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琼
简介:
陈国琼(Chen,Guoqiong),
女 ,
年龄未知 ,
四川省巴中市大法弟子。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上午10点,在四川省巴中市政法委、610和公安厅、局的操纵下,巴州区公安局局长张伟、国保大队长魏东斌,组织公安、国保和城区各派出所警察、特警及周边乡镇干部50~60人,同时出动,对法轮功学员张兴伟、戴万义、祝天贵、周丽华、孙荣、陈国琼、岳淑元、张明朗、刘荣坤、岳映聪等人,进行非法抄家,并绑架到国保大队。随后,又先后非法抄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李善勇、杨家顺、康姓男性学员(鼎山镇人)、刘姓男性学员(本市的在广东打工)。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四川省公安厅一位主管国保和“610”职能的副厅长,为了保护公安系统内部真正的黑社会保护伞,力图在巴中搞出一个打击黑社会的大案要案邀功升官。把巴州区公安分局的国保警察集中到广元市培训,并亲自坐镇巴中组织几个县市的警察大规模绑架法轮功学员。他在一次会上说,对×教分子不能心慈手软,只要是炼过法轮功的,统统搜查驻地,家里一定能找到“证据”的,每个对象的家庭都要仔细搜查,下达了先抓人再搜集所谓证据的命令。陈国琼和弟媳孙蓉就这样被绑架凑人数。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十名法轮功学员在巴州区法院第十审判庭被非法庭审。巴州区检察院公诉人起诉书中将实名控告江泽民作为罪名,这份起诉书就是检察院破坏法律实施的罪证。阻止公民行使宪法权利,就是破坏宪法的实施。律师与家属辩护人依法驳倒公诉人的不法指控,要求无罪释放。庭审于上午十点开始,晚上接近十一点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陈国琼讲述自己家境贫寒,多年劳累过度,二零零七年腰椎间盘突出加骨质增生,无钱治疗导致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常年卧床。她靠着成天不断持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一段期间后,奇迹就让她站起来了,亲友和邻居们都觉得太神奇了,从此她开始在自己家里修炼法轮功。巴中市公安局官员朱小冬的亲戚跟法轮功学员陈国琼家发生房屋产权纠纷。二零一六年某日,朱小冬的亲戚仗势欺人,趁陈国琼家里没人破门而入强占房屋。发现屋里有法轮功书籍和资料,于是起歹念举报。派出所的警察到现场后不但不拘押擅闯民宅的罪犯,反而把陈国琼叫回家再加以胁持,并非法关押。 陈国琼的女儿陈湘(二十多岁)挺身出庭为母亲做无罪辩护。她从母亲因家境贫寒积劳成疾瘫痪在床说起,怎么遇上好心人,诚念“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九字吉言站起来康复,通过修炼法轮功身体恢复正常的经过。对母亲为何诉江,诉江的合法性等进行辩护,思维敏捷,口条清楚,有理有据。她说,公诉人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指控陈国琼,陈国琼是破坏了哪条法律?有哪条法律因为陈国琼而不能实施?陈国琼遵纪守法,为人善良友好,对亲属朋友真诚、热情、大方,对父母长辈孝顺有加,照顾周全,对邻里互帮团结友好,是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的,这样的好人应当无罪释放。 庭审于上午十点开始,晚上接近十一点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审讯;
违反庭审程序;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私闯民宅;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关押;
恶人举报;
迫害亲属;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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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1--350211.html#1762523421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国保非法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10余人
责任单位及恶人:
四川省公安厅
巴州区公安分局
:
张伟 ,
魏东兵
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
巴中市六一零
巴州区法院
四川巴中市公安局
:
朱小冬
更新日期: 2022年12月28日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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