239
7、锦州市公安局松山新区派出所
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松山镇
电话:0416—3560110
8、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公安分局天安派出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和平路二段65
电话:0416—2313311
所长:国建
相关人员信息(区号0416,邮编121000):
1、锦州市古塔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2段124号
院长:罗国卿
审判长 潘莉莉 2872736办,18941601838,13804160717
2、锦州市古塔区检察院: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天安里92号
检察长:王鲜明
3、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分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天安里104号 邮编:121000
局长:肖铭
4、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锦铁派出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五段15号 邮编:121000
电话:2818704
所长:徐金龙 13840628680,警号:651828
副所长:管伟、韩彪、李一鸣
5、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地址:锦州市锦娘路211号,邮编:121013
电话:3708085办、3708086办
所长:陈睿蕊;
副所长:向涛、代威、石红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检察长:马量13941689616
检察官:李峰 0416-8107161办、13314160001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院长:张凤武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
王艳萍 ,
张磊
锦州市拘留所
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锦州市公安局
:
白宁
锦州市第一看守所
:
吴艳,
石红
锦州市610办公室
:
李协江,
刘占路
古塔区公安分局
:
杨铁利,
张政,
王锦辉,
王旭
锦州市政法委
:
王伟国
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辽宁省思想教育学院)
辽宁省政法委
锦州市610办公室
:
李嵋珊
古塔区法院
:
潘莉莉
古塔区检察院
凌海市法院
凌海市检察院
马三家监狱(辽宁省女子监狱马三家监区)
锦州市委
:
王明玉
更新日期: 2025年3月19日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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