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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美玲

简介:
韩美玲
(Han,Meiling), 女 , 62岁 ,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红海新区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三日上午,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红海新区法轮功学员韩雪松、金翠香、韩美玲、柳爱敏、张玉霞、徐笑岩六人,去瓦房店市李官镇土城子大集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李官派出所警察绑架,同时扣押一辆面包车和一千元真相币。在李官派出所每个人都被搜身,其中李翠香不配合,被一个31岁男警察把手背后边推倒在地。后6人被劫持到大连金州看守所。张玉霞因体检不合格取保候审,让家人交五千元。其余五人被劫持到大连看守所。

除张玉霞已回家外,其余都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市看守所,现已被非法关押一个半月之久。

大约晚上六、七点钟,金翠香、韩美玲等法轮功学员被送往大连金州看守所(在大连金州开发区很偏僻的地方),二楼是医院,检查血、尿、血糖、心电图、血压。被拉到看守所时已是深夜,所有人被命令脱得一丝不挂,检查的非常仔细。墙上贴着检查的项目。金翠香说:哎呀!这是给“活摘”配型呀。一男工作人员上身穿着便装,穿着拖鞋走过来,朝金翠香竖了竖大拇指,一句话没说就走了。金翠香、徐笑言、韩美玲、柳爱敏、韩雪松被关进了看守所。整个过程中没有一个警察出示证件,问他们警号和姓名都不告诉。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瓦房店检察院非法起诉(检察员张文建,代理检察员赵迪),把构陷五位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子”递交到瓦房店法院。法院原定于七月九日秘密开庭。七月九日当天,家属询问主管法官牟林德,牟说:不开庭了。问什么时候开?他说不知道。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九日,构陷案被递交到瓦房店法院。二零一八年七月九日,大连瓦房店法院欲秘密开庭,非法庭审相关法轮功学员。身为瓦房店邪党书记的侯祯涛负有直接与间接的责任。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瓦房店法院(审判长牟林德,审判员周发慎、高源)非法判五位法轮功学员:金翠香4年并勒索罚款8000元;韩雪松3年6个月并勒索罚款8000元;韩美玲2年并勒索罚款5000元;柳爱敏1年并勒索罚款3000元;徐笑岩1年并勒索罚款3000元。据悉开庭时只有一名学员家属在场,其他4名家属没有接到法院开庭通知。

金翠香、韩雪松、韩美玲向大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零一九年一月九日大连市中级法院没有开庭,维持冤判。审判长殷传茂,审判员王雍、孟晶。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法轮功学员韩美玲、金翠香、韩雪松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韩美玲现正在集训矫治监区即十二监区遭受迫害。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三日,辽宁省营口市法轮功学员韩美玲,与其他五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同年十一月五日,韩美玲被非法判二年,目前在辽宁女子监狱集训矫治监区,被剥夺基本生活需要,被罚站、人格侮辱、洗脑等,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二日韩美玲回到家。
韩美玲,女,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人,一九五八年八月生人,今年六十二岁。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三日中午十一点,韩美玲和法轮功学员金翠香、韩雪松、柳爱敏、徐笑岩、张玉霞开车行进在大连瓦房店李官镇的街道上,突然一辆警车横在前方的马路中间,警察喊到:车里有“逃犯”,赶紧停车。随即围过来六、七个警察,在车上搜出两小摞《九评》书,将六位法轮功学员绑架。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瓦房店法院审判长牟林德,审判员周发慎、高源,对五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其中,韩美玲被非法判二年,并被勒索罚款五千元。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韩美玲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刚入辽宁女监的法轮功学员可能被非法关押到两处,一个是直接到各个监区,另一个就是到所谓“集训矫治监区”,即十二监区,被非法关押到“集训矫治监区”的都是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经过在那里最残酷的迫害后,再分配到各个分监区。那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方式就是剥夺人生活的权利——不让洗漱、不给衣穿、没有日用品、剥夺睡眠,甚至来月经都不让用卫生纸,也就是人生存的基本需要几乎全部被剥夺,让法轮功学员活不下去。

法轮功学员韩美玲被分到集训矫治监区,即十二监区,迫害她的第一步,就是把她随身所带物品都装进一个包裹里,然后给拿走了,说是由警察“保管”,说白了,就是抢走了她的生活必需品,剥夺了她的生活的权利,用这种卑鄙的手段逼迫她放弃大法修炼。

接着,犯人头儿(“执行员”)徐迎梅让韩美玲站着,后来她们就变招儿了,说是如果想坐着,就要向监区借个凳子,但必须写借条,借条上要注明自己是犯人,犯了什么罪,这样,才能得到凳子坐着。目的就是让她承认自己是犯人,放弃修炼法轮功。而其他刑事犯是有凳子坐着的,也不必写什么借条。

韩美玲说,不写借条,宁可站着,也不写借条,她们就让韩美玲继续站着,众多的刑事犯人开始谩骂韩美玲。这样,韩美玲就一直站到晚上收工。

回到寝室,犯人们让韩美玲继续站着,韩美玲站不住了,就坐在了地上。这时,一个犯人拿着一杯水,把水倒在了韩美玲坐的地上,韩美玲的棉裤一下子被浸湿了。

韩美玲告诉了这时走进来的犯人头儿(“执行员”)徐迎梅,徐迎梅假意地说;“给你换条裤子,”就扭头走了,从此杳无音信,根本没给她裤子,韩美玲只好穿着湿棉裤,直至用自己的体温烘干。

那些警察是不直接下手的,而是在幕后操纵,由刑事犯们下手迫害。韩美玲没有任何生活物品,甚至连大、小便所用的卫生纸都没有,装有生活物品的包裹,在警察手中,她想要生活物品的话,那么,这些犯人就逼她写骂大法师父、放弃大法修炼的“三书”。

每到星期日,犯人就逼迫韩美玲写“作业”,目的就是强化洗脑。如果不写,就要遭到谩骂,或罚站或不让洗漱、不让睡觉。参与迫害的主要人员是刑事犯朱丹。

她们还逼迫韩美玲写“思想汇报”。韩美玲写修炼大法无罪,并讲真相;韩美玲还揭露了监狱抢走了自己的生活物品,使她难以生存这种方式的迫害。当她写完后,交给徐迎梅时,徐迎梅大怒,好几个刑事犯连同徐迎梅一起,谩骂韩美玲,并罚站。

以徐迎梅为首的犯人,受狱警指使,不允许韩美玲随意同犯人说话。有一次,韩美玲同一个犯人说话,徐迎梅看见了,就把韩美玲推进另一个屋,谩骂韩美玲,并罚站。

经过这些迫害之后,监狱里要检查迫害后的效果,即“验收”。她们让韩美玲按照她们的要求做,按照她们要求说的话去说。韩美玲不同意,她们就接着骂、罚站。

韩美玲在集训矫治监区被迫害了三个多月后,被分到了五监区,在那里度过了艰难的 六个月后,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二日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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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不明真相举报者:张成岩 电话:15840600345 瓦房店检察院主管此案人员:张文建 电话:15504111832 构陷立案单位:瓦房店公安局国保大队:邹吉国、王正东 0411---85634491 13478986969 瓦房店政法委(主管迫害法轮功)书记 马利民 85661999 85634988 1365411966l 副书记 李彬 0411--85638399 0411--85522301 15904114888 其他涉案人员:大连市瓦房店李官镇派出所所长:张丙权 电话:13050538577 李官派出所科员:刘帅,手机:18698744286、朱吉萍、孙长亮、郭云聪、刘光学、许强、周自衡、吴南、邹正明、邹志国 李官派出所电话:0411-85190334 李官巡警电话:0411-85191679 大连瓦房店法院主管办案人:牟林德:0411--85556877 手机:18641191767 瓦房店法院院长:谭家戎 0411--85556999 瓦房店法院领导:(办公座机区号都是0411) 张积坤 85556886 手机: 18098835566 罗连鹏 85556733 13079818839 高连民 85556969 15940810000 李双伟 85556886 13889430144 蒋云峰 85556677 13050565399 辛 涛 85556708 13109842739 王英华 85556730 18640982899 姚志武 85556799 13998688598 大连瓦房店法院具体地址:大连瓦房店 世纪广场2号 邮编:116300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连市看守所区号(0411) 电话:0411-86870728<br>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工街270号,邮编116030<br>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家街270号 邮编:116031<br>所长:田福利  0411-86887816 (现任副所长:陈维东)<br>政委:高宗利 0411-86887811<br>副所长:逄锦国 0411-86887815 (现任副所长:陈维东)<br>副所长:姜明 0411-86887812  (现任副所长:周桂春)<br>副所长:韩树杨 0411-86887813<br>办公室主任:段世民<br>政工纪检科科长:巩庆祝  纪检员:孙元君 <br>行政管理科科长:付宝柱<br>管教一大队大队长:李新生 教导员: 单聚宏<br>管教二大队大队长:张健 教导员: 赵发虎<br>管教三大队大队长:王毅 教导员:苗树海<br>管教四大队大队长:贾玲<br>管教五大队大队长:唐斌 教导员:姜斌<br>大连看守所电话:<br>86886166、86887811、86887816、86887815、86887813、86887812、86870718、86870728、86870857、86870508、86871988<br>大连看守所提审室电话:0411-88053434(可以打通) <br>大连姚家刑事拘留所:0411─86870728 、83792725<br>大连看守所总值班室:0411-83792702<br>大连市看守所提审室:411-88053434<br>驻所检察官办公室主任于伟:411-88053487<br>大连市看守所电话:411-86870728,86886166,86887811,86887816,86887815、86887813、86887812、86870718、86870857、86870508、86871988 <p>大连市委政法委部份电话区号(0411)<br>总 机: 办82716666<br>办公室 办8906、8913、82709732<br>干部处 办8917、82709632<br>综治办 办8902、8903、82709232<br>提审室:0411-88053434<br>驻所检察官办公室主任于伟:0411-88053487
辽宁女子监狱【辽宁女子监狱】<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育新路7号<br>电话:(区号:024)85906000<p>收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子村辽宁女子监狱X监区×××(收),邮编:110145(给警察写信,写明几监区即可;给被关押者寄信需同时写明几小队。)<p>监狱长:贾福军(原是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办电:024-89296666<br>副监狱长:徐敏(女,五十左右,未婚,是监狱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办电:024-89296633、手机:15698806633<br>监狱总值班室:89296733,总机室:89296600 <br>狱长李森办公室:89296666<br>政委办公室:89296677 办公室主任:89296868  政治处主任:89296767   纪委书记:89296818  工会主席:89296699   传真室:89296711<p>电话(以下前四位号码均为:8929)<br>监狱领导及电话:杨莉89296666;房淑霞89296677;王铁89296655;郑恩富89296767;徐敏89296633;于怡89296667;李红卫89296768;徐健美89296688;张晶89296628;孙桂娟89296618;王尉89296668;王丽艳89296699;艾辉89296868;马玉琴89296877;调研员89296617、89296818<p>第三监区监区长:夏茹<br>副监区长:李影<br>科长:张言<br>队长:赵姝、董路<p>八监区五小队队长:习雨桐(音)
瓦房店公安局地址:辽宁省瓦房店市西长春路1段7号。瓦房店市区邮编:116300。<br>办公室电话:0411-85613017,总机:0411-85613422,<br>传真:0411-85601991,公开电话:0411-85614618、0411-85612093,<br>【瓦房店国保大队】<br>队长:王正东0411-85634491、13478986969<br>办案人:张文建、周凤舞18900989825、13804966569<p>瓦房店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孙强办公电话:0411-85611666,手机:13904288869。(孙强与一位河南籍的在大连经商的某某某关系密切,此人向孙强行贿许多财物 )<br>瓦房店市公安局局长:雷树青,办公电话:0411-85611666<br>瓦房店市公安局政经保大队队长:刘军,办公电话:0411-85634491。<br>瓦房店市公安局政经保大队电话:0411-85613125。<br>瓦房店市公安局政经保大队警员:侯俊(迫害法轮功组长)<br>中共瓦房店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610”头目):关继川,手机:13998512139,关继川利用职务之便经营了电脑公司,企业名称是“瓦房店市天翔电脑”,电话:0411 -85626649。
大连中级人民法院 : 王雍孟晶
大连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马军  宅电 0411 82122855办公电话 0411 83775052<br>法官付庆维 宅电 0411 83621523 办公电话 0411 83775055多次参与迫害<br>审判长汪国梁 办公电话 0411 83775856多次参与迫害<br>助理审判员高雅南 办公电话 0411 83775022多次参与迫害<br>书记员晏飞  办公电话 0411 83775071 <br> : 殷传茂
瓦房店市委 : 侯祯涛
瓦房店市政法委瓦房店政法委办公室电 话:0411-85612774,传真:0411-8560577;<br>瓦房店政法委办公地址:辽宁省瓦房店市新华路2号。<br>瓦房店政法委书记于建秋,办公电话:0411-85611861,住宅电 话:0411-85660666,手机:13332285670,住址:辽宁省瓦房店市新联路107号(良友家园9号楼)301室。<br>于建秋妻子:潘祖凤,工作单位:瓦房店市工农小学,职务:总务主任,手机:13840859666。<p>瓦房店政法委副书记李永高,办公电 话:0411-85638399,住宅:0411-85637858,手机:13942899498、0411-86090030。<br>瓦房店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尹忠清,办公电 话:0411-85612774,住宅电话:0411-85680832,手机:13840923016。<br>瓦房店政法委稳定办(原“610”)主任卫广伟,办公电话:0411-85613511,手机:13940873718。<br>瓦房店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胡平昌,办公电话:0411-85615076,手机:13332212666。 : 马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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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李管镇 : 张成岩
瓦房店法院大连瓦房店法院主管办案人:牟林德:0411-85556877 手机:18641191767<br>瓦房店法院院长:谭家戎 0411--85556999<br>瓦房店法院领导:(办公座机区号都是0411)<br>张积坤 85556886 手机:18098835566<br>罗连鹏 85556733 13079818839<br>高连民 85556969 15940810000<br>李双伟 85556886 13889430144<br>蒋云峰 85556677 13050565399<br>辛 涛 85556708 13109842739<br>王英华 85556730 18640982899<br>姚志武 85556799 13998688598 : 高源牟林德周发慎

更新日期: 2020年8月22日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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