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颍州区法院定2017年11月16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胡云原。
迫害类型: 非法审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安徽省阜阳颍州区法院对胡云原的庭审改期
相关单位及个人: 安徽省阜阳颍州区法院:0558-2553610主审法官王黎、审判员:屈丽芳、尤红
责任单位及恶人: 颍州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17年11月18日 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