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伟
李洪伟一颗上门牙被打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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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李洪伟(Li,Hongwei),
女 ,
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二十一时,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国保支队大队长李学军、国保支队警察尹航、马群、乔平伙同东安分局六、七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宫呈阁的家中,及东安分局共六、七名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宫呈阁的家中,将家里做客的王明艳、金龙金 曹淑芳 李洪伟等十四人非法抓捕。 宫呈阁和曾德云因身体原因被放回。高秀清、王明艳、王楣泓、范丽敏、姜春梅、张淑敏、张丽、李洪伟八人在东安分局扣押一天一宿。在东安分局,法轮功学员连续三次将八人联名控告状递交给东安分局副所长梅永刚,均被拒收。 二十四日晚十六时左右,东安分局副所长梅永刚下令将八人行政拘留十五天,拘留证没有以上八人签字。 在牡丹江市拘留所期间,张丽关在六号监室,另七人关在五号监室,八人集体拒绝穿号服,不坐小板凳、不报号、不照相,集体坐在床上发正念。一男性警察在大喇叭里面破口大骂,污言秽语。 七、八个警察冲进五号监房,其中警察李静伟(警号ZJ 2040)举起右手使劲连续扇打站在最前面的李洪伟脸部,致使李洪伟一颗上门牙被打掉,其余几颗牙齿松动,脸部红肿,嘴角流血。打完后,几个警察对李洪伟连拖带拽,欲将其拽出屋,屋内的六个人一齐把她拉回来。李洪伟大喊:“我要控告,警察把我的牙打掉了!” 下午,拘留所所长王升进到五号监房,李洪伟在他面前举着那颗被打掉的门牙,控诉说:“这就是被你们警察打掉的牙齿!我要控告,我要纸笔!”王升扯开话题,随即溜走。 为了抢夺罪证,警察韩雪等六、七人再次搜身李洪伟找被打掉的牙齿。她们把李洪伟拖到走廊里强行把上衣拔下来,使劲按住双手双脚,使其无法动弹,女警察韩雪从脖领部位往下摸个遍,其中一男性警察也粗暴的上手乱摸。随后,他们又一起把她180度翻转身体,前身摸完摸后身。最后,没找到牙齿,就像扔货物似的把李洪伟扔进至六号监室地上,足足一个小时,李洪伟才缓过劲儿来,此时浑身疼痛难忍,只能慢慢地从地上爬到床上休息。 二十六日上午,十余个警察进入六号监室,李洪伟仍继续维权,对警察们说:“我要控告警察把我牙打掉了!”其中一个警察说“牙在哪儿?”李说:“这是我要控告你们的证据,能给你们吗?”他们自知理亏,未说一句话,扭头撤出。 过了约两小时后,拘留所所长王升和女警察韩雪再次来到六号监室,伪善的对李说:“喝点水吧!”话音未落,韩雪把李洪伟身下被褥拽出,扔到另一张床上,又一次全身搜身,连脚上穿的袜子都不放过,完全不顾李洪伟三天绝食,虚弱无力的身体。随后他们又把李随身衣物拿到外面仔细搜查,不放过一个细节。 在拘留所期间,警察强行把被绑架的王明艳、张丽、姜春梅、高秀清、李洪伟、范丽敏、张淑敏七人的头发拽下几根,分别放到七个口袋里。 在牡丹江市拘留所,八人抗议非法关押集体绝食四天,生命出现垂危时于二十七日上午释放回家。 近日(二零一八年五月初),十四名法轮功学员就四月二十三日被牡丹江国保警察李学军、尹航、马群绑架事件向各级纪检委、各信访办等相关部门提起联名控告。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二五前牡丹江十四人被绑架后联名控告警察
相关单位及个人: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国保大队副队长李学军13945343051或15504530351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国保大队警察尹航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国保大队警察马群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分局副所长梅永刚13946365655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拘留所警察李静伟,警号ZJ 2040
东安分局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平安街145号东安分局,157000,
受案中心 外线 0453-6928123 分局总机 0453-6922525
责任单位及恶人:
牡丹江市公安局
:
尹航
牡丹江看守所
牡丹江市国保大队
:
乔平,
李学军
牡丹江市公安局
:
马群
牡丹江拘留所
:
李静伟,
王升,
韩雪
东安分局
:
梅永刚
更新日期: 2018年5月8日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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