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萍(平)
简介:
于萍(平)(Yu,Ping(ping)),
女 ,
60岁 ,
吉林省辽源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七月一日晚在家中被警察绑架、抄家,被劫持到辽源市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于萍和黄杰被绑架。于萍被送往辽源看守所非法关押,黄杰因检查身体不合格被送往东丰县镇医院治疗。 二零一八年九月,于萍遭东丰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于萍已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回家。 二零二四年八月八日晚 七点三十分左右,东丰县公安局国保警察、特警、协警大约二十多人突然窜入法轮功学员刘殿珠家,绑架法轮功学员董玉素、董玉芹、董玉丰、于立秋、于平、岳春霞、朱德艳。所有被绑架的学员家全部被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书、电脑、钱等私人物品。 董玉素、董玉丰、于立秋(女,60多岁)、朱德艳(女,56岁)被非法刑拘,被关押在辽源市看守所。董玉芹因身体原因看守所拒收被取保,当时回家。董玉丰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七天左右,因身体原因被取保回家。岳春霞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于平(女,60岁)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到期时并没有被释放回家,而是东丰县国保大队直接将于平押回东丰县公安局从新办手续改为刑事拘留,把于平又押送回辽源市看守所关押迫害。 董玉素被非法关押在辽源市看守所,在极度恐惧与高压下,被迫害得全身浮肿,呼吸困难,被取保候审住进医院,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在长春市女儿家含冤离世。 据悉,董玉素、董玉芹,董玉丰,刘殿珠、于平、于立秋、朱德艳已被非法构陷到辽源市龙山区法院。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一日近日获悉,刘殿珠、董玉丰、董玉芹、于立秋、于平、朱德艳等六人各被辽源市龙山区法院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罚款一万元。刘殿珠、董玉丰、董玉芹等三人被保外就医。
迫害类型: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拘留;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骚扰;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东丰县刘殿珠等六名法轮功学员遭诬判
吉林东丰县董玉素在迫害中离世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85898.html#24127225516
吉林东丰县八人遭绑架-朱德艳、于立秋被非法刑拘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80751.html#2481123738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04555.html#20429225119
二零二零年五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04843.html#2055231137
吉林省东丰县哈静波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四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63843.html#1846235041
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法轮功学员黄杰、于萍等被迫害相关人员名单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57136.html#171125221758
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哈静波和朱德艳等多名大法弟子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610一把手 具鲜雄,电话18643711357
二把手 孙军 电话18043707118
东丰县公安局:
国保大队长句显雄(音)
府北社区片警魏东18043707609(积极参与迫害)
东丰县公安局局长 史汉章 副局长 刘振明 610 黄金玉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源市看守所
吉林省东丰县“610”及公安
东丰县公安局
:
具鲜雄
辽源市龙山区法院
东丰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25年2月12日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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