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兰
简介:
张凤兰(Zhang,Fenglan),
女 ,
68岁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法轮功学员。宾州镇第二小学退休教师。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张凤兰在北京市某住宅小区粘贴真相不干胶,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花园路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海淀看守所迫害,后被非法劳教二年。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张凤兰被劫持到北京女子劳教所继续迫害。残酷的迫害致张凤兰身体每况愈下,出现严重的病症,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被“保外就医”放回。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八点左右,黑龙江省宾县西城派出所两位警察,以换新片警了解情况为名,到法轮功学员陆平安、张凤兰家骚扰,要走了手机号。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张凤兰在宾县街里被宾州镇文化派出所警察跟踪,在宾县老中医院附近,被绑架。当天下午,警察用张凤兰带的钥匙非法闯入她家中搜查,抢走了大法师父照片、法轮大法书籍、法轮功真相资料、光盘,电脑台式、笔记本各一台。当时家中无人。 当日,宾县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张凤兰到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看守所不收,所有去的人在车上度过了一宿。第二天,警察们找人拉关系,走后门,强行把张凤兰送进了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二日,家属聘请了维权律师。八月二十八日,律师第一次与张凤兰视频会见。当时张凤兰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市公安医院,以疫情为由,隔离在那。中午,律师到宾县公安局找国保大队长张庆雷,门卫不让进,门卫说打电话。 家属给张庆雷打电话,说律师要见他,张庆雷说自己在哈尔滨休假,让找国保的姜水深。家属打通姜水深的电话后,姜说他不在宾县公安局,在宾西开会。家属和律师赶到宾西派出所后,警察说姜水深不在那。再给姜水深打电话,问他到底在哪?说律师已在宾西派出所等他。姜说:“你们找不到我。”并说不让找他了。然后家属再打电话,他就不接了。 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依兰县检察院非法批准逮捕张凤兰。九月一日,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下达了逮捕通知书。张凤兰被关押在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宾县公安局将构陷案卷移交到依兰县检察院。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律师第二次视频会见了张凤兰,并由张凤兰签了家属参与辩护委托书。十一月十二日,律师前往依兰县检察院阅卷,家属把辩护手续递交给依兰县检察院。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七日,家属去依兰县检察院递交法律意见书和公安部(2000)39号文件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五十号令。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构陷案卷移交到依兰县法院,并定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十点,在依兰县第一审判庭非法庭审。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依兰县法院第一审判庭,维权律师与家属辩护人到场。在视频里,可以看到张凤兰在哈市第二看守所里坐在椅子上,双手戴着手铐。 家属辩护人提出:根据高检有关规定,开庭时,是不准戴手铐、脚镣的。哈市第二看守所人员没有采纳家属辩护人的提议。张凤兰是否被戴着脚镣看不清。 家属辩护人告诉当事人张凤兰:当判决不公平时,你一定要上诉。张凤兰回答说:我一定要上诉。 审判长刘艳红宣布开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当刘艳红问律师、家属辩护人有没有需要提出回避的?家属辩护人回答:凡是中共党员的要回避,审判长刘艳华没有支持。 在整个非法庭审中,就真相资料的人证、物证、传播、发放、来源、拥有的目的等问题,张凤兰一律否认。 家属辩护人准备的比较充分的辩护词,审判长都不让念,只让简练的说,尤其是说到法轮大法好时,审判长不让说。警察曾两次把家属辩护人的麦克风给关掉。 法庭把干部履历表、党员登记表等等,都拿入到犯罪的证据里来了。家属辩护人质问:这也是罪证?审判长回答:只是证实一下是不是党员。家属辩护人质问:这个与本案有关联吗?审判长哑语。 当问到当事人张凤兰随身携带14张法轮功真相传单,张凤兰告诉他那是她很珍贵收藏的。你说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拿出证据来。公安部认定的十四种邪教没有法轮功。特别是警察非法来家中搜查时,从录像中看到的,就连给大法师父上供的水果都给偷走了。 审判长问家属辩护人,你对你们家的这些大法书有疑义吗?家属辩护人回答:有疑义。我不在场,我没有见到清单,也没有签字,数目多少确定不了。这里有移花接木之嫌。 当放警察跟踪张凤兰录像光盘时,只见张凤兰,没有声音,而且,这是唯一的一个所谓“发放资料”的证言。这是一个孤证,也是一个哑证。 针对起诉书中所列举的物证人证时,律师说,在这一案例中,公安作为侦查机关,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对整个案件处理上,存在着很多瑕疵。作为一个退休老师,张凤兰炼炼功,祛病健身,收藏着一些卡片,上面也就是写真、善、忍好,收藏着一些法轮功书籍,而且还不一样。这都不能作为犯罪的证据。她也没有任何危害社会或人的不良后果。不能判为有罪。 家属辩护人表示张凤兰无罪,应立即释放。 非法庭审到十一点三十分结束,没有当庭宣判。结束时,家属把辩护词、公安部(二千)年三十九号文件、国家新闻出版署第五十号令递交给了书记员。 目前,张凤兰仍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依兰县法院没有宣判。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达了判决,枉判张凤兰3年6个月,罚款15000元。张凤兰不服枉判,已提起上诉。张凤兰不服冤判上诉到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其丈夫继续为她做无罪辩护。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中院立案。四月二十六日,中院不开庭下达了维持一审冤判的裁定书。
迫害类型:
骚扰;
绑架/劫持;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批捕;
非法起诉;
非法关押;
非法罚款;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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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一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18315.html#2118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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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11365.html#2093225912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10839p.html#20822231958
黑龙江省宾县法轮功学员张凤兰被绑架
哈尔滨市宾县西城派出所骚扰行径补充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西城派出所骚扰法轮功学员
相关单位及个人:
非法庭审公诉人:汝绍华
张庆雷电话:15604087699
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大街
宾县公安局:邮政编码150400;电话:0451-57907286 0451-57913842
局 长:王兆华 电话:0451-57913842
政 委:倪忠良 手机:13904666159
副书记:吴淑晶 手机:13836069968
副局长:赵宏宝 手机:18945009000
董 俊 手机:13936015889
纪委书记:
王广为 手机:13704885999
国保大队:电话:0451-57982835
队 长:张庆雷 手机:15604807699、13504809797
刘建华 手机:13796775553
巡警大队队长:
高海城 手机:15804666999
教导员:
赵东成 手机:13945124566
西城派出所:
电话:57984257
所长姜力13904664578
教导员刘伟15546225777
副所长樊洪宾13804628360
初宾鹏13684653503
赵海涛13895801155
李秋宇15045180889
吴运成13684617683
张春辉18304618999
韩丽红13936037806
哈尔滨市依兰县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通河街295号
邮编:154800
院长:孔庆春13303607168、(办)0451-57239229
副院长:史锦田13845028828、(办)0451-57222378
副院长:陈佰新18104509997、(办)0451-57223862
副院长:熊双龙15203617373、(办)0451-57223469
专委:郎继娟13604815363、(办)0451-57223531
专委:王勇13263617999、(办)0451-57221788
刑庭庭长:张安克13351817678、13234501063、13904640569、(办)0451-57226583
副庭长:刘艳红13251518800
审判员:吕守方13904640390
审判员:齐莹15084609211
书记员:汤梓赫:15546426089
书记员:杨宇光15776652228
书记员:崔明龙15755116345
立案庭和诉讼服务中心
庭长:郭利13845028818、(办)0451-57222467
书记员(立案):侯玉丰13796790939
书记员(立案):李禹慧18246603684
书记员(立案):卢庆玲15045865374
书记员(立案):贾井丽13654539453
责任单位及恶人:
哈尔滨市(女子)第二看守所(鸭子圈看守所)
海淀区看守所
北京女子劳教所(新安劳教所)
宾县公安局
宾县宾州镇文化派出所
依兰县法院
花园路派出所
依兰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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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少华
宾州镇西城派出所(宾县西城派出所)
宾县宾州镇文化街派出所
哈尔滨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21年6月10日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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