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八月八日,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法院将对大法弟子张香芹、王丽芬进行非法庭审。
迫害类型: 非法审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八年八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72018.html#188223510 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大法弟子张香芹、王丽芬面临非法庭审
相关单位及个人: 主审:马伟霞 06357386620 陪审:许君 15963177111 办事员: 18596351870 任善林18596351882 隋德民13863520003 冯永波13706357026 谢海华13963011588 马强18596351810
责任单位及恶人: 莘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18年8月22日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