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关押在公主岭监狱四监区。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被辽源市中级法院非法判重刑。其中:杨桂琴十四年(已被吉林省女子监狱四大队二小队狱警迫害致死)、杨桂俊十三年、关艳玲十三年、孙立强十三年、郑刚十二年、刘丽华十二年、张维喜十二年、韩景辉十一年、刘丕军十年、何元慧十年、丁晓霞七年、冯功才六年、景凤云五年、张德利四年、李玉芹四年。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省公主岭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概述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源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18年4月6日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