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芳
简介:
李家芳(Li,Jiafang),
女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临沂市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刚刚踏上辽河油田工作不久的李家芳,已经走入了法轮大法修炼。面对中共抹黑法轮功,李家芳义无反顾的踏上了进京上访的列车。到了北京,她为了说句真话“法轮大法好”,被公安国保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劳教三年。上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合法合理合情。李家芳被非法劳教三年,这是国保责任人在执法犯法。 二零零二年,李家芳历经苦难,遭受劳教所种种非人折磨后,走出了黑窝。然而,她却失去了辽河油田那份优越的工作。从此以后,李家芳用她的聪明才智,一直在高新企业兢兢业业的做工程预算工作,每月每年的经济收入是很好的。加上李家芳父母生前的积蓄都留给了她。李家芳的五张银行卡上钱的来源是其合法的经济收入。国保不但不归还这五张李家芳的银行卡,还想用莫须有的罪名黑掉这五张银行卡。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晚七点钟左右,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派出所警察兰山公安分局国保警察褚延山、王建军等人非撬开李家芳家的防盗门,破门闯入屋内,绑架了独自一人在家中的年轻法轮功学员李家芳。警察非法抄家,其中五张银行卡、约五十万的个人财产也被非法拿走。 李家芳被非法关押在临沂市兰山区洗脑班27天,之后被送到临沂市看守所,非法关押8个多月,期间构陷案卷因证据不足,两次由检察院退回公安。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五日,兰山区法院在临沂市看守所非法庭审李家芳。 在对李家芳非法开庭时,由于长期被迫害,李家芳行动不便,是被几人抬上法庭的,开庭时,不让家人旁听,而且临沂610、国保大队操控临沂律监会给李家芳的辩护律师所在地天津律监会发函,天津律监会来了两个人,以辩护敏感案件必须上报律监会为由,为难律师。 李家芳被非法判刑四年。公检法构陷她的整个过程完全违法违宪。她家人要上诉。 李家芳被枉判四年后,于2019年4月4日被非法送至山东省女子监狱,直至5月份,接到李家芳在监狱打来的电话,家人才知道李家芳被送到济南已经一个多月了,李家芳在狱中身体状况不是很好,走路需要两个人搀扶。家人表示会继续申诉,并依法控告公检法相关办案人员。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一个受害者家属一年多来上告无门的辛酸历程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86853.html#1951201842
山东临沂国保的暴恶行径
年关前-山东省临沂市30余人在冤狱中受难
山东临沂市善良女士被绑架构陷、抬入法庭判刑
山东临沂兰山区大法弟子李家芳被非法开庭
山东临沂市国保撬门绑架李家芳-抢劫财物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1)-368045.html#18526231444
相关单位及个人:
临沂国保队:
国保大队:地址:兰山区考棚街1号,邮编276001 区号0539
王凤忠 大队长0539-7305721
尤振东 教导员0539-7305025
孙洪资 副大队长0539-7305720
褚延山 副所长0539-7305720
张 进 中队长0539-7305725
王 静 副所长0539-7305725
沈学波 副中队长0539-7305725
庄 霞 中队长0539-7305739
王建军 指导员0539-7305739
刘合福 二中队科员0539-7305739
毛建霞 指导员0539-7305720
办案人员刘某18553977122 褚延山18553977123队长孙洪资13953953278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临沂市610办公室
济南市女子监狱(山东省女子监狱、山东省兴业发展公司)
临沂市洗脑班
临沂市公安局
:
刘合磊,
王建军
临沂市看守所
兰山区公安分局
:
褚延山
兰山路派出所
兰山区法院
:
刘西刚
临沂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19年7月24日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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