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丽(力)
简介:
翟丽(力)(Zhai,Li),
女 ,
阜新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八月的一天,沈阳市法轮功学员王洪峰和阜新市法轮功学员赵华、张德申、翟丽共同配合,将一块印有“法轮大法好”“世界需要真善忍”“真相破迷,福泽千家万户”“大法度人,传遍四海五洲”的长12米、宽6.3米的广告喷绘布面挂在了朝阳市喀左县辖区内的一零一国道边的一个广告牌上。喀左县警察通过监控查到王洪峰的车牌号,于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先后绑架了王洪峰、张德申、翟丽,于一月十日绑架了赵华。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喀左法院非法庭审王洪峰、赵华、张德申、翟丽。王洪峰、赵华的两位辩护律师分别为他们做了无罪辩护。 翟丽、张德申被绑架后遭非法抄家,数台电脑、打印机、印画机、制旗机器被抢走,照相机、银行卡数张也被抢走。翟丽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回家,但是家中什么东西都没有了,她被警察打伤后不能正常工作,没有经济来源,父母年龄已高,孩子还小。(打她的警察分别是朝阳市喀左县警察王小宇、岳佳、杨舤,还有国保队队长孙凤兰。 辽宁阜新的赵华、张德申、王洪峰、翟丽,将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下午,被喀左法院再次非法开庭。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下午3时,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洪峰、赵华、张德申、翟丽举行了所谓的“质证会”。 质证会一方面是对王洪峰的一些所谓证据的重新核对,另一方面对上一次非法开庭(6月30日)时,翟丽当庭指证被警察暴打做了调查,确认属实,并拿出了三名打人的警察确认签字。据悉,翟丽被喀左国保绑架之初遭到三名警察的暴打,致使一只胳膊受伤,于今已接近一年仍不能背包。赵华指证三名警察也同时打了他。 这次质证会只是形式上走了二十来分钟的程序。 喀左公安警察以惯有的威逼、恐吓、欺骗、离间等手段诱骗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其中王洪峰曾被逼迫一宿不让睡觉,赵华遭到上板的酷刑,翟丽被殴打等迫害。所谓“取证”后将案件移交到喀左检察院、喀左法院。 王洪峰、赵华、张德申、翟丽后被非法判刑,赵华被送至沈阳市东陵监狱,翟丽被送至辽宁省女子监狱,王洪峰被非法判六年、送至沈阳大北监狱,张德申(坤)大概被非法判刑五年,去向未知。 二零一八年初,翟丽被投進辽宁省女子监狱,在一监区第九分监区强制劳动迫害,受到监视、包夹,吃不饱饭等不公正待遇。参与迫害的狱警有邱英、师静、李晓婷、曲某某。犯人李冠男等。更多的详情有待進一步查实。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提审;
非法审判;
毒打/殴打;
非法判刑;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1)-425834.html#21517212628
辽宁省阜新市大法弟子翟力被绑架迫害补充
辽宁喀左县法院对王洪峰、赵华等举行“质证会”
辽宁王洪峰、赵华、张德申、翟丽遭迫害近况
相关单位及个人:
喀左看守所:(2015年信息)
所长:邹德峰 13842135110 0421--4833828
指导员:李庆海 13942159609 0421--4861733
邮编:122300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兴隆庄乡看守所
看守所电话:0421--4829110 13842133860
负责此案件的喀左县法院法官 汤满龙 0421-4893022 13842138665
喀左县政法委办公室 0421-4831610
喀左县公安局办公室:0421-4822525
县公安局长 王树国 13898089138
喀左县国保大队 0421-4829586
县国保大队长 舒宝奎 13504213606
喀左县拘留所0421-4823258
喀左县看守所0421-4829110
喀左县公安局局长:刘瑞 手机号码 13464235555
喀左县公安局副局长:代良芳 手机号码 139049133609 宅电 0421-4826931
喀左县公安局副局长:联星 手机号码 13842191465
喀左县公安局副局长:杨志林 手机号码 13904219699
喀左县公安局政委:李晓青 手机号码 13704913066
喀左县法院院长室:0421-4823357
副院长室:0421-4824338
副院长室:0421-4890159
副院长室:0421-4823941
副院长室:0421-4822331
纪检办公室:0421-4823237
执行局:0421-4823942
办公室:0421-4824039
刑事庭:0421-4823766
喀左县人民检察院
办公室:0421-4822783
举报中心:0421-4832000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
师静,
邱颖(邱英)
喀左县国保大队
:
王小宇,
岳佳,
杨舤,
孙凤兰
喀左法院
更新日期: 2021年6月4日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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