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三劳教所的管教警察们每强迫一个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奖励四万元。劳教所还强迫劳教人员每天工作16-20小时,几乎天天如此,象牲口一样对待。据劳教所开会时讲,每年劳教所从劳教人员身上获取400多万的利润。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中原油田大法弟子受迫害情况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中原油田 : 韩青, 朱艳群, 沙启军, 王献安, 段崇礼
更新日期: 2005年5月23日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