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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秀娥

简介:
赵秀娥
(Zhao,Xiue), 女 , 71岁 , 家住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刘家山村。

二零零一年三月份,赵秀娥和俩个同修去外县发资料,回来后被人诬告。派出所警察天天来家骚扰,勒索罚钱。俩同修每人被罚了二百元,她被罚了一百元。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三日,赵秀娥去帮助一个新同修。上门不到五分钟,就被派出所所长带着七-八个警察尾随绑架,她还带着孙子,被非法拘留在派出所一天一夜,警察说要办八天的所谓“学习班”把孩子带走,孩子不去,第二天下午女儿领走了孩子。被逼迫写不炼功的保证,她就写了大法的美好,对人类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他们把她也非法关了两天,勒索她九百二十元钱。

二零零五年二月份,六一零办刘虎让赵秀娥把一个条子交给派出所,条子上诬蔑她炼功有了高血压病、心脏病,她把条子撕了没去。几天后,两名派出所人员上门骚扰,把她带到渭滨区政法委非法讯问。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八日,高家镇派出所所长支跟科,副所长王亚平带领警察张红勤,马耀杰,和司机等人绑架赵秀娥,原因是她不配合六一零说假话。赵秀娥被高家镇派出所副所长王亚平劫持到西安北郊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三个月,被迫做奴工每天长达十五六个小时。

二零零六年六月某日,俩个包夹拉住赵秀娥让劳教所四队队长董燕玲注射不明药物的针后,浑身没劲,走路要人搀着。被包夹每天辱骂。她不会写字,天天被逼着写日记。在劳教所吃的是带泥的土豆,没米的稀饭汤,一顿一个小黑馍,不让吃饱。

二零零九年三月,汉中市法院以给法轮功学员肖艳萍被非法开庭为由,诱骗法轮功学员到场,南郑县国保大队队长杜久成带领多个警察在南郑县法院附近大街上提前布控,现场绑架李金凤、许艺琴、赵秀娥、姚彩文四名法轮功学员至南郑看守所,在不知几人的个人信息的情况下,依然构陷劳教。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拘留非法劳教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恶人举报骚扰勒索钱财迫害亲属逼迫放弃信仰非法审讯谎诈监视/跟踪看管/蹲坑高强度超负荷劳动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定期思想汇报制度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注射不明毒针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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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陕西省女子劳教所陕西省女子劳教所 邮编:710016<br>地址:西安市方新村北玄武路6号  <br>电话:(029)6227752<br>所长:张卓青 <br>电话:029-6227741  传真:029-6227761<br>所三大队电话:029-86227767<p>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强行作“转化”工作的邪恶之徒:赵小阳、刘政委、宋政委、谭所长、张所长、梁刚、毕小平、万科长、李珍、张雪妮、白笑、刘红、韩静、任海珍、杨小娟、张小玲、黄璞、冯香玲、邹小敏、姚英、张艳、王亚娟、张玉芳、王莉、冯某某(名字不详)、任某某(名字不详,任海珍之妹)、胡某某(名字不详)、李彩莲、裴衡、赵序(劳教委)、刘敏、张卓青(所长)等<p>恶警名单: 李珍 李彩莲 任海珍 王帆 冯香玲 赵晓阳 魏小慧 年玉坤 杨小娟 黄 璞 张艳 任海香 裴恒 张雪妮 张晓玲 袁军 毕小平 刘红 刘俊兰 白霄 禹艳 张卓青 陈联梅 赵萌雅 梁刚 任新民 王丽 李兰花 韩静 王红 朱针 袁源 潭义林 裴利 : 董艳玲
城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城固县公安局科长 姚建国<br>城固县公安局副主任 芦鹤鸣<p>城固县国保大队队长 杜久成<br>城固县国保大队队长 马平安<p>汉中市电话区号:0916<br>城固县六一零主任刘国兴、<br>城固县公安局:7212806(办公室)7213299(副局长办公室)7210610(610办)<br> : 杜久成
南郑县看守所
渭滨区石坝河派出所地址:宝鸡市公园路205号<br>值班电话:0917-2816139<br>所长:徐鹏春<br>警察:张红勤:13991737525<br>警官:李社儒 : 张红勤
宝鸡渭滨区六一零 : 刘虎
渭滨区政法委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公园路78号,邮编721000<br>书记:张晓晨  办公电话:0917-3318974<br>副书记:夏君明  办公电话:0917-3312797<br>渭滨区委书记:王 琳<br>渭滨区人民政府区长:李晓阳
渭滨区高家镇派出所0917-2815599、2815568(户籍)值班电话:0917--3213988 : 支跟科王亚平马耀杰
汉中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21年8月10日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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