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连雨
简介:
张连雨(Zhang,Lianyu),
女 ,
年龄未知 ,
北京市延庆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上午十点钟,有两个便衣,自称是派出所的,到了法轮功学员张连雨家,一人跟她说话,另一人在房间走动,当看到里间屋内的师尊法像,和打印机后,就通知派出所和国保,随后来了几个警察,(其中有个瘦高个的)张连雨让他们出示证件,这几个人不理睬,就在家中乱翻东西。把跟修炼有关的东西都掠走了。直到下午三点钟,把她和抢到的物品一起带到夏都派出所。 晚上十点多又把张连雨带到延庆公安局东跨院(应该是法制科)非法讯问,询问人是夏都派出所警察刘新星。凌晨3点20分从延庆法制科由夏都警察赵健劫持张连雨去昌平看守所,后因身体原因,15日早晨6:30,又回到延庆夏都派出所。后来,赵健假意欺骗张连雨在监视居住的单子上签了字。张连雨回到家。 没过几天,赵健又给张连雨打电话,让张连雨在从家抄走的东西的清单上签字,张连雨又被骗签了字;十月长假刚过,一天晚上张连雨刚吃过饭,刘新星和一个警察到家说问点事,要带张连雨去派出所。结果,张连雨又被他骗了,在被抄走的东西鉴定书上签了字。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下午,赵健打电话说“您之前签的那个字到期了,请您过来再签个字,” 张连雨说“到期了不就完事了,为啥还要签字?”他说“还得在续上,一会见面再说,就是签个字的事,签完字您就可以回去,您放心,保证没事”听完他的话,张连雨就去了。结果派出所警察将张连雨带到了检察院,还是在监视居住的单子上签了字,就回来了。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延庆法院法官李双携带一书记员,延庆检察院公诉科的检察员刘雪妍,和夏度派出所警察刘新星,一起到大法学员张连雨家中,告知她被非法起诉,法院要在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对她非法开庭。 张连雨已经回家。(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五日,延庆区法院的几人到张连雨家中开庭,他们对家属说只是走个程序,判一年就结案了。张连雨的丈夫相信了法官的话,配合他们在家中对张连雨非法庭审,法官当日对张连雨非法判刑一年缓刑两年。张连雨不予承认、不签字,法院人员让她丈夫代签,她丈夫天真的以为自己保护了妻子不再受到迫害,配合法院完成了一切手续。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延庆区法院送达非法判决书,张连雨的丈夫为了不让妻子看见,赶紧收起来了,没有再看里面的内容,他以为判决结果就是法官那天判的结果。 近日,延庆区法院执行局的人突然通知要给张连雨进行体检,她丈夫问为什么?不是程序已经走完了吗?法院的人说要对张连雨执行收监。这时张连雨的丈夫才得知自己被骗了,法官对张连雨的非法判决是四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九千元。张连雨的丈夫对此非常气愤,表示一定找他们理论,让他们给个说法。 延庆区法院执行局人员近期要对张连雨进行体检,欲将她收监迫害。(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骚扰;
诱骗/利诱;
非法审讯;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北京市延庆区张连雨女士被延庆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 信息补充
北京法轮功学员张连雨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北京延庆区法轮功学员张连雨被非法判刑
对《北京延庆区近四年来18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一文的补充
北京延庆法轮功学员张连雨面临非法开庭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77638.html#181124215425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66047.html#18524224411
相关单位及个人:
延庆区法院: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湖南西路20号,邮编102100
电话:010-81192677、010-61115124、010-61868853、010-61115408
院长:俞里江
副院长:董晓军、韩志忠、徐应举
立案庭庭长王薇
执行局局长刘文思
参与迫害法官:章志祥、吕行菲
延庆区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庆隆街99号,邮编102100
电话:010-69182000
代检察长宋红伟
参与迫害检察官:刘雪妍。
责任单位及恶人:
延庆县公安局
延庆区法院
延庆检察院
:
刘雪妍
夏都派出所
:
刘新星,
赵健
更新日期: 2024年11月30日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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