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雁
简介:
李鸿雁(Li,Hongyan),
女 ,
吉林省蛟河市法轮功学员。李春生与妻子窦素芬,长子李英鹏,大女儿李鸿鹰,二女儿李鸿雁,一家五口,一九九六年相继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提升道德做好人,身心获得健康,做了很多好事。 一九九九年大学暑期李鸿雁去北京上访,回校后因坚持信仰,被学校开除学籍。 二零零零年被抓捕,被关押在蛟河市看守所期间,被带到蛟河市长安街派出所遭受酷刑:坐铁椅子,腰被绳子固定到椅子背上,两手被铐到椅子下边的横撑上,这种情况下有个警察还骂骂咧咧地朝她后背踹了一脚,头朝下十几个小时才被放下,头和手脚都肿了。之后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二年李鸿雁又一次被非法劳教两年,在吉林省女子劳教所里,被强迫做奴工,每天做十五到十六个小时的奴工。遭受过电棍电击,管教及犯人打骂、侮辱、刁难,被强制洗脑不许睡觉,强制看污蔑法轮功的片子,强制看佛教的碟子、书籍。人被释放时,从身体到精神都处于崩溃边缘,二十几岁的她身体虚弱到连家务都做不了。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早晨六点多,蛟河市长安街派出所李明瑞副所长带领王永全,宋航等人到李春生家敲门,谎说是查水表的,骗开了门,李春生夫妇被非法抄家,抢走现金五万余元,法轮书籍,身份证,房产证等,物品清单没给家属(家属请了律师后,归还了房产证)。夫妻俩被带走,非法拘留五天,李春生因禁不得惊吓心脏发病,被取保候审放回,家属被逼交二千元保释金。窦素芬被送往吉林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窦淑芬的两个女儿李鸿鹰、李鸿雁去蛟河市国保大队询问母亲的情况,咨询法律相关问题。国保警察孙嘉庆及国保队长态度十分蛮横,物品清单不给家属,还叫来蛟河市长安街派出所警车把两人绑架到长安街派出所,以她们控告江泽民为由,非法拘留了李鸿鹰,没找到李鸿雁控告江泽民的诉状,放李鸿雁回家。
迫害类型: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绑架/劫持;
坐/锁在铁椅子上 ;
铐在某处上 ;
非法劳教;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电击 ;
剥夺睡眠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全家屡次遭迫害-吉林省七旬窦淑芬又被绑架
责任单位及恶人:
吉林省女子劳教所
蛟河市610
:
孙嘉庆
蛟河市国保大队
:
李秀冉
更新日期: 2018年1月28日 02: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