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琴
简介:
王玉琴(Wang,Yuqin),
女 ,
年龄未知 ,
哈尔滨大法弟子王玉琴于2003年9月12日被劫持到哈女监。 在这之前公安部门采取各种侮辱人格的流氓手段对大法弟子和其他大法弟子進行刑讯逼供,七台河市法院更是违反法律程序,对学员進行了非法审判。学员依法集体上诉中级法院,他们根本不履行法律程序,在三小时之内将学员的集体上诉驳回,法律成了儿戏。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九个大法弟子绝食抗议。整整六天学员滴水未进,并被匆匆劫持到哈女监進行迫害。 执行机关种种违法行为及在上诉无门的情况下,学员拒绝戴戒具。当天早晨被七台河第一看守所郭所长抓住头发按在地上,拳脚相加,用绳子把王玉琴绑住,最后强行劫持到哈女监。 六日滴水未沾的情况下,恶警强迫王玉琴跑步,每天上午8点到11点,下午1点半到4点不停息的跑。吆喝,進行谩骂, 在烈日下直立曝晒,不许动一点,一上午、一下午不让动。过程中有过2-3人被折磨得晕了过去,有的脚被磨出泡,肿得老高。这样持续20天左右,队干警触犯《监狱法》,体罚、虐待服刑人员,指使犯人体罚、虐待服刑人员,纵容犯人二次犯罪。 副队长王小丽经常殴打、谩骂法轮功学员。集训队干警触犯《监狱法》,体罚、虐待服刑人员,指使犯人体罚、虐待服刑人员,纵容犯人二次犯罪。 而在哈女监集训队4个月的时间里,他们除了放录像带给大法弟子强制洗脑外,还让刑事犯组成转化小组或两个包一个(包夹)来限制大法弟子的言行。 每天面对的是强制“转化”,天天都被强行看录像等,有反抗的就关小号。 2004年3月2日大法弟子34人(监区约有六十左右的大法弟子)不戴名签、不点名报数抗议监狱对学员的非法关押,被强制坐着小板凳,任何行为都受限制,从早6。00点到晚8。00由刑事犯看着。屋子小人多,人挨人坐着。干警孙剑扬手打了一个岁数大的同修,大法弟子喝令制止,当天晚上被强行拖回各自监舍,被强行戴上铐子,强迫坐在地上背铐一宿,且不让睡觉。 恶人韩建英(曾多次给大法弟子上大挂)和五连保人员将王玉琴双手背铐上提,用绳子绑在床沿上,当时是坐下难,站起难。他们还给大法弟子用更加灭绝人性的酷刑:上大挂。有的十几分钟就疼得晕过去了,有的心脏病发作等等现象惨不忍睹。几日后对部份大法弟子因炼功等原因又一次给上大挂。 2004年5月12日强行学员点名报数,连续两天晚上让犯人三人一伙,强行按学员下蹲报数,过程中按、扭、掐,甚至将腿踏在王玉琴的背上。呼喊、吆喝、大骂,有的还扬言要用针扎王玉琴。在这之前,八监区有犯人用针扎大法弟子三百多针。又有九名大法弟子因拒绝配合邪恶又一次被上大吊。 希望亲人和家属利用法律手段控告哈女监的罪恶行径,打电话、通信等等各种方式制止邪恶。 王玉琴用自己亲身受益的切身体会向国家及人民反映和诉说事实(人有发表言论的自由)而被判刑三年,是不合法的。因此,王玉琴要向有关部门申诉,要求无罪释放,并给予赔偿名誉、精神损失。 望正义之士帮我整理和收集正确法律依据,并委托家人申诉。并控告七台河市公安局执法人员刑讯逼供、体罚、虐待、恐吓,侮辱人格,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罪(寻找判决书、收集参与人员),以制止他们再度对大法弟子犯罪。 合十 王玉琴
迫害类型:
违反庭审程序;
毒打/殴打 ;
暴晒 ;
不准动;
体罚 ;
洗脑/送洗脑班;
关小号;
坐小板凳 ;
戴背铐 ;
非法关押;
剥夺睡眠 ;
“背扣子上大挂” ;
捆绑在床边;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相关单位及个人:
哈尔滨滨江地区检察院举报电话:0451-82359148 派驻哈尔滨女子监狱检察室电话:0451-82030982 哈尔滨滨江检察院举报电话: 0451-86663178 哈尔滨女子监狱总机: 0451-86684001 0451-86684001 0451-86684001 哈女监监狱长徐龙江 0451-86359454;总机转8001 哈女监监狱政委 总机转8002 哈女监副监狱长丛新、渚淑华、刘志强(主管保外就医)0451-86359322 哈女监监狱狱政科科长杨丽斌 总机转8142 哈女监监狱教改科科长肖 林 总机转8130 八监区监区长 张秀丽0451-86359539 现八监区一队监区长郑杰 0451-86358314 狱直科科长:肖林 总机转8130 狱政科科长:杨丽斌 总机转8142 四队队长:吴艳杰 陶书萍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孙平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书记:刘维民 黑龙江省司法厅厅长:王彬启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七台河市公安局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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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英
七台河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05年5月12日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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