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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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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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夏宁(Xia,Ning),
女 ,
71岁 ,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法轮功学员,家住兴城市。夏宁因修炼法轮功被迫害,二次教养二次判刑共累计12年半。夏宁遭中共迫害详情,请见明慧网报道《曾遭冤狱九年多 辽宁兴城市芋旬夏宁再被非法关押》、《曾三次陷冤狱辽宁71岁老太夏宁又面临非法庭审》。 在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夏宁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她曾两次被非法劳教、一次遭非法判刑,累计冤刑九年十个月:二零零四年被葫芦岛市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八年葫芦岛市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非法劳教二年;二零一八年被兴城市法院枉判四年半。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五日12点,因在兴城南关东伟超市附近发台历被绑架,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被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枉判三年,并处罚金2万。判决书(2025)辽1402刑初18号;审判长王连廷;陪审员张丽新、常永臣。 二零零零年十月,夏宁因为到北京去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兴城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元旦,夏宁进京证实大法,被北京公安分局非法抓捕。因不报姓名,被分流到某派出所。在派出所被恶警酷刑折磨六天(其中包括用烟头烫脸、烫嘴,打火机烧脸、双腿;用狼牙棒打,把外衣强行扒掉,只穿秋衣、秋裤被拉到外面往身上浇凉水--当时外面下大雪,寒风刺骨);后被当地驻京办事处送回当地拘留所,被非法关押十天后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六月,讲真相被恶人举报,被抓,被非法劳教三年,于马三家教养院遭受残酷折磨。夏宁坚持每天大声背诵经文、发正念,被邪恶的张磊(三大队六分队队长)、邱萍(大队长),关进小号一个月,致使尾椎底部溃烂、化脓,出现一个大洞,往外流脓血,由于长时间吃窝头、咸菜,大便干燥,排不出来,整个人被折磨得骨瘦如柴,奄奄一息,双腿不能行走,上厕所蹲不下,气若游丝,生命垂危。邪恶之徒张磊直到最后才把夏宁送入医院抢救。 二零零一年六月,夏宁的口腔被恶警张艳里外抠坏了,不是勒上绳子就是用胶带紧紧缠上。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到二零零三年五月,夏宁一直被关在单独的小号。叛徒们把夏宁的衣服扒光毒打,嘴里塞进肮脏的妇女卫生巾,严冬时故意敞开门窗,夏宁几次被冻昏。由于长期被锁进铁老虎凳,夏宁的臀部已经烂了,隐约能看见骨头。体重由一百六十斤下降到不满七十斤。 夏宁因为要求炼功,被狱警铐在床上达八个多月。警察还把一些炼功学员双盘的两腿用绳子捆住,几小时不放,直至疼昏过去。 二零零二年期间,在马三家女二所遭受严重迫害的大法弟子有:夏宁、王丽、王付丽在三大队遭迫害,潘静、米艳丽(二大队)、张春梅、田丽、胡英、张海燕、苏意文、王云洁、孙娟、王翠英、李黎明、姜伟、孙艳君、齐振荣、方彩霞、宋秀婷、宋彩虹等人。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夏宁被马三家三大队恶警吴干事、关英带领几个犹大关进小号,夏宁绝食抗争,恶警竟残忍的用给病人打针的针管对其强行灌食,手段残忍。夏宁被关小号二十多天,回到一楼后,仍然不屈服,并于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七日开始绝食抗议迫害,又被送小号关押。 在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关押期间被恶警迫害的只有八十多斤体重,因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功学员没有罪,必须立即释放非法关押小号的法轮功学员,四次被关进小号。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二大队邪恶的警察曾连续多日不让大法弟子夏宁、孙艳、郑佩玲睡觉。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三日,兴城市温泉街道办事处复疗居委会韩主任、翟素云书记到大法弟子夏宁的家中,翟素云到屋外打电话举报到温泉派出所,温泉派出所伙同温泉办事处赵景宏等不到二十人非法闯入夏宁的住处,乱翻乱找将师父的法像、大法书籍和明慧文章等抄走。并将夏宁掳走。 一进看守所,夏宁仍不断高呼大法好,有一恶警叫嚣:“把你的皮扒下来”。看守所副所长谭凤祥带夏宁去监舍(非法关押大法弟子的屋子),在途中,强行将夏宁的两手在后背用一种特殊的刑具铐住,这种手铐一旦戴上,铐子自动往肉里走,越来越紧,深深嵌入肉中,如同刀割一般,异常疼痛,谭凤祥对着夏宁的脸左右开弓,用双拳不停的击打夏宁的头部,打得脸肿了起来,乌眼青,见夏宁不肯屈服,又用一根绳子将夏宁的嘴死死的勒住,并将绳子系成一个大约有五公分左右的大疙瘩,硬往夏宁的嘴里塞,由于夏宁咬牙闭嘴不让它塞,谭犯竟用螺丝刀撬嘴,还用看守所里犯人干活用的工具(用荆条削成尖的东西,大约有手指粗细,实质上是非法奴工产品),来迫害夏宁,并指使两名普犯将抹布拿到厕所洗一洗堵夏宁的嘴。 午饭后,谭凤祥非法让夏宁做奴工,夏宁的腕子上仍然戴着那个特殊的铐子,脚上还戴着脚镣,走得很慢,谭凤祥嫌他走的慢,用看守所的一大串钥匙不停的用尖部击打夏宁的后背,钻心透骨的痛。夏宁的后背伤痕累累,有的地方已经出血,谭凤祥又用手使劲拽夏宁的头发往墙上撞,他的头被撞得肿了起来,头发掉下不少,下午,公安局非法审讯时,谭凤祥让普犯给夏宁手腕上的铐子打开,他腕部被勒进大约一公分深的沟剧痛无比(夏宁被非法送进马三家时体重大约一百二十斤,现在夏宁的体重只有八十多斤),公安局的恶警一见夏宁的样子,给夏宁戴上它们自己带来的圆铐子,市局人见夏宁被打得如此惨像,只好结束提审,打开铐子走了。夏宁回到号里戴着手铐和脚镣盘腿炼功,谭凤祥见了后用一根木棍的顶端撞击夏宁的脚心,夏宁忍着巨痛不为所动。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四号,夏宁的手铐和脚镣连在一起坐在地铺上,谭凤祥用穿着皮鞋的脚使劲踹夏宁的脸部,踢倒后让夏宁坐起来再踢,大约踢了四、五脚,当时有看守所女警陈××在场。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五号,恶警谭凤祥抡起竹扫把大约三公分粗,狠毒的打夏宁的腰部,夏宁无恨无怨的劝告它,“不要这样,善恶有报”,而谭犯不但不悔改,反而猖狂的说,我就不怕报应。 夏宁已绝食半年多,一个姓郑的恶警逼夏宁吃饭,不吃就把衣服脱光用电棍电击。 夏宁也被恶警整天吊在床边,直至晚十一点左右才让回牢房睡觉,早晨三点来钟再给弄走,和牢房人从不见面,几乎每天都听到恶警对她的叫骂声,有时门没关,能看到她被恶警推的跌跌撞撞的,她还天天被灌食。 二零零八年至二零零九年在马三家劳教所特管队遭受迫害的大法弟子有:黑龙江双鸭山市的孙淑杰;北京的张连英,大连的盛莲英、张敏,锦州的徐慧,本溪的刘世芹,丹东的刘桂芳,葫芦岛的夏宁,清原县的刘艳芹,这些大法弟子都不同程度地遭受无数次电棍、木棍、笤帚、手铐、床板非人性迫害殴打和酷刑。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晚,夏宁在向世人讲真相时,在东街被不明真相的城东小学生举报。城东派出所警察将她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派出所,当晚送到兴城看守所。夏宁绝食抗议对她的绑架与关押迫害。 夏宁遭到殴打,在兴城810医院被野蛮灌食两次,共非法拘禁十多天。 城东派出所警察将夏宁从看守所用警车拉到城东派出所门前站一会,又将她拉到她住的楼。城东派出所所长、指导员、警察、“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宋长江、居委翟书记,非法撬门抄家。下车后夏宁高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功学员没有罪!”并告诉警察:生命是你的选择,历史到了最后一刻,珍惜法轮大法就是珍惜生命,善待法轮功学员有福报,善恶有报是天理。 他们等着开锁人来,夏宁一直在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功学员没有罪!”他们打开门后就进屋非法抄家,将大法书等拿走,又把她拉回看守所。没过几天,城东派出所警察把她送到马三家劳教所,经马三家医院检查身体,拒收,把她送回家。 二零零八年五月,夏宁被当地公安绑架到马三家劳教所迫害。 到马三家劳教所后,恶警张卓慧带夏宁到三大队办公室,大队长张君看了兴城带的资料后说她的非法劳教期为两年,并说了一些侮辱夏宁的很多难听的话。接着他们带夏宁到仓库扒光衣服搜身,将她的左手铐在床上。 早晨上班后,张君、张卓慧进屋恶狠狠地将手铐打开,撸夏宁的头发,打她嘴巴,拖她到另一个床上(灌食床),双手铐在床梁上,狠狠打她,还用灌食用的金属开口器想撬开她的嘴。她紧闭着嘴,张嘴就喊:“法轮大法好!”到中午了,张君走了,张卓慧还想拿铁器来撬开她的嘴,没撬开,也走了。她们俩狠狠地打了她半天,头发撸掉了很多,脸也被打肿了。从那以后她再没吃饭,抗议她们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迫害。几天后,警察强制用开口器灌食。 夏宁第一次遭受抻刑折磨是大队长张君亲自动手,张君抻她时问她还绝不绝食,吃不吃饭,夏宁说不吃。快十二点接班,张君过来,解开手铐,将夏宁站着双手吊铐在床的上边,她的腿已经肿了,已经到了上半宿,再站着吊铐,那滋味真是痛苦不堪。 第二天早晨张君过来,又使劲地铐上。警察上班后,董彬、张卓慧过来将她的双手各铐在一个床上边三角铁上。夏宁双手麻、木、疼,尤其右手更麻、更痛。她乘警察不备之机抽空炼功,一、三、四套功法基本炼完,这对她的帮助非常大,她胳膊松快多了,值班警察过来,又将她双手吊铐上,不叫她上厕所,也不许她洗漱。一次她大便憋不住了,喊值班的也不给开铐,她用脚把洗脸盆弄到床上,翘着脚,歪着腰,一点一点脱裤子,接了大便,警察很奇怪她是如何做到的,而她则累得全身是汗。 夏宁绝食抗议迫害,他们就给她打吊瓶十多天,瓶子打了一麻丝袋子。马三家教养院杨院长、所长周勤亲自参与迫害。一天,他们带她去医院检查身体,她的体重只有九十斤。刚从医院回来,他们就将她绑在灌食床上,双手铐在床梁两边,双腿抻绑着,用开口器撑着她的嘴,还围用布绳绑上。恶医护士陈宾将玉米糊隔一会儿灌一点儿,她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弄得衣服、床哪都是。她们下午三点半下班,下班了也不把开口器拿下来,还撑着她的嘴,等他们拿下开口器时,她的上下颌已经合不上了。 晚上他们迫使她站着,将她的双手吊铐在床的上边,这种摧残整整持续了十三天。 当时中共奥运将要开始,马三家教养院院部派了很多男警察加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带队的叫刘勇,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们搞什么“军训”。出进门要报数、带劳教牌、穿劳教服、唱劳教歌、读背三十条、干劳教活、坐劳教凳,哪一项不配合,都要遭到酷刑:用电棍电、实施抻刑。 警察来了夏宁就给他们讲真相。院部男警的人来后,成立个特管队。他们把夏宁的手铐打开,带到特警队。一天,警察把夏宁带到四楼,刘勇和另一个男警察用电棍电她,问她为啥不吃饭。夏宁说她不是劳教犯,不吃劳教饭。他说你不是劳教犯你是啥? 夏宁说她是法轮功学员。他们俩电了她一阵,把她带到严管办,将她的双手用两个铐子吊铐在床上边,掀她衣服直接电皮肉。 一天早晨,警察把夏宁叫到严管办,屋里都是院、所、管理部门的人,两边床坐满了人。恶警李俊将夏宁双手抻铐在床两边的三角铁上,又将她的眼睛蒙上,迫使她躬下身子,将她的双腿挷上,恶警刘勇用电棍电她,屋里警察问她话,她向他们讲真相。他们问夏宁为什么不吃饭,夏宁还是象以前那样回答:“我不是劳教犯,不吃劳教饭。” 又一天早晨,警察再次把她叫到严管办,屋里两边床坐满了院、所、管理科的人,不是上次的人。他们这次问夏宁什么问题,她都不回答。同样象上次那样,他们把夏宁的双手抻铐,双腿绑上,眼睛蒙上,躬身,恶警刘勇用电棍电她。 下午五点多钟,他们才给夏宁打开手铐。刘勇问她:“你干不干活?”夏宁说右手麻,干不了活。他把夏宁带到严管办,将她双手再次抻铐,躬身,双腿绑上,恶警李俊掀衣服用电棍电皮肉,电一阵,打开手铐,解开绑腿,带她回监室。她静坐着,刘勇、李俊问她干不干活,她说不干。因为夏宁是大法弟子,没有犯罪,就不应该干犯人的活儿。他们俩把她带到严管办,再次将她双手抻铐,躬身,双腿绑上,掀衣服用电棍电肉、脖子、脸、腰、手、腿肚子、嘴。当时夏宁痛得大汗淋漓,遭受酷刑整整一夜。 第二天夜里,夏宁开始恶心,要上厕所,她手腕一层大泡,手脱不下裤子,腿蹲不下,慢慢扶墙上完厕所。刘勇说白天叫她站着。李俊在走廊里走,夏宁稍站不直,他就斥责夏宁。晚上什么时间叫睡觉才能睡觉,记不清站多长时间了。李俊想知道电棍里有没有电,就往夏宁的身上电,用夏宁当试验品。 二零零八年八月,被折磨的满头白发的夏宁走路都打晃、骨瘦如柴,恶警为了加剧对夏宁的迫害,采取两~三天灌一次食,还强迫她在烈日下拔草。恶警为了使夏宁放弃“真善忍”,以站立的姿势用手铐将双手铐在铁架上,至少半年以上。长期罚站、罚坐小板凳。夏宁因不穿劳教服和以盘腿姿势经常被恶警察潘溢喜、苑某等人殴打,身上又青又紫。腿、脚因长期罚站出现严重浮肿,手被抻铐后手指无力、十分怕凉。 中共奥运会开始了,大家都看电视,刘勇说:“不给你灌食就吊着你,三天两天给你灌一次。”护士陈宾老想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灌药、灌水、捣大蒜水,都是陈宾配合干的。教养院警察将夏宁和大连法轮功学员盛连英绑在灌食床上,双手铐着,双腿抻绑着,开口器撑着绑上,灌一种红药。这个护士陈宾迫害法轮功学员在教养院、劳教所很出名,她手狠,警察都说,谁能过去陈宾的开口器可不容易。这种红药又辣又不是滋味,陈宾连滴淌在床上的药液都刮下来再给灌上。正常灌食她可不细致,只是几秒钟,不管冷热,不管能不能咽下去,弄得脖子、身上、耳朵哪都是,有时都淌耳朵里去,她可不给擦了。每次灌食完不给摘掉开口器。 灌了一上午,刚灌完夏宁就全都吐出来了,衣服上、床上都是药。一天他们几个恶警又捣大蒜水灌,又辣又呛嗓子。一天又灌凉水,教养院警察拿来矿泉水,护士陈宾不给,换成自来水,一边灌一边拍夏宁的肚子,肚子胀得鼓鼓的,才停止灌食。灌水不止一次,灌几次。 后来,郑晓丰提出打玉米糊了,劳教人员吃什么就灌什么。陈宾私自告诉四防人员:不给她灌细粮,菜汤掺玉米饼子捏碎就行。 教养院院部女警察郑晓丰软硬兼施,逼供。夏宁被抻吊时,她经常拿电棍电夏宁,叫她违心做这个,违心做那个,随时电她。一次,郑晓丰扒光她的衣服,只剩下裤头儿。她很瘦,三角裤头肥,腰带松,随时都可能掉下去。她拽夏宁到特管队,而后又到男警察屋,男警察屋里一屋人,走廊里男警察来回走,就这样看着夏宁光着身子,只穿松松的裤头。有一次,郑晓丰又来拽夏宁,夏宁手紧握床梁,她没拽动。夏宁说:“你们否认将十八名女法轮功学员扒光衣服投进男牢房。你今天硬拽我到男警察屋说明什么,这与十八名女法轮功学员扒光衣服投入男牢房有什么区别?你把我衣服扒光拿走半个月了,也没拿回来,这说明什么?”她无话可说。 教养院警察也采取整天撑着开口器迫害,双手铐上,双腿绑上,陈宾迫害性灌食,还一边放着污蔑大法的录音。 中共奥运、残运结束,教养院警察回去了。一次中午睡觉夏宁躺着发正念,值班恶警苑国友发现了叫她站着,还拽她到门边,拿大棒子狠狠打她,都打到肋骨上了,按倒她,打她。夏宁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功学员没有罪!”严管办董彬等人过来,拽手的,拽脚的,几个警察拽她到酷刑屋,把双手抻铐在床的三角铁上,躬身,双腿绑上。 晚上睡觉肋骨痛,不能翻身。恶警苑国友经常威胁说,她不怕扒警服、当不成警察。早上,夏宁在背法,恶警苑国友看到她的嘴在动,就用木棒狠狠地打她的太阳穴,她脑袋“嗡”的一下。她又狠狠地打她鼻子上,流了不少血,夏宁没理她继续背法,她又狠狠地打在她的嘴唇上,导致后来还留有痕迹。三棒子打得很重,太阳穴肿了很大的一个包,脸鼻子肿得很大,嘴唇肿了。苑国友出去了,夏宁一直在背法。一个叫潘玉喜的警察过来,叫屋里人用夏宁的毛巾把血盖上,狠狠踢倒她,还不停地踢踹她。严管队董彬过来,又把夏宁带到酷刑屋,苑国友经常去威胁她。 一天晚上,夜间上厕所,叫统一去,夏宁上厕所回来,被褥都没了,恶警苑国友给扔了,不叫她睡觉。夏宁躺在床上,苑国友狠狠地薅夏宁的头发到下床,又薅头发到暖气片上,夏宁就高喊:“法轮大法好!”几天后换了杨丽警察,据坐班张雪梅(邪悟者)讲,第一棒子好挡着点,不然第一棒子就打死。 一天早上,夏宁把劳教服脱了,她觉得法轮功学员没有罪没有错,不是劳教人员,不应该穿劳教服。庞警察值班,她叫夏宁穿上,夏宁不穿,庞就告诉严管办,董彬叫夏宁穿上,夏宁不穿,董彬就用电棍电她,又打手机告诉所管理科。张姓警察(男)来了,董彬把劳教裤给夏宁穿上了一半,叫她自己穿,不穿,就用电棍电夏宁,夏宁就高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功学员没有罪!”董彬又电夏宁,夏宁就不停地喊。他们用胶带将夏宁的嘴、脸和头发围缠上,带她到酷刑屋,把她双手抻铐在床梁三角铁上,躬身,双腿绑上,四天没灌食,第五天灌点稀的,张卓慧把她衣服脱下,硬套上三件劳教服。当时正是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他们打开窗户冻她,不给开铐上厕所,裤子尿湿了好几次,鞋也尿湿了好几次,记不清这样折磨了多少天。 夏宁仍然不穿劳教服,严管办张秀云和值班警察把她带到酷刑屋。在这迫害期间,恶警苑国友、潘玉喜把铐子打开,狠劲抻,她的肩膀都给抻过去,重新绑腿,还把腰给绑上,整天整夜抻铐着。 一天夜里,又轮到恶警苑国友和潘玉喜值班,潘玉喜进来拿扫帚狠狠打夏宁臀部,打了好一阵,歇一会儿,又用扫帚把狠狠地打她好一阵,她的臀部被打得青、紫、黑,肿了。张卓慧拿开口器撑她嘴,她紧紧闭着嘴,张卓慧没有撑开,她仍被躬身抻铐着,谁踢谁打,都踢在她胸膛和肋骨上。我睡觉出气费劲,胸膛肋骨胳膊手疼痛不能翻身,穿脱衣服都难,她的身体因长期遭受酷刑折磨而时时承受着痛苦,她不得已穿着衣服睡觉,她们又将劳教服缝在她的衣服上。 夏宁天天背法,身体恢复很快,上厕所去水房炼功,她的身体恢复了。她将缝合的劳教服拆开脱下。一天晚上,值班警察杨丽叫她穿上劳教服睡觉,她不穿,杨丽就拽她到酷刑屋,夏宁高喊:“法轮大法好!”张卓慧过来了,另一个姓苑的警察过来,她们硬把劳教服给她穿上,逼她站着,把她的双手抻吊铐了一宿。 第二天晚上张卓慧说:“你可以脱衣服睡觉了。”隔一段时间张卓慧又叫室长把劳教服缝在夏宁衣服上,夏宁大声背法,她们又把她带到迫害屋,还如同以前一样迫害她。 一天早晨夏宁起来在床上打坐炼静功,值班恶警潘玉喜过来,拿木棒狠狠打她的背,打一阵子棒子打断了,她没有动。室长叫夏宁穿衣服,坐班(普教)刘某把劳教服套她衣服上了,夏宁扒劳教服,刘某拽着衣服不让扒,她俩争着,结果夏宁被拽到地上了。四防值班警察过来帮坐班,把夏宁拽到酷刑屋,硬套上劳教服,双手抻铐迫害床上。夏宁反迫害,拒绝灌食,并开始讲真相,揭露潘玉喜打她的实际情况,并告诉护士她拒绝灌食的原因。董彬用电棍电她。她的后背被打得肿痛,躺在灌食床上时更是疼痛难忍。张卓慧过来,夏宁就向她揭露恶警潘玉喜打她的事实。 白天,她天天站着,双手被吊铐在床上,晚间十点多钟回特管队睡觉,早晨三点多钟四防叫她起床,坐班硬给她套上劳教服,拽她到酷刑屋,站着双手再被吊铐,腿脚站肿了。不知过了多少天,手铐打不开了,教养院、劳教所来人谁也打不开,几天了,请示院、所领导用钢锯条拉断铐子。张卓慧说这成了马三家一大新闻了。值班警察刘平看夏宁嘴动,捂她嘴,打她嘴,她就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功学员没有罪!”几个警察过来,将她拽到酷刑屋,双手抻铐在迫害床的三角铁上,躬身,双腿绑上,整天不解绳。 二零零九年七月,劳教所将被“特管”的人调到新建楼,说是小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特管队”的头子叫潘玉红,她手狠,总打人。时间到中午十二点了,夏宁坐地盘腿打坐立掌发正念,这边警察向跟过来的杨丽等把她拽到另一个屋,双手铐在暖气管上。大队长潘玉红过来说:“你来就给我一个下马威。”夏宁夜间十二点发正念,潘玉红和恶警苑国友把她拽到办公室,潘玉红叫苑国友拿来劳教服,按倒夏宁。苑国友用脚狠狠踩夏宁脑袋,踩她腿,脑袋踩肿了,腿踩掉很长一条皮,她们打她,扒掉她的衣服,硬给她套上劳教服,将她的双手铐在暖气管上。早晨叫她打扫卫生,她看见自己的衣服了,就快速脱掉劳教服,穿上自己的衣服。这个举动被值班警察发现,又强行脱掉她的衣服,拿走锁起来,给她套上劳教服。 没有自己的衣服,不穿劳教服,一天夏宁把大麻布围在身上,穿着秋裤,值班警察过来问她:“谁给你的秋裤?”夏宁说是她自己的,她们就硬扒掉她的秋裤,套上劳教服。几名恶警又用电棍电她,还说要把她电到满地爬,扒掉裤子用电棍电腿,电破的地方一年多才好。 夏宁被调到犯人屋里,晚上回特管队睡觉,她脱掉劳教服,借打扫卫生倒垃圾的机会扔掉劳教服。被非法关押在特管队的法轮功学员都脱掉了劳教服。警察上班天天给每个人套上劳教服,那些法轮功学员们每个人每天都承受着被电棍电的酷刑。 一天晚上,夏宁坐下发正念,值班警察见她没睡觉,就去报告,她们掀开她的被子,见她结印,将她拽下床带到办公室,狠狠地打了她一个小时,(还扎她的眼睛)踢她。夏宁用力喊:“法轮大法好!”她们将她按倒,夏宁站起来,她们又说些污蔑大法的话。警察交接十二点钟,夏宁起来发正念,她们又把她拽下床,拖到黑屋门口。夏宁高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功学员没有罪!”她们就用胶带把夏宁的嘴脸头发缠上,背铐双手,还按她仰躺着,硌她腰,潘玉红还踩她双脚。过一段时间,她们扯下胶带,把她背铐在暖气上。早上夏宁背法,潘玉红和苑国友又来把她的嘴缠上。夏宁不坐劳教凳,彭涛打她踢她,将她的两手抻铐在暖气上,多长时间都记不清了。 又有一次,晚上恶警值班时不让夏宁睡觉,说怕她脱劳教服,如果夏宁保证不脱就让睡觉。夏宁不答应,就把劳教服脱了,后来被发现,警察把窗户门都打开让蚊子咬,屋里墙壁飞满各种昆虫,蛾子,蚊子。 夏宁每天十二点钟发正念,男女恶警都来打她踢她踹她。就这样,夏宁每天只要是背法,发正念,不穿劳教服,就是被迫害,被电棍电,被踢被踹,被背铐。 二零零九年十月,又将夏宁从特管队调回三大队。张君,张卓慧,张秀云给她带到仓库,站着双手吊铐在床的上边。几天后,值班警察给她吊铐到另一个床上。值班警察刘平很邪恶,告诉四防看夏宁起来就叫她,拽夏宁下床,打她、踢她。潘玉红看她回屋背法,就捏她嘴,按倒她踢踹她,还叫刘平帮她把夏宁的双手背铐在暖气片上。早晨起来,硬给夏宁套上劳教服,双手吊铐,夏宁趁开铐灌食机会,一边走一边脱劳教服或者灌食起来马上脱掉劳教服,护士和警察硬给她套上。值班警察把劳教服缝在她衣服上,夏宁跷脚拆掉缝线,拽领子从头上往下扒到两边胳膊上,警察开铐,快速脱掉劳教服。 就这样,坚持很长时间,后来终于脱掉了劳教服,他们再也不给她套了,直到走出劳教所。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一日,辽宁兴城法轮功学员夏宁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递交了自己的控告状,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夏宁在控告状中陈述了自己在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等地方遭受的非人待遇和各种酷刑折磨。 夏宁曾被三次非法拘留,两次被送看守所迫害,两次被送到臭名昭著的沈阳马三家劳教所遭到长期酷刑折磨,在马三家劳教所共遭迫害五年多。 控告书中呼吁司法机关立案审查江泽民在迫害法轮功中所犯种种罪行,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下午,一位年纪近八十岁的法轮功学员在法轮功学员夏宁家附近看到一电线杆上有一个“法轮大法好”的粘贴掉了一半,就上前用手扶了一下将他贴好,突然不知从何处窜出三个蹲坑的便衣警察。上前将老人按住,还喊着:“夏宁、夏宁。”并拿出印有法轮功学员夏宁照片的纸与老人对照。老人说:我不是夏宁。警察不容分说拿着手铐强行粗暴将老人拽上警车带到兴城市温泉派出所,老人的手腕都被拽破了,随后抄了老人的家,抄走一本《九评共产党》书,还要照相,被家人制止,当晚老人被家人接回。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五日晚,五,六个蹲坑的便衣警察。将法轮功学员夏宁从家中抓走并抄了家,抄走师父法像,大法书籍和钱。因有世人围观,心虚的警察让夏宁不要出声就不给她戴手铐,夏宁不配合高喊”法轮大法好”被戴上手铐抓走。夏宁现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葫芦岛市看守所。法轮功学员夏宁曾两次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劳教所五年,遭到酷刑迫害都不曾放弃信仰。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夏宁被兴城法院非法开庭,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夏宁二审上诉,维持原判。 二零一八年四月,夏宁被非法关押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三监区四小队。目前,监狱警察对夏宁实施各种生活上的虐待和折磨。 辽宁女监的在押人员,生活所需物品都是使用银行卡购买。前些年,新入监人员钱卡很快就能下发,生活问题马上得以解决。可是新来的法轮功学员可就不一样了,是没有这个待遇的,是受限制的。即使银行卡终于下来了,新来的法轮功学员也是不能使用的。 每月到监狱内超市购物一次,或者是家属来接见时可同时购物,或者是没有家属接见,可集体去一次。每次去,可以购买一些简单的食品,如方便面、饼干等,可以购买一些日用品。而没有放弃大法修炼、没有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是不允许购物的。夏宁因为没有放弃大法,没写悔过书之类的“三书”,就不被准许去超市购买日用品。 夏宁自从二零一八年四月来到辽宁女监三监区四小队,监狱一直不让她洗漱。刷牙、洗脸、洗脚、洗头、洗澡……这些作为人的最基本、最正常的、合法的需求,都不能拥有。夏宁只能趁人不注意,在厕所的水龙头用手撩撩水,洗一下脸,冲一下脚,她的身上发着臭味。 而她是与刑事犯人吃住生活在一起的,她身上发出的恶臭,激恼着周围的刑事犯人,有的犯人就会责骂夏宁,责骂她不“转化”、不写“悔过书”因而不能洗漱,身上发臭,影响了她们。 恶人就是这样挑动着群众仇恨大法与法轮功学员,以便达到让法轮功学员放弃大法的目的。最后,在一些法轮功学员强烈的反对,及对当事警察的劝说下,在夏宁本人的努力下,这种迫害才解体,直到二零一八年八月份,才允许夏宁洗漱。 从早到晚,总是会看到夏宁一动不动地站在劳动车间的窗户旁边。晚上收工,她也不能休息,还是站着,由两个犯人一组轮流看着她,直到晚上十点。星期日、节假日,她的境况更糟,要整天站着。夏宁已是六十五岁的老人,满头的白发。这种长时间罚站,对于她是多么的痛苦! 夏宁所受的迫害,还有一种形式,就是“包夹”对她的夹控。所说的“包夹”,监狱里叫做“特殊行动组”,就是由两个固定的犯人负责管制法轮功学员,甚至包括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要汇报给警察。包夹的成员根据需要可随时调换。 专门负责夹控夏宁的两个犯人,一个叫于丹,另一个叫宁丹。其实这两个人本质都是挺好的,她们心里并不愿意干这个“夹控”的差事,可是她们不敢拒绝说声“对不起,我没这个能力,干不了!”而是硬着头皮接受了这个任务。在压力下,她们会干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情来。她们在前台,警察在后台,一些具体的事由她们去执行落实。 犯人们劳动干活儿很累,早晨七点出工,晚上也是几乎七点收工,劳动任务很重。好不容易熬到收工,还不能休息,还要两人一组轮流去看着夏宁,说服她放弃修炼、转化。按理讲,谁搞得夏宁放弃大法修炼、转化了,谁就对大法犯了罪,就对神佛犯了罪,那么这个人就要遭恶报了。犯人们哪里懂得这个道理?!她们往往会迁怒于夏宁,盼望着夏宁快点写“三书”,别修炼大法了,以便她们能够解脱,能够照常休息。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初,夏宁被调到小屋,包夹是犯人黄兰兰、刘凤琳。第二天早上,起床之前,夏宁坐起来发正念。只是静静的,不出任何声音,不会影响任何人。 黄兰兰不让夏宁坐着,听到黄兰兰说话,犯人张梅就从床上起来,到夏宁身边,拽夏宁,从床上拽到地下,往门外拽,口里还说着:“出去!”衣服都撕碎了。这时,夏宁就喊:“法轮大法好!”“大法弟子没有罪!” 听到响声,生产组长(也叫执行员,就是犯人头儿)孙珊珊从对门屋带着好几个人过来,她们把夏宁按在床上,用手堵住她的嘴和鼻,使夏宁不能呼吸,简直要窒息,脸憋得通红。值班的犯人(也称号子)见情况严重,怕出人命,就制止住了,到警察上班时,就把情况汇报给大队。其他法轮功学员去找警察,要求处理肇事犯人。 夏宁又被调回到大屋,包夹又换回成于丹、宁丹。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整个三监区转到辽宁第二女子监狱。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早,包夹金玉军、宁丹要上厕所,夏宁和宁丹在走廊上等金玉军,宁丹说,孙珊珊说不让你早晨坐着。夏宁回了一句:“孙珊珊不是没上咱屋去说吗?”马上宁丹就火了,扯着夏宁的胳膊,连推带搡,往孙珊珊住的屋里推。这时,夏宁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大法弟子没有罪!” 宁丹把夏宁刚推进屋里门口,马上上来十来个人,都是身强力壮,把瘦小年老体弱的夏宁按倒在地,有的捂嘴,有的使劲往地上按,有的用身体压在夏宁的身上,使夏宁喘不过气来。过了很长时间,孙珊珊说:“松开吧!”这时夏宁才得以呼吸,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早晨,夏宁从床上坐了起来发正念,金玉军马上猛虎般扑了上来,连续不停地用拳头打夏宁,拽头发往墙上撞,把夏宁从床上往水泥地上拽。夏宁从床上摔到地上,金玉军仍然拳打脚踢。 就这样,每天早上,只要夏宁一从床上坐起来发正念,金玉军就过来打夏宁。一连持续大约有一个星期。每天打过之后,金玉军都去向四小队队长袁微汇报。汇报回来,金玉军满脸带笑,第二天打夏宁出手更重。就这样,每向四小队队长袁微汇报一次,回来后金玉军打夏宁就出手重上一层。 这期间,其他犯人也来参与迫害夏宁,殴打夏宁,有陈晓丽、方丽丽、秦英等等。夏宁满身是伤,夜里睡觉不能翻身,呼吸时身上都痛,被打得两颗牙齿松动,脑袋上肿起了大包。 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日起,科长裴玉决定,早上四点半,由两个犯人一组轮班把夏宁带到走廊上。第一天实行时,当两个犯人把夏宁带到走廊上时,其中一个犯人伸手就给夏宁一个耳光。 第二天,由犯人张树芳、张海霞把夏宁带到走廊,二话不说,过来就把夏宁的衣服扒了下来,全身只剩下裤头和背心,把衣服扔到了厕所。夏宁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大法弟子没有罪!”这时四小队犯人头儿(生产组长)高艳过来,把夏宁带到屋里(监舍)。高艳用腿压住夏宁,用拖鞋鞋底打夏宁的脸。 还有一次,号子林圆圆早上巡逻期间,看到夏宁坐在床上,林圆圆强制让夏宁躺下,并找来包夹金玉军。金玉军开始殴打夏宁,将夏宁摁倒在床上,用拳头乱打,下手凶狠,把夏宁往地下拽,拽到地上用脚踢,薅着夏宁头发往墙上撞,夏宁后脑勺被磕出大包来,一连几天,都是如此,造成夏宁下牙床两颗牙齿松动。 同监室犯人方丽丽用塑料衣挂怼夏宁,犯人陈晓丽也参与对夏宁的迫害,犯人秦英不让夏宁正常坐着,坐着就给推倒,造成夏宁身体受伤,端水都费力,脑袋抬不起来,身体乏力,过了挺长一段时间,夏宁身体才有所好转,直到离开监狱,夏宁的腰部还没有彻底恢复。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辽宁省兴城市法轮功学员夏宁结束了4年半的辽宁省女子监狱的冤狱迫害,回到家中。 辽宁省兴城市法轮功学员夏宁被绑架,她现不在葫芦岛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五日下午1点左右,夏宁在兴城南关轻工市场发挂历被三名警察绑架。下午四点三十分,夏宁家被非法抄家。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八日星期五(只有星期五上午葫芦岛看守所可以存衣服),有朋友到葫芦岛看守所给夏宁存衣服,得知,夏宁不在葫芦岛看守所。目前,尚且不知夏宁是否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拘留所。 夏宁被綁架十五天后,送至葫芦岛市看守所非法关押。目前,夏宁遭中共司法构陷,已被葫芦岛连山检察院非法批捕。承办检察官周会生。(二零二五年一月) 二零二五年一月八日,案件已被构陷到葫芦岛连山区法院。 连山区法院欲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九点三十分对夏宁进行非法庭审。承办法官王月秋,检察官周会生。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71岁的法轮功学员夏宁,二零二四年十一月被兴城警察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被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夏宁女士于一九五四年出生,她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夏宁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她曾两次被非法劳教、一次遭非法判刑,累计冤刑九年十个月。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五日中午十二点,夏宁在兴城南关东伟超市附近给民众真相发放真相台历,被兴城警察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后,被非法关押到葫芦岛市看守所构陷。 二零二五年一月八日,夏宁老太太被葫芦岛连山区检察院以葫连检刑诉[2025]Z1号非法起诉到连山区法院。连山区检察院公诉人周会生,检察官助理于博。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九点三十分,夏宁被连山区法院非法开庭。北京律师在庭上为夏宁辩护指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起诉书指控夏宁触犯《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律师在庭上为夏宁做的无罪辩护的意见如下: 一、夏宁主观上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故意。 二、夏宁客观上也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认定犯罪要求主客观相统一,不但主观上要有故意或过失,而且客观上要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就本案而言,夏宁客观上并没有实施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1、本案没有夏宁参与邪教组织的证据。2、没有夏宁破坏任何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的证据。3、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没有形成证据链。 三、从犯罪构成的客体来看。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法律和行为法规的实施,指控夏宁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刑法三百条第一款成立的要件有两点:第一点,必须是“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第二点,必须是破坏了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二者缺一不可,夏宁既没有利用邪教组织,也没有破坏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夏宁的行为没有触犯《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 四、从社会的危害性来看。任何违法行为都有社会危害性,而构成犯罪必须有很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夏宁的行为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是无罪的。1、从客观后果来看,夏宁的行为没有导致任何她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损失或伤害,也没有扰乱公共秩序,更没有损害公共利益等,没有社会危害性。2、从主观恶性来看,夏宁没有主观恶性的。3、从手段上看,夏宁所采用的手段也是和平的方式,是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综上所述,夏宁是无罪的。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夏宁老太太被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枉判三年,并勒索罚金2万。(判决书(2025)辽1402刑初18号),审判长王连廷;陪审员张丽新、常永臣。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理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 夏宁被非法囚禁在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期间,受尽非人的酷刑折磨,包括:抻刑、吊铐、连铐、背铐、上绳、冻刑、熬鹰、绑死人床、注射不明药物、野蛮灌食、烟头烫、殴打、电棍电、碾压脚部、扇耳光、坐铁椅子等等等等,她一度被迫害致命悬一线。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法轮功学员夏宁被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枉判三年目前案件已到葫芦岛市中级法院,法官刘晓棠(原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法官),电话0429-8580266。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有人去葫芦岛市看守所给葫芦岛市兴城市法轮功学员夏宁等人存衣服,得知夏宁和朱继雨,于8月中旬,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
迫害类型:
摧残性灌食 ;
关小号;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私闯民宅;
威胁/恐吓;
手铐/脚镣 ;
毒打/殴打 ;
嘴塞肮脏物品(如擦脚毛巾,臭袜子,卫生纸等);
非法审讯;
剥夺睡眠 ;
烧烫;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单独关押;
老虎凳 ;
细绳绑五花大绑;
抻刑;
长时间吊拷 ;
电刑 ;
人身侮辱 ;
逼迫放弃信仰;
坐小板凳 ;
罚站;
电击 ;
非法审判;
强行施药 ;
抄家;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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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葫芦岛连山区检察院于2025年1月8日以葫连检刑诉[2025]Z1号非法起诉到连山区法院。连山区检察院公诉人周会生,检察官助理于博。
1、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甲 邮编:125000
武继军,现任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葫芦岛市中级法院
相关责任人:
刑一庭
庭长:张鹏程18342371777、0429-8580260
刘晓棠:(夏宁案承办人,)电话0429-8580266
法官:朱丹18009899756、0429-8580261(杨将威案承办人)
宁海涛 办电:0429-8580265(刘玉波案承办人)
刘丹红13358809110、0429-8580275;
法官助理:申械希0429-8580277
书记员:勾希鹏0429-8580756
黄作强0429-8580262
杨硕0429-8580263
刑一庭的法官张鹏程、朱丹、刘丹红、宁海涛等人曾枉判过法轮功学员李志芬、刘全旺、崔兵、李桂华、刘玉波等人。
刑三庭(几年前以下三人也曾枉判过法轮功学员)
尹淼8580290
韩玲8580299
薛春来8580286 2、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13号
邮政编码:125000
孙玲,女,检察长:电话0429-2659001 13998980543
赵大维,男,副检察长
周会生,男,副检察长 13942991967(夏宁案承办人)
毕珊珊,女,副检察长
王囡,女,副检察长 13224296189
崔海慧,男, 办公室主任15134296696
杜扬:0429-2659020;15124267788(朱云、刘聪、杨将威案承办人)
下面几人多次承办法轮功案件:
张孝金;电话:0429-2659020 13050971625(很多案件张孝金和杜扬是公诉人)
龙胆;电话:0429-2659789 13942924343
刘晓涵0429-2659789;18624291110
刘中新;电话:0429-2659808 13904298088 3、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地址是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21号;邮编:125001
连山区法院:
院长杨书泽;电话18009899720、18009899720、0429-2164111
副院长康立勇0429-2164116
政治部主任:王景伍2164119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赫牛2164115
院部:魏爱君2164001 季爱华2164002
马文胜 2164117
高经纬 2164118
魏艳妮 2164000
李孝刚 2164112
刑事审判庭法官:
庭长:王连廷0429-2165605;13895946621
王月秋(朱云、夏宁、刘聪案法官);2164502;白青青:2164500;祝佳:2164502。
法官张亮已调到执行局 18504291709(参与迫害过等)
4、葫芦岛市看守所:0429-3175042
女所所长:魏建启(男)15668977977、0429-3175023;
副所长:李密密15942991177
副所长:唐萌萌
男所所长:郭凯 15242920009(2025年4月接任张俊峰,张俊峰因挪用资金被免职调查)
韩菲,(女)副所长156429755555
前台:0429-3175041
男所原所长:张俊峰13898983007(2025年4月份已被撤职)
驻所律师:费忠良 13998944001
驻所检察官:孙丽蕾13898903456
5、兴城市宁远派出所案件办理队四队的崔洋 队长15668950727(夏宁案的承办人)
王云飞(民警)18941797776
佟旭(辅警)15698798585
以下是宁远派出所其他人员姓名与电话:
综合指挥室
马跃锋,所长15668919333
赵海波,教导员及案件办理队长13154294555
赵宇航(女 民)18842985665
李爱(女 辅)13185512816
王跃(辅)13998984465
韩海民18042995005
徐宁(民)13998984465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
李俊,
马吉山 ,
张磊 ,
张卓慧 ,
张君 ,
苑国友,
潘玉红,
周勤 ,
董彬 ,
潘秋研,
彭涛,
张艳 ,
张秀云,
周芹,
杨丽,
陈兵(宾),
刘勇
葫芦岛市看守所
葫芦岛市拘留所
连山区法院
辽宁女子监狱
辽宁葫芦岛市兴城看守所
:
谭凤祥
兴城温泉派出所
兴城610
:
宋长江
兴城市公安局
葫芦岛市兴城温泉办事处
:
韩某某,
翟素云,
赵景宏
兴城市拘留所
城东派出所
兴城法院
更新日期: 2025年8月31日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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