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止,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检察院非法传讯延吉市法轮功学员邴秀芬、王丽华两次。
王丽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六日早9点被延吉法院传去,说是核实所谓的材料,根据他们所谓的材料加以判刑。她本人坚决不承认,不签字,不按手印。他们没办法,暂时让回家等消息。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提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省延吉法轮功学员王丽华被延吉法院非法传唤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64603.html#18425221955
责任单位及恶人: 延吉市法院 延吉市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0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