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秋
简介:
刘艳秋(Liu,Yanqiu),
女 ,
湖北省仙桃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上午,湖北省仙桃市不法人员到法轮功学员童东香,刘艳秋,肖惠玲家骚扰,索要肖惠玲的电话遭到家人拒绝;问童东香和谁联系并要童东香提供其他法轮功学员的信息,被童东香回绝;仙桃公安局,龙华山派出所及办事处和何湾居委会到刘艳秋家将家中打印机拍照,并扬言照片是证据可以抓刘艳秋,家中十六岁小孩和七十岁外公受到惊吓。刘艳秋的丈夫欧阳章国于二零零九年因修炼法轮功被抓捕,持续不断的骚扰迫害,欧阳章国于二零一二年去世,刘艳秋的小孩害怕将自己反锁在房间不敢和人说话。 二零二三年五月七日晚,杨冬梅、刘艳秋在胡场镇发放真相资料时遭人恶告,被胡场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劫持到仙桃市拘留所。刘艳秋后被非法拘留十天,于五月十八日回家;杨冬梅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但在五月二十三日被非法转刑拘。 二零二三年五月八日,仙桃市公安局警察、何湾小区十多人闯到刘艳秋家非法抄家,抢走的物品没给收条。刘艳秋也于五月二十四日再次被胡场派出所警察欺骗、绑架,并被非法刑事拘留。杨冬梅、刘艳秋都被非法关押在仙桃市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三日,仙桃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将法轮功学员杨冬梅、刘艳秋提请仙桃市检察院批捕。仙桃市检察院负责批捕案件审查的是检察官方源。 仙桃市法轮功学员杨冬梅、刘艳秋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日遭仙桃市检察院非法批捕。 湖北省仙桃市检察院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下旬将法轮功学员杨冬梅、刘艳秋非法起诉至仙桃市法院刑事法庭。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仙桃市法院对刘艳秋、杨冬梅进行非法庭审。并于十一月二十九日做出非法判决:对杨冬梅非法判刑两年三个月、勒索一万元;对刘艳秋非法判刑一年两个月,勒索五千元。审判长是刑庭庭长赵艳芬,审判员是仙桃市法院副院长王昊、陈万兰,书记员李青云;两人已向湖北省汉江中级法院上诉。 仙桃市法轮功学员刘艳秋、杨冬梅的案件上诉后,案件在湖北省汉江中级法院审理。二审法官是审监二庭庭长颜鹏。刘艳秋在一审宣判后写好上诉状,请狱警把上诉状交给法院。看守所为了阻止上诉而拒绝转交,侵害上诉权利。 仙桃市法轮功学员刘艳秋、杨冬梅遭仙桃市法院非法判刑的上诉案,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日下午三点在汉江中级法院开庭。律师揭一审法庭伪造签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在二审法庭上,刘艳秋指出:“宪法规定公民信仰自由,传播信仰是信仰自由的一部分,信仰无罪。邪教不是法律术语,是正是邪不是政府可以说了算的。公安机关搜查我家是非法的。” 刘艳秋的辩护律师表示,法轮功修炼是个人行为,不是组织;刘艳秋没有破坏法律实施,没有社会危害性,不应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处罚,刘艳秋无罪。律师并揭露,仙桃市法院一审法官直到一审开庭时才允许律师看起诉书,而且一审法庭为了掩盖这一错误,伪造律师签名,谎称律师签收了起诉书。律师指出一审审判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案件上诉到湖北省汉江中级法院后,湖北省汉江中级法院认为仙桃市法院审理有错误,在二零二四年四月撤回了仙桃市法院二零二三年对法轮功学员刘艳秋、杨冬梅的判刑,要求仙桃市法院重新审理。 仙桃市法院计划在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上午9点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刘艳秋、杨冬梅。这次案件的审判长是杨丽蓉,审判员是冯芳、邵林枫。 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仙桃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刘艳秋、杨冬梅进行重审,法庭为湖北省高级法院领导现场开直播。仙桃市法院的庭审直播,不是对公众直播以便于社会监督,而是便于上级干预庭审。 仙桃市法院重新一审本案时,湖北省政法委更是直接在幕后操纵指示、指派律师等。政法委毫不掩饰对本案的干预,在法庭外召集社区、国保支队、警察近一二十人。公安一领导着警服指挥便衣在法庭外巡逻。为阻止法轮功学员旁听,法警只让两名家属进去旁听,登记时还必须写明与刘艳秋或杨冬梅的亲属关系。家属说这是违法的,法警却说:“这是领导的命令。”之后几经争取家属才在法庭开庭之后全部进去旁听。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湖北省汉江中级法院进行了对法轮功学员刘艳秋、杨冬梅的二审开庭,这次是第二次二审。法官是:丁拥军、颜鹏、戴雄伟。
迫害类型:
骚扰;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非法起诉;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批捕;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81236.html#24825221424
湖北仙桃市法院重审刘艳秋、杨冬梅案-省高院遥控
湖北省仙桃市法院将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77876.html#2452122555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75627.html#2442521717
湖北省仙桃市法轮功学员刘艳秋、杨冬梅案件被发回重新审理
刘艳秋、杨冬梅上诉案开庭-律师揭法庭伪造签名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74369.html#2431823424
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73704.html#24227222213
湖北仙桃市刘艳秋、杨冬梅被非法判刑后上诉
湖北仙桃市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刘艳秋、杨冬梅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67077.html#231012221024
二零二三年十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66882.html#2310720312
仙桃杨冬梅、刘艳秋被构陷到法院-警察阻律师会见
湖北仙桃法轮功学员杨冬梅、刘艳秋被构陷到检察院
湖北仙桃市法轮功学员杨冬梅、刘艳秋遭非法批捕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62169.html#23619225554
湖北省仙桃法轮功学员刘艳秋、杨冬梅面临被非法批捕
湖北省仙桃市法轮功学员刘艳秋、杨冬梅被迫害的信息补充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61297.html#2352521148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60962.html#2351723339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70282.html#186261915
相关单位及个人:
杨丽蓉15926099966冯芳150072223168邵林枫18520281596
湖北省汉江中级法院:
地址:湖北省仙桃市黄金大道西段9号,邮编433000
电话:0728-3323287
院长闫小龙
副院长、本案审判长丁拥军(1969年12月生,曾任仙桃法院院长)
本案审判员颜鹏
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
地址:湖北省仙桃市黄金大道西段1号,邮编433000
电话:0728-3222000
检察官王凡
检察官助理李丹凤(女)
仙桃市看守所:
所长张业伟(2002年参与迫害童冬香)
教导员汪华荣
管教科科长胡在平
狱侦科科长黄琼娥(拒绝转交刘艳秋的上诉状)
仙桃市看守所
张业伟,仙桃市看守所所长。
汪华荣,教导员。
胡在平,管教科科长。黄琼娥,狱侦科科长。
湖北省汉江中级法院刑一庭0728-3320040,0728-3323150
刑二庭0728-3323153,0728-3323212
审监一庭0728-3323323
审监二庭0728-3323179,0728-3320054,0728-3323097
民一庭0728-3329474,0728-3323152
参与迫害的人员:
孟随心,湖北省政法委反邪教协调处处长
程璇璇,湖北省政法委反邪教协调处副处长
丁克宇,仙桃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王乐,仙桃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刘敦锋,仙桃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吴先举,仙桃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赵艳芬,仙桃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昊,仙桃市法院副院长
杨俊,仙桃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雷正雄,仙桃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宇,仙桃龙华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王小刚,仙桃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曾敬文,仙桃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责任单位及恶人:
仙桃市公安局
龙华山办事处团委
仙桃市检察院
仙桃市龙华山派出所
仙桃市看守所
湖北省政法委
仙桃市拘留所
汉江中级法院
何湾居委会
胡场镇派出所
汉江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24年8月31日 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