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七日中午,法轮功学员戴玉芬正在参加朋友家的婚礼,本村杜会计领着两个派出所警察找到戴玉芬,说是法轮功的事,让她上车回家说,到家了,其中一警察说:你写个“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戴玉芬说她不会写,杜会计说我帮你写,警察说杜会计写,写完后,就让戴玉芬签了字,还强行拍照。
迫害类型: 骚扰;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52761.html#17819224751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17年8月22日 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