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斌
简介:
刘斌(Liu,Bin),
四川省乐山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五通桥区法院公开审理古素华、刘斌、张桂秀、张桂兰四名法轮功学员。她们四人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份在牛华镇张贴救人的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世人举报,被抓到看守所关押到至今才审判。 在法庭上公诉人以所谓刑法三百条来非法起诉四名法轮功学员。古素华、刘斌、张桂秀三人都分别为自己行为合法辩护,阐述了信仰自由,法轮功的真,善,忍的理念是全人类都应遵循的普世价值;法轮功是佛法修炼。同时又问公诉人我们究竟破坏了哪条法律法规的实施,法官和公诉人都避而不答,宣布休庭。结果半小时后开庭仍罔顾事实,冤判古素华三年半,刘斌三年零五个月,张桂秀-年半,张桂兰十个月,除张桂兰外三人均表示不服要上诉。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日晚上约7点30分,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法轮功学员刘彬和张桂秀在夜市向民众讲真相时,被人恶意举报。派出所所长林勇带两名警察赶到,将二人强行绑架至派出所。随后,又有一男一女两人到场,女方为政保科负责人王渲。他们搜查了刘彬、张桂秀随身携带的包,将包内的钱物全部没收。 之后,王渲与两名派出所警察、社区负责人等共五人,押着刘彬和张桂秀前往她们家中实施抄家。在刘彬家,他们抄走了全部大法书籍、大法师父法像等物品;在张桂秀家,他们同样抄走了所有大法书籍及师父法像。随后,两人被带到公安局接受非法审讯,直到12月4日早晨才被送回家。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区政保科再次将刘彬和张桂秀带到人民医院体检后,直接绑架至乐山市看守所,并办理“签捕”手续。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五日,两人被非法开庭。 张桂秀因体检时血糖、血压均异常偏高,看守所拒收,她被送回当地派出所。政保科负责人向她递交了一份《起诉书》,并对她实施“监视居住”。直至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五日开庭当天,张桂秀仍被要求在开庭文书上签字。 请了解详情的法轮功学员及时补充。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乐山市法轮功学员刘彬和张桂秀被非法开庭
2018上半年四川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法院冤判古素华等四名法轮功学员
责任单位及恶人:
乐山市看守所
五通桥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6年6月19日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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