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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森


李鸿森

简介:
李鸿森
(Li,Hongsen), 男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家住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绿苑一区。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大法弟子李鸿森曾经因为向最高检察院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被牡丹江公安局长安分局警察李文忠绑架,并被非法拘留五天。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下午十四点左右,牡丹江市先锋公安分局立新社区警务队(管辖西安区)民警,以张大伟为首的警察对家住东安区新安街与东五条路和东六条路之间的东大小区的法轮功学员林福海家,进行非法搜查,同时被绑架的还有大法弟子李鸿森。两家都被非法抄家,掠走家中所有大法书籍和资料及手机。现在林福海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李鸿森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戴启鸿和法轮功学员高顺婷、李洪森在赵群家被牡丹江新华分局警察跟踪抓捕。与戴启鸿先后被非法抓捕的赵群、高顺婷、李洪森目前都回到看守所关押。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李鸿森在西安法院被非法庭审,法院阻止家属请正义律师辨护,并威胁说,找律师会加重对他判刑。对李鸿森非法开庭的西安区法院法官是刘辉,此人曾经多次冤判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抄家非法关押非法提审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牡丹江李鸿森被劫持到齐齐哈尔监狱
2017年下半年牡丹江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59546.html#18111213858
黑龙江省牡丹江法轮功学员李鸿森被非法庭审
原牡丹江监狱警察绝食抗议迫害 二次入院抢救
学法轮功做好人-牡丹江市林福海被非法关押
黑龙江省牡丹江法轮功学员林福海、李鸿森遭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牡丹江先锋分局立新警务队民警张大伟电话:15504537099
西安法院法官刘辉:18645760322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十二条路富通街西安法院,邮编157000

责任单位及恶人:
牡丹江市看守所
西安区法院院长:高红旗8938901 6924233 13945367223<br>院长:关俊林: 8938907 8694398 13836317998<br>毕同旭: 8923550 6251550 13903639550<br>张亚明: 8938905 6413332 13304837767<br>荆宇军: 8938903 13329432888<br>信访办 杨 旭<br>电 话 6220462<br>刑庭:常晓辉 8938917 刘明生 刘辉 8938013 : 刘辉
新华分局参与人员:<br>新华分局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地明街曙光新城院内新华分局,邮编:157009<br>新华分局局长:龚海涛<br>新华社区警务大队队长:李松,15504531986<br>新华社区警务大队警察:李易南,15504531962<br>吕俭15504531969<br>赵振龙<br>吴昊<br>接报警察:孙宁泽<br>爱民区检察院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爱民区西祥伦街82号,爱民区检察院 邮编:157011<br>公诉科:王娟,13845340526,18645760199<br>公诉科:张文杰<br>爱民区检察院部份电话<br>办公室0453-6599806<br>纪检监察科0453-6599817<br>公诉科0453-6599809<br>侦查监督科0453-6599808<br>职务犯罪预防科0453-6599813<br>民事行政检查科0453-6599814<br>反渎职侵占局0453-6599810<br>反贪污贿赂局0453-6599811<br>法警队0453-6599815<br>北安监察室0453-6599816<br>专职检查委员会0453-6599819<br>收发室0453-6599821<br>传真号0453-6533966
立新社区警务队 : 张大伟

更新日期: 2019年2月28日 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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