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万波
简介:
张万波(Zhang,Wanbo),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内蒙古呼伦贝尔海拉尔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六月份由海拉尔区公安局非法抓捕的:王大笑、吴燕、张凤珍(取保) 二零一七年七月份由海拉尔新区公安分局非法抓捕的:高春荣、张万波(取保) 内蒙呼伦贝尔海拉尔5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案件被构陷到了海拉尔区法院。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法院欲于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吴艳、张凤珍、高春荣、张万波、王大孝(音)。 主审法官吴春艳(电话:04708326067)、海拉尔区法院庭长程国岩(电话:04708326019 17604706898)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海拉尔区法轮功学员高春荣被非法判4年,张万波被非法判3缓4,并罚金五千,上诉后,中院没开庭,维持冤判。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审讯;
非法关押;
非法起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内蒙古海拉尔法轮功学员高春荣等被非法判刑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海拉尔5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内蒙古吴艳、张凤珍、高春荣、张万波、王大孝面临非法庭审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海拉尔5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相关单位及个人:
海拉尔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胡国军 海拉尔新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丰国良17614708638、04708131119 海拉尔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姚勇04708325032、董艳红04708376515 海拉尔区法院庭长:程国岩04708326019 17604706898 副庭长: 吴春艳 海拉尔区法院审判长:吴春艳、陪审员:孙丽萍、魏景文 书记员:刘娜 呼伦贝尔中院审判长:刘晋元、陪审员:岳继军、水花。书记员:张俊利 呼伦贝尔中院审判长:刘仪伟 主审法官:吴春艳04708326067 海拉尔区法院庭长:程国岩04708326019 17604706898 海拉尔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有席 副院长:付金华、武颜明、高伟(主管庭审) 政工科科长:张宏宇 纪检组长朱永宏 审委会委员:张书晓 执行局局局长:安海涛 海拉尔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胡国军 海拉尔新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丰国良17614708638、04708131119 海拉尔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姚勇04708325032、董艳红04708376515
责任单位及恶人:
海拉尔区公安分局
海拉尔法院
更新日期: 2019年2月1日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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