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建忠
简介:
蒋建忠(Jiang,Jianzhong),
女 ,
67岁 ,
贵州省贵阳市小河143厂法轮功学员。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号到现在,蒋建忠一共被非法抓捕六次,被中共人员到家骚扰无数次,大会小会、两会三会的都来骚扰。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四日,她被贵阳小河公安分局从单位非法劫持到小河戒毒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十月十四日又被从单位劫持到单位公安处,然后绑架到中八叫钓鱼岛的洗脑班非法关押了四十三天,回家后成了单位的重点监控对象。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四日,蒋建忠被贵阳小河公安分局从单位非法劫持到小河戒毒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同时抄家,抄走所有的大法书,现金二千多元(后来要回来了)。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四日又把蒋建忠从单位劫持到单位公安处,公安处有贵阳市“六一零”人员和单位公安处四人,他们审讯说:“你还炼不炼法轮功”?蒋建忠说:“炼法轮功我身体好了,做好人没有错”。他们说:“送你到洗脑班,看你还说不说炼”。然后将蒋建忠送到中八叫钓鱼岛的洗脑班,那是一座四面环水只有一小桥能进去的地方,单位派了一人做包夹,在洗脑班强迫写保证书,蒋建忠被非法关押四十三天,回家后成了单位的重点监控对象。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三日,蒋建忠等人被绑架到贵阳金竹镇派出所审讯后当日释放。但到了五月二十八日,三江派出所沈巍等三名警员到蒋建忠的父母家威吓说“今天不叫你女儿回来我们就在网上通缉你女儿,扣她的退休工资”。蒋建忠知道后前去找警察,结果被绑架到小河三江派出所非法审讯,后来带到医院体检,之后送小河戒毒所非法关押十五天。但回家后一直受到公安、国保、单位社区和“六一零”人员的监视。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社区彭兴伦、吴剑、公安警察沈巍和“六一零”等一行五人把蒋建忠从家里绑架到贵阳烂泥沟洗脑班。过程中他们暴力拉拖,蒋建忠的双腿擦伤。期间蒋建忠拒写保证书、拒签四书,十一月二十三日单位社区的人用车把蒋建忠接回。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法轮功学员蒋建忠被小河公安分局绑架后,由廖姓等四警察送洗脑班。车到了烂泥沟洗脑班,廖与洗脑班交涉,洗脑班不收;接着,廖又打电话给市610,还是没有说好,然后与三江派出所联系,最后找到王武管辖片警沈魏。沈魏就编造了“和警察打架,扰乱社会治安”这个谎言后,蒋建忠被洗脑班接收,蒋建忠被迫害一百零六天。 几个月后,沈魏得重病小脑萎缩,病退,现在瘦得皮包骨。 从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三日,单位社区扣了退休工资的一部份至今(二零一七年八月)未发,蒋建忠找过社区几次要退休工资,他们答复说:写保证不炼功,并签四书马上退回工资。蒋建忠拒绝其要求。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十二点多钟,社区网格给蒋建中的丈夫打电话,问蒋在不在家,答不知道。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晚上六点多钟,法轮功学员蒋建忠女士,从外面回来,刚刚进家门,就被守候在她家周围的花溪区小河小孟社区派出所及社区工作人员绑架、非法抄家,抢走大量家庭用品以及打印机电脑等物品,并且强制封锁她家门断电断水,致使电冰箱内的食品变坏霉烂。 大约在下午六点多钟,回家的蒋建中被蹲坑的警察绑架、戴上手铐。警察随后非法抄家。据在现场的人说,抄走大量私人物品,堆了一床铺,警察拍了照片,然后装进编织袋,装了好几袋,又拍了照,然后打电话报告他们的上司来。参与此次迫害行动有:小孟派出所警察、小孟社区人员,听说还有小孟公安分局和“610”的人。蒋建中目前被非法关押在贵阳市三江看守所(因疫情暂时关在隔离区)。 二零二三年七月下旬,蒋建忠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南明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并被勒索处罚金两万元。蒋建忠依法上诉后,被南明区中级法院不经开庭非法维持冤判。
迫害类型:
抄家;
威胁/恐吓;
监视/跟踪;
逼迫放弃信仰;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坚持按真善忍做人-贵阳蒋建忠被冤判四年半
贵州省贵阳市三江看守所非法关押多名法轮功学员
迫害贵州省贵阳市法轮功学员蒋建中和张菊红的信息补充
贵阳法轮功学员蒋建忠女士被非法关押近三月
贵阳法轮功学员张菊红、蒋建中、张华兴被绑架情况
陷害法轮功学员 中共警察遭恶报
贵阳市蒋建忠多次被非法关押
相关单位及个人:
贵阳市小孟派出所警察 廖忠 电话:18585429608
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 张伟 办公室电话:0851-85363031
南明区检察院:检察官:张伟:办公室电话:085185363031
小孟派出所所长:熊远明:电话:17785556016
小孟派出所副所长:廖忠:电话:18585429608
小孟派出所片警吴昌才:电话:15285916887
责任单位及恶人:
烂泥沟洗脑班(贵州省法制学习班)
贵阳市南明区法院
小河戒毒所
贵州省中八洗脑班
小河区610
小河区公安分局
小河区三江派出所
:
沈巍
金竹镇派出所
小河区143厂社区
:
吴剑,
彭兴伦
三江看守所
小孟派出所
小河小孟社区
南明区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24年1月12日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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