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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俊娟

简介:
黄俊娟
(Huang,Junjuan), 女 , 年龄未知 , 天津武清区法轮功学员,家住武清区上马台镇王老庄村。。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八、九点,牙医李大夫(李永泉) ,在武清的租住的房屋内被绑架并抄家。当天下午,又有5个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并抄家,上马台乡的齐志银,豆张庄乡的高建玲,大碱厂乡的高玉明,武清杨村街的周厚美。还有上马台乡的黄俊娟也是这一天被绑架和抄家的,现被非法关押在武清区看守所。黄俊娟已被非法刑拘。她的儿子说警察是为了黄俊娟购买电话卡的事,将她绑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法轮功学员黄俊娟在善良的向百姓传递大法真相时被绑架,关押在武清看守所。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七日,被武清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半,并罚金勒索一万元。黄俊娟不服,已上诉。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清晨开始,天津市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察伙同各区级公安分局和下属派出所在全市绑架法轮功学员。天津武清区上马台乡法轮功学员牙医李永泉和黄俊娟在发真相资料时,被上马台派出所警察绑架,黄俊娟随即被非法刑拘。

二零一八年四月,武清检察院把黄俊娟非法起诉到法院。检察院的人去了武清看守所,把刑事起诉书递给黄俊娟,让她签名,黄俊娟拒签,也拒绝在笔录上签名。

黄俊娟在检察官面前坚称:自己只是想做一名好人,在家里尊老爱幼,在外诚信做人,她没有犯法,法律不应该来制裁她。

六月四日上午九点,武清法院对黄俊娟非法开庭,也是整个“12.28案”的第一个开庭。黄俊娟的母亲和妹妹现场旁听。法庭外众多的乡亲们在关注。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黄俊娟善良的陈述和她妹妹哭述姐姐是个好人所打动。现场的警察不时地劝说和安慰着她的妹妹,场面感人。

九月中旬,武清区法院不法人员罔顾事实,依然重判黄俊娟七年半冤刑,并罚金一万元。黄俊娟不服判决,已上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抄家非法关押非法判刑非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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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天津市武清区公安局 地址:武清区泉发路2号 邮编:301700
电话:022-82167101
局长:李明 022-82170001 022-82179998(宅) 13821909699
副局长:周海林,卢建,高雪利,孙广兴,周树连,许有兵
监察室主任:刘亮
政治处主任:张春林
政治处民警:杨阳
国保大队队长:张新国
豆张庄派出所:022—22167557

责任单位及恶人:
武清区看守所天津市武清区看守所<br>地址:武清区杨村镇机场道(与武宁公路交口南侧500米) 邮编:301700,联系电话:022-82124253.<br>电话:02222165836 02282171513 022-82179218<p>现所长:王永革 13920412737<br>刘副所长 警号 43067<br>手机号码:13702155059<br>办公电话:82124357<br>教导员:王舜<br>副所长:刘毅 刘斌<br>副所长:周建林13321051399<br>恶警:刘兆刚
武清区公安局
武清区法院法院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426号 邮编301700<p>院长:张林才 手机:13502058751<br>副院长:赵国强 13902105687<br>李维民 13502136233<br>孙盛国 13682097078<br>张文 13702052178<br>其余院领导:周广金 13512053999<br>赵军生 15122586409<br>穆文刚 13820239873<br>孔为国 13920721323<p>
豆张庄派出所
武清区检察院
上马台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8年11月6日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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