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丕珍
简介:
贾丕珍(Jia,Pizhen),
女 ,
年龄未知 ,
山西省新平镇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3点左右,法轮功学员李树芳、李桂英及贾丕珍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兴和县店子乡白家营村讲法轮功真相,却遭兴和县公安中队和店子乡派出所的警察协同将她们劫持,现三人被非法关押在集宁区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兴和县公安局警察在山西省新平镇贾丕珍家非法搜查,由于她家没有人在,街门锁着,公安局警察和当地村干部派出所人员竟然撬门而入,还把她家中的钱都拿走了。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法轮功学员李桂英、李树芳和山西省新平镇法轮功学员贾丕珍,被内蒙古兴和县公安局绑架,现(二零一八年二月)被非法关押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看守所,已有五十多天了。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李树芳的家属给兴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打电话了解情况,被告知,李树芳她们的案子已递送到检察院,但材料还在他的手中,估计是被检察院退回重新调查,情况还在进一步了解中。 二零一八年五月初,家属们分别去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检察院和法院多次询问才得知,三人被罗织罪名的构陷案卷已被送到兴和县法院。公检法相关单位在此前却一直蒙蔽家属,未发任何通知。兴和县法院人员还要家属三、五天内尽快找律师,否则法院将以官派“免费律师”充数。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内蒙古兴和县法院于上午八点三十到下午三点三十左右,历时七个小时,非法庭审三名无辜的女法轮功学员。这三名女法轮功学员分别是河北省怀安县的李树芳和李桂英,还有山西省天镇县新平镇的贾丕珍。 北京的律师为她们做无罪辩护。法庭上两位律师陈词修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她们只是为了强身健体,做一个好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律师对着审判长和台下大约六十来人的旁听人员反问到,难道我们这个社会还怕好人多吗?法轮功学员向人散发材料也只是为了告诉人们法轮功是好的,以及他们正在遭受的打压迫害。 李树芳和李桂英在法庭上也为她们自己做了无罪辩护,都说明是法轮功使她们身心健康,才能够大病远离,有一个好的身体打工挣钱,补贴家用;同时与家人和睦相处,法轮大法就是好! 庭审最后,两律师都提出无罪释放李树芳、李桂英。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通过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律师得知,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法轮功学员李桂英被非法判刑一年;李树芳被非法判刑两年;山西省新平镇法轮功学员贾丕珍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据悉,三位法轮功学员的上诉案已经被分配到乌兰察布市中级法院刑一庭。 贾丕珍被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被劫持到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二零二一年二月十六日下午,山西省天镇县新平镇派出所所长庞进和一个警察以快递里有大法资料为由,去新平镇新平村法轮功学员贾丕珍和杨永珍家里骚扰。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上午,新平镇派出所警察蔡小波与另一人又去法轮功学员贾丕珍家骚扰。并且胸前戴有摄像头录了像,还私自代替贾丕珍签字。 二零二二年九月五日,怀安县铁路派出所5-6人还有一个短发的20多岁的女警察,去山西省天镇县新平村大法弟子贾丕贞家非法抄家,把所有大法书40多本书、播放器、内存卡抄走,同时把大法弟子贾丕贞绑架到怀安铁路派出所,非法审问大法书的来源,贾丕贞正念抵制后,他们把她送回家。 新平镇派出所所长王志刚、警察高干等三人,三次到法轮功学员贾丕贞家拍照骚扰。其中,二零二三年六月十日上午8点41分来家照相一次;二零二四年正月十六来家照相一次;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五日下午3点多来家照相一次。
迫害类型: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起诉;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骚扰;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西省新平镇法轮功学员贾丕贞被派出所警察骚扰
二零二三年一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54417.html#2311203754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26233.html#21525223919
山西省被关押在监狱和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
李树芳、李桂英、贾丕珍上诉案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71953.html#1881224159
内蒙古兴和县法院非法庭审三名女法轮功学员
河北省怀安县和山西省的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法院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法轮功学员李桂英、李树芳、贾丕珍被构陷到检察院
河北李树芳、李桂英、山西贾丕珍在内蒙古被绑架
二零一七年一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59385.html#18162247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李树芳、李桂英及山西省贾丕珍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乌兰察布市看守所:
王雅娇18686186158
沈念峰18811917542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中级法院:
地址:内蒙古集宁市五马路,邮编01200
电话:0474-8227633
举报:0474-8324331
查案中心:0474-8324346
刑一庭:0474-8324349
庭长谭海峰0474-8324317 副庭长王俊生
院长巴根那 副院长刘忠
纪检组长李建军
执行局负责人王挺
院长韩赤锐
副院长郭秀程 13904746235
副院长崔玉芬 13704747756
副院长海涛13694736005
副院长王新民 13904743582
副院长贾志杰 15847437202
纪检组长李建军 13847428637
政治部主任王风清 13947455668
乌兰察布市政法委:
邮编:012000
书记肖军0474-8320088
维稳办主任纪忠13514741187
综治办主任郭全运13947419119
乌兰察布市检察院:
地址:乌兰察布集宁新区察哈尔西街
总机:010-69001234 副检察长马世和
副检察长段树盛
副检察长王永新
副检察长朱宏侠
副检察长王永平 纪检组长郝兢才
纪检组长李宏敏
公诉处处长胡文韬
控告申诉处处长赵文
侦查监督处处长马美荣
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刘进霞
兴和县检察院:
邮编:013650
郭瑞平13947410799
张新升15848069168
孙殿生13947478883
副检察长李树敏13948491901
副检察长许雄飞13514741450
纪检书记张勇15848421519
反贪局长赵鹏云13754041866
侦监科长王经国15848448268
预防局副局长王瑞玲13664048890
公诉科长冯贵元13664048400
纪检科长张强
控申科科长罗平
兴和县,邮编:013650 区号:0474
集宁区,邮编:012000 区号:0474
【店子乡派出所】
所长:张建珂13947404137
副所长:巴特尔13948591675
内勤:郭明13904749270
辅警:鲍志雄15204748234
兴和县:邮编013650,区号0474
【兴和县检察院】
案管中心:朱健宏、杜小川、张璐15247416888
监督看守:张某15947779363
检察长:齐春雷15924451866
副检察长:李树敏13948491901、许雄飞13514740450。
纪检书记:张勇15848421519
[批捕科] 科长:王经国13088594671,副科长:王树鹏15849439394
[公诉科] 科长:冯贵元13664048400,科员:冯月军
[控申科] 科长,李平13948496148
【兴和县法院】
院长:张忠贵13304743000、7212605
副院长:张军13947442111、7213035;赵改兰13664058385、7213002、7213002;赵某13664058385、办0474-7213002(分管刑事庭)
[刑事庭]
庭长:李月梅13947473688、办7588609
副庭长:武杰 15848469840兼审判长
分案人:霍宁 15010993952
其他人员:14726777777、15010993952
书记员:陈璐璐,某女书记员7588609
【兴和县公安局】邮编:013650,电话区号:0482
相关信息:公安局武姓国保警察,手机:13847403731
13784539680、18730420548、03147700083
局长:王立新13904743528、办7218901;苏建勋
政委:蔡永强13948488798、办7218902;苑斌
副局长(主管国保):宋杰儒13947420488、办7218906
国保大队队长,董贵(警号:090741)13904749150
副局长:刘复义7218903;王永峰7218909;宋杰儒7218906;常翔7218905。
副书记:董飞7218912
副政委:郝建光7218908
纪委书记,潘学军7218913
监察室主任:秦树茂13847403677
副主任:张美莹15924559023
【乌兰察布市看守所】区号,0474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白海子镇合义永西村,邮编012000提讯,提审,律师会见亲属,预约电话:8308623
所长:郭书文13704740048、办8308603
政委:郭根亮13947476511、办8308604
副所长:贾芳13009534869、18247429488、办8308611;王一兵15849410606、办8308612;谷峰15848493666、办8308607。
新平镇派出所
所长:王志刚 电话:13603527555
警察:高干 电话:18734282421
责任单位及恶人:
兴和县公安局
集宁市(乌兰察布)看守所
乌兰察布检察院
兴和县检察院
兴和县法院
柴沟堡铁路派出所
店子乡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12月14日 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