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志花
简介:
董志花(Dong,Zhihua),
女 ,
72岁 ,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董志花在北师集市上告诉别人法轮大法好的事实真相时,被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派出所后,又去了四个国保大队的警察,又将她送入北师看守所。三月七日晚上八点左右,北师派出所副所长尹政明带领3个警察(其中一个跳墙)闯入董志花家,将她丈夫石进清绑架到派出所, 次日非法刑事拘留关押到北师看守所。董志花被非法关押十三天,她老伴被非法刑事拘留二十八天,共被非法勒索四千元。 董志花、石进清夫妇,家住新泰市新甫街道办事处大驻马村,两人于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三日早晨被国保大队长冯大勇等警察从家中绑架。石进清后被放回家。董志花现被非法关押到新泰市公安局北师拘留所。 山东省新泰市四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均已回家:石进清于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三日被绑架当天回家;赵焕荣被非法拘留十天后回家;董志花和朱凤玲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回家。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六日下午,新泰市法轮功学员董志花和朱凤玲在新泰市龙廷镇演马庄发放真相资料,被演马庄书记和治保主任恶意举报,被龙廷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派出所。当天晚上她们被新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冯大勇办理“取保候审”后送回家。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新泰市公安局国保警察陈峰打电话叫董志花的大儿子到国保大队,要求他替母亲签字画押,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非法移送新泰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主办警察:陈峰、韩纪仲。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国保警察陈峰等四个人闯到家里将董志花带到新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审讯,他们还在“起诉告知书”上谎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向董志花宣读,其本人听后无异议”。 董志花被构陷的所谓“案子”,日前,被移送到泰安市肥城检察院。(二零二三年十月八日)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法院欲对新泰市法轮功学员董志花女士进行非法庭审。
迫害类型: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68751.html#231128222710
山东新泰市法轮功学员董志花面临非法庭审
二零二三年十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66882.html#2310720312
山东省新泰市董志花被构陷到市检察院
策划推动迫害法轮功-政法委610人员遭恶报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信息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71130.html#1871604155
相关单位及个人:
新泰市六一零办公室:
主任 张新德 13583876288、7210287(办)、7078288(宅)
副主任 赵伟 7237654(办)
新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马彦(女),新泰市公安局“610”主任,13605381212,7103062(办公室)7103259
冯大勇,新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13853813269 7103065(办公室)
(于 玲,冯大勇之妻,新泰市公安局车管所主任13853812579)
陈峰 18562358467(此案主要办案人)
教导员 李同军 13705485977,办7103061
国保二中队警察 钟崇涛 13953855777
副队长牛某某13562836999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泰市公安局
:
陈峰
新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
冯大勇
肥城市检察院
北师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3年12月4日 02: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