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武
简介:
许志武(Xu,Zhiwu),
男 ,
40岁 ,
河南郸城县汲水乡大法弟子。2005年2月份,郸城县三名大法弟子许志武、宋洪健、杨曙光被县公安局从郸城县看守所,在大法弟子没见到任何的签字和手续的情况下,强行送往位于洛阳辖区的河南第二劳教所。 许志武在2002年就被郸城县看守所非法关押长达14个月,致使身体出现两腿麻木的病状、生命垂危时才被释放,一直没有恢复。这次送往洛阳时绝食了3天,加上路途疲劳,两腿麻木状态加重,不能行走。河南省第二劳教所从法律上讲,违背我国劳动教养法,不经体检是否合格,就直接收容,违反了劳动教养法不能收容危重病人的条例,非法收容。没有劳动能力的大法弟子,在劳教所第二天便被强行灌食,毛振京、李书鹏指使劳教所后勤队7人同时按胳膊、腿,拿螺丝刀插嘴里,把嘴都弄出泡来,还有人捏鼻子不让出气,另一人叫李建宾用脚踩胸部,不管人有没有危险,没有人性的强行灌食。 3名大法弟子在劳教所每天过着被犯人包夹看管的生活,一言一行所有的行动都被严密监视着,随时上报管教队长。
迫害类型:
严管;
非法劳教;
摧残性灌食;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南郸城县16岁杨曙光等三人被非法劳教做苦力
相关单位及个人:
劳教所副所长:马轶; 大队教导员:叶宏基、丁长有。 其他人员名单:周治恒、袁国利、杨林勇、常旭昌、盛杰、马云锋、乔保轩、李刚、张志辉、高延遵、王帅师、范为民、宋文峰。
责任单位及恶人:
郸城县看守所
河南第二劳教所
郸城县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06年7月27日 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