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彩霞
简介:
方彩霞(Fang,Caixia),
女 ,
59岁 ,
辽宁省大连市革镇堡法轮功学员。家住大连甘井子区。二零零零年一月,方彩霞因粘“法轮大法好”标语,被机场前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到姚家看守所,后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因方彩霞拒绝“转化”,遭各种体罚,每天二十四小时只准上两次厕所;被关小号十三天;每天二十四小时被固定在铁椅子上,裤子粘在臀部肉上,一活动,裤子与臀部皮肉一起从臀部剥离,钻心疼痛。狱警还对她非法加期了三个月。 二零零二年期间,在马三家女二所遭受严重迫害的大法弟子有:方彩霞、夏宁、王丽、王付丽在三大队遭迫害,潘静、米艳丽(二大队)、张春梅、田丽、胡英、张海燕、苏意文、王云洁、孙娟、王翠英、李黎明、姜伟、孙艳君、齐振荣、宋秀婷、宋彩虹等人。 二零零三年七月恶警黄海雁又叫周雅娟坐小凳。长期冷冻加上精神上的摧残,她绝食了(这里还有孙娟、方彩霞,已绝食一个多月了,恶警石宇每天叫转化学员给她灌食)。 王晓峰曾叫嚣:“我想给你们加期太容易了,我的一句话就能给你加期,随便一个什么理由就能给你加期”。对于个别加不了期的学员,它就逼迫学员作假证。加期最长的为一年,更甚者将弟子直接送入监狱。超期非法关押大连大法学员方彩霞两个多月。 用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毒打、电击、关小号、强行灌食和注射药物,强迫罚蹲、罚 “燕儿飞”,强制洗脑。剥夺睡觉权利,电击,铐吊受害人,逼致受害人精神失常,迫害致受害人胳膊断,两腿变残。迫害法轮功学员田莉、李晓艳、潘琦、韩艳文、李黎明、宋彩红、李冬青、阜新宋桂云。迫害法轮功学员董晓艳、方彩霞、魏洪波、王霞、邢飞、吴艳秋、李波、何辉、扬凤英、周海艳、张静、刘丽娟。迫害法轮功学员崔亚宁,刘凤梅,林艳,张会双,李素珍, 基本犯罪事实: 强制洗脑,电棍电,铁丝抽,凌辱折磨,扒光衣服反复电击,打昏死后浇冰水,威胁恐吓,剥夺受害人的起诉权利。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七日被“追查国际”通告追查。 二零一零年四月三日,方彩霞去甘井子区革镇堡大集赶集,在公交车站给人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革镇堡派出所警察绑架。期间,方彩霞因抵制照相、拒绝做脑CT,遭警察拳打脚踢、电棍电脸、强行注射药物等。四月二十五日,派出所警察将她劫持到姚家看守所,警察是拽着她的长头发在地上将她拖进去看守所,把她的衣服、裤子和鞋都拖烂了。在姚家看守所,方彩霞绝食抵制非法关押,遭强行灌食,狱警让好几个男犯人把她按住,从鼻孔往食道里插管,有一次把鼻饲管插到了气管里,拔出管子时管子上都是鲜血,然后接着插……方彩霞一度被迫害致喘不上气,被送医抢救。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六日,方彩霞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她拒绝“转化”,被劳教所狱警强迫干高强度超体力的奴工劳动。方彩霞于二零一一年十月二日结束非法劳教。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一日以张君、张磊等为首的恶警对大连法轮功学员梁宇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迫害,并叫嚣“让你们看到一个全新的梁宇”。一周后她们的迫害没有动摇梁宇,恶人的嚣张气焰被打击。无奈于十月十八日将梁宇、方彩霞、高德英、王金凤、孙连军、李春红六名法轮功学员调至一、二大队和普通劳教人员一起从事高强度的超体力奴工劳动。 辽宁省大连地区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绑架了多名法轮功学员,租住在大连湾的法轮功学员方彩霞被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派出所绑架,家中电脑、打印机、师父法像、大法书籍都被掠走。 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上午,方彩霞家属到甘井子区检察院交涉,检察官庄宁在一楼信访大厅里接见了家属。庄宁对给方彩霞聘用律师阅卷一事,发了不满情绪,说既然有律师,一切都按照章程和程序办,对方彩霞儿子说:年前你妈可能会庭审,不一定判,年后判。实际在未聘请律师之前,庄宁就说过,年前要把方彩霞的“案子”送至法院。方彩霞的儿子勇敢直接表达出了他自己的意见,对庄宁一直坚持说:我妈没犯罪!你不要给送庭审! 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庄宁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把构陷案卷送至大连甘井子区法院,法官郭丹华。 大连甘井子区法院欲于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下午一点半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孔庆春、方彩霞。法官称,法轮功的案子不允许辩驳,律师只可以对物证辩护。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方彩霞、孔庆春。检察官庄宁陈述所谓“案情”后,审判长问他给出的罪名是什么,审判长问了他一句:“有这个罪名吗?”于是他又换了一个罪名,后来翻了翻卷宗,又换了一个。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于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对方彩霞、孔庆春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开庭时间共计45分钟。 大连法轮功学员方彩霞、孔庆春家属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去甘井子区法院找法官郭丹华要求放人。郭丹华没有面见家属,家属与其通了电话。家属说:“法庭上,律师已经从法律的角度做了无罪辩护,有理有据。 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方彩霞、孔庆春一审被非法判刑四年,律师已于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向大连市甘井子区法官郭丹华递交了上诉材料,郭丹华已将上诉材料送至大连市中级法院,二审法官杨爽。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大连市中级法院法官殷传茂用快递给孔庆春、方彩霞的律师分别发了一封快递,内容是对孔庆春、方彩霞案的处理意见:维持一审判他们二人四年的刑期的结果。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日,方彩霞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 方彩霞的儿子二十来岁,患有抑郁症,在母亲被非法关进监狱后,多次到监狱去探望她。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辽宁省大连地区法轮功学员方彩霞儿子到沈阳大北监狱(监狱城)看望方,监狱方面从上午一直拖延到下午才让见面。见面前,又盘问了方儿子很长时间(监狱方面配有专人录视频)。见面时,队长狱警全程在监听,方的后面还跟随两名狱警看护。据狱警讲,方从九月份转来一直是拒不转化的坚硬分子,也不配合监狱方面的劳动改造工作(强迫体力劳动)。方儿子说,见面时间不到半小时,方的状况看起来很不好,显得瘦弱单薄和憔悴,很令他担忧!临走时队长和狱警不报姓名,也不给留监区的电话号码。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二十来岁的儿子与律师探望了方彩霞。方彩霞被监狱迫害得极其憔悴。儿子在会见结束时晕倒,直到回家才清醒。还有一次,儿子去监狱探望方彩霞后,情绪不好,之后很长时间,不能出远门,而家属中,能去探望方彩霞的也只有她唯一的儿子。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日后,辽宁省女子监狱电话告知她的家属,不准上监狱去看望方彩霞,不准给方彩霞存钱。家属问为什么?对方说是“上面的命令”,为此家属很担心。 方彩霞将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七日结束冤狱。 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下午两点左右,大连辛寨子派出所警察窜到到了方彩霞家,给她拍了照,并说:“这是为‘保’二十大,挖地三尺也得见到你这个人。‘二十大’之前这段时间,一周我得见你一次。”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早上,大连市人民路派出所的两名警察到方彩霞打工的客户家要把她带走,声称她贴不干胶时被监控看到了,后来又叫来十多名警察,据说其中有局长、还有国保的一共大概十几个人,其中有一个叫曹迅兵的,他们找到一沓还没贴的不干胶,就把她带去姚家看守所了。据说涉及中山分局、大连国保大队参与迫害。 二零二五年七月九日,家属见了大连中山分局国保副队长曹迅兵,希望他不要构陷方彩霞。但曹迅兵还是要把构陷方彩霞的案子往检察院送。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家属去了青泥洼桥派出所,在青泥洼桥派出所联系到这个刑大姓周办案人(+86 18342219679),中午十一点多他打电话给家属,说方彩霞案件现在刑事拘留,下一步交法院判刑,家属要求不要把事情扩大,但是姓周的办案人执意要移交检察院,态度与曹迅兵如出一辙。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方彩霞的儿子吴琦去大连市青泥洼桥派出所索要方彩霞的拘留通知书、物品扣押清单等,却被青泥派出所刑大一中队的办案警察周某扣押,并找来中山区国保副队长曹迅兵阻挠了解案情,诬蔑他“勾结境外势力”,扣押数小时才将他释放。当时周某、曹迅兵等三名警察以威胁加恐吓的方式让方彩霞儿子做了笔录,还强行拿其手机,并翻查其档案袋的文档。他们恐吓方彩霞儿子,不准把这些情况曝光到明慧网上,曹迅兵恐吓方彩霞的儿子说把他拘留15天。 这三人在非法审讯方彩霞儿子近两个小时才让其离开。周某把方彩霞拘留通知书给了方彩霞儿子,他们违法的把落款(通知日期)写为六月二十三日。没有给物品扣押清单。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上午,方彩霞的儿子吴琦及其委托律师在通过中山分局门卫、督察、信访的警察联系沟通下,国保曹迅兵在信访接待室接待了两人。介绍了方彩霞案件情况,但在依法听取辩护人意见时,对辩护人提交的中国新闻社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的新闻稿大致内容:是江泽民个人污蔑法轮功为邪教。听到江泽民三个字,曹迅兵突然气急败坏的大声威胁律师,你来北京干什么!是不是要学王全璋要进去!并多次大声的手指着方彩霞儿子:“我找人收拾你”,曹多次戳方彩霞儿子身体,大声恐吓他。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下午,律师会见方彩霞时候也反映:曹迅兵多次辱骂方彩霞并上手要打她。曹迅兵威胁要判她几年,说请律师没用。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方彩霞的案子已经被移交到检察院。七月二十四日,辩护律师向检察院办案人陈放(+86 39866350)递交了证据材料。 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辽宁大连方彩霞的儿子接到刑侦大队一中队周正的电话,说方彩霞已被批捕。从七月三十日至今的两个月时间,公安罗织“证据”。九月二十九日,方彩霞被构陷到了检察院。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前后,曹迅兵(恶人榜号码15566404000)非法提审方彩霞,哄骗其认罪就轻判,曹迅兵说是最后一次见她。 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中山分局派出所的办案人又来提审,告诉方彩霞案子送检察院了。但是送检察院,理应通知方彩霞律师,中山分局没有通知律师。 二零二五年十月九日下午,检察院送来提告通知,方彩霞不签字,但是别人给签了,方彩霞收到后,给撕毁。 二零二五年十月九日,律师到中山区检察院拿到阅卷。中山区检察院案管说,要把案子送到甘井子区检察院。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七日,方彩霞的案子从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检察院转送到了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日,家属今天和庄宁(音)检察官见面了,拿给庄宁看的材料他全都拒绝,讲真相他也不听。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甘井子区检察官庄宁通过家属辩护的申请,但不让家属见方彩霞。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方彩霞被甘井子检察院检察官庄宁和助理孟婉莹(音)提审。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庄宁检察官拒绝见方彩霞的辩护律师,他让助理孟婉莹(音)带律师去看所谓的监控视频证据,也并没有看清谁是谁,也没有看到谁粘贴什么的所谓的证据。他们根本没有所谓的证据。 方彩霞的家属辩护人的阅卷和会见申请被检察官庄宁拒绝了。 方彩霞家属给检察官庄宁(恶人榜)打电话,询问方彩霞案件情况,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七日案件到了甘井子区检察院,已经过了一个月了,是要退卷还是法院。庄宁态度不好,他说是法院。 方彩霞被绑架的案子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日上午到了法院,还没有立案。十二月五日,方彩霞家属把亲友辩护人申请送给法院了,向刘丽娜法官(+86 0411 82793753 )提出要做亲友辩护人,阐明了法轮大法好,方彩霞无罪,做无罪辩护。 法官刘丽娜已经同意亲属辩护人了,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其助理却通知家属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家属又到法院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法官助理还拍照了原件。助理打电话给法官刘丽娜,她说不行,要家属证明他妈妈方彩霞是他妈妈。 十二月十九日,家属到甘井子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次,第一次是公安认为这身份证、户口本就符合证明亲属关系,只得复印了户口本,写上用于辩护人开庭使用。家属给送法院,刘丽娜助理说这个还不行,得要户籍证明的。 家属二次到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也很挠头,还打电话给法官,没接,打给助理之后,公安只好开了户籍证明。家属又给法院后,助理说还不行。家属打电话给法官,法官刘丽娜再要出生证明。家属第三次到政务服务中心,公安说:96年后出生的才有证明,家属年份的没有。家属让公安给法官打电话,问问怎么办?公安不打,她说,再打电话就是干仗了。公安也觉得法官这样很不好。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甘井子区法院对方彩霞非法庭审。详情待查。 二零二六年一月八日,辽宁省大连法轮功学员方彩霞在甘井子区法院3号法庭被非法开庭。其子吴琦在开完庭后被抓。 吴琦一直积极为母亲奔走,为此曾遭中山分局国保曹迅兵威胁。二零二六年一月五日、一月六日连续两天都有四个警察去吴琦家骚扰,没见到吴琦。一月八日,吴琦在开完庭后被抓。 辽宁省大连市59岁的法轮功学员方彩霞,二零二五年六月被当地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大连市姚家看守所构陷,二零二六年一月八日遭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庭审。半年的关押迫害导致方彩霞在开庭时状态很憔悴、虚弱、面容枯槁。方彩霞在庭上说话没有力气,气若游丝,以至于在庭的其他人难以听到,走路也没有力气,她弱不禁风、步履蹣跚。 下午四点左右开完庭,方彩霞的儿子吴琦(家属辩护人)刚出法院,就被甘井子区辛寨子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派出所。一个派出所警察给的书面通知是涉嫌传播×××,家属没签。讯问家属的警察叫潘力。警察要做笔录,家属保持沉默,拒签。晚上八点左右,方彩霞的儿子吴琦才回来。 方彩霞祖籍河南贫困山区,后来嫁到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生活一度十分艰难。一九九八年,方彩霞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身心变化巨大,待人和善,与邻里和睦相处。方彩霞因坚持真善忍信仰,过去曾两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判刑,累计遭受近九年冤狱迫害。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方彩霞在雇主家做家政时,被青泥派出所警察闯入绑架。现场来了十多名警察,包括中山公安分局人员,其中有国保副队长曹迅兵。警察称通过监控发现她张贴真相资料,将她劫持至姚家看守所非法关押构陷。七月十七日,方彩霞的儿子吴琦及其委托律师在信访接待室面见国保副队长曹迅兵时,曹迅兵曾气急败坏的大声威胁律师:“你北京来干什么!是不是要学王全璋要进去!”并多次手戳吴琦大声恐吓:“我找人收拾你!” 二零二六年一月八日的所谓“开庭”上午九点二十左右到十二点左右,下午一点二十左右到四点左右,在甘井子区法院三号法庭。吴琦和北京律师出庭作为方彩霞的辩护人。 庭中家属辩护人和律师辩护充分讲明,大连市中山分局国保曹迅兵、刑侦大队周政等人提取的所谓“证据”的不合理、不合法之处很多,证人也无人出庭,并告知庄宁(公诉人、检察官)及刘丽娜(审判长、法官),办案终身制追责的条文。庄宁伙同刘丽娜缩减家属辩护人和律师的发言时间、多次打断辩护意见、不尊重当事人方彩霞、不予原物逐字逐句质证(仅以黑白打印的图片案卷作为所谓的“证据”)、书记员不记家属辩护人的大段辩护词等等,在法庭上蓄意违法犯罪。 旁听人员,法院只给方彩霞亲友这边两个旁听名额。另外的几个参与旁听的人不是家属所认识的人,这些人和公诉人庄宁有说话,他们可能是熟人。 五个多小时的非法庭审过程中,方彩霞身体一直比较虚弱,说话声音很小,但是思路清晰,否定迫害的态度坚定,除了是否认罪、是否同意对辩护人的授权等个别问题外,对于公诉人和法官企图构陷定罪的发问,一概不回答、不配合公职人员的迫害犯罪。 这场所谓的“庭审”就是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法院的庄宁、刘丽娜等人的一场违法犯罪表演。 开庭之前,审判长问方彩霞和辩护人是否要求回避时,辩护人提出两种人应回避对案件的审理,一种是此前有过办理同类案件、即存在迫害犯罪前科劣迹的人,这种人为了保障此前的迫害案不被推翻,肯定会继续选择违法制造冤案。另一种应回避的人就是共产党员,因为共产党信仰的是无神论,和法轮大法有神论冲突,更重要的是,本案主要定罪“证据”是不干胶粘贴“中共是邪教”、“中共是恶魔”,从而使共产党员和本案产生利害关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于非法提起公诉的甘井子区检察院检察官庄宁,还有一项应当主动回避的理由是,二零一七年方彩霞遭到非法审判时,庄宁以代理检察官身份参与了非法公诉。 和其它迫害案处理回避问题一样,法官刘丽娜装模作样宣布休庭十分钟后,以辩方提出的回避事由不成立为由,决定不回避,并不允许复议。(非法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庄宁发问时,以咄咄逼人的态度一再追问方彩霞能不能确认他究竟是否参与二零一七年案件,仿佛他遭遇重大诬蔑与不公。从后来开庭过程中庄宁提供的迫害证据可见,在二零一七年迫害案中,庄宁对方彩霞提出的量刑建议是三到七年。由于此案的特殊性,庄宁对此案应回避,却拒绝主动回避、拒绝被要求回避。) 由于迫害案的所谓主要“证据材料”是从方彩霞住处非法搜查到的几十个“中共是邪教”、“中共是恶魔”粘贴,以及中山区范围内楼道中张贴的同样粘贴,所以庭审过程中绝大部分时间都在围绕“中共是邪教”、“中共是恶魔”进行出示、质证、识别、辩论,法庭上“中共是邪教”、“中共是恶魔”的声音不绝于耳。特别是检察官庄宁,每念到这十个字时慷慨激昂。 迫害案中的另一个争议焦点是大连市公安局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支队出具的所谓“认定意见”。辩护人指出,做出这样的认定意见,相关机构和人员应当有资质,而且相关人员应该有宗教、神学、出版物鉴定方面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对“邪教宣传品”的认定,就是对邪教的认定,认定邪教种类不应超出公安部39号文件发布的14个邪教。更进一步说,邪教不应该成为一个法律术语,一个信仰是不是邪教,不是立法、行政、司法机关说了算的。辩护人还向法庭提交了甘井子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刘红霞过程中刘红霞家属得到的大连市公安局的信息公开答复,证明大连市公安局反邪教办公室没有鉴定机构资格证书,法官收下了该份证据。 辩护人还强调了要求辽宁省公安厅公开大连市公安局具备出版物鉴定资格的相关信息、但辽宁省公安厅自知理亏不作为的事实并提供了证据,让法庭看到,在伪造、无效的“认定意见”这个问题上,公安部和省公安厅自知理亏,不敢给大连市公安局背书。作为基层司法人员,有何底气为两级国保人员的犯罪背书?! 对于辩护人发表的针对“认定意见”的观点,公诉人庄宁大部份没有回应,只是说,“认定意见”属于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条中具备专门知识的人做出的认定,不适用法律对鉴定机构的资格要求。意思是说,没有鉴定机构资格证书也可以出具“认定意见”。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摧残性灌食 ;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
抄家;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
骚扰;
威胁/恐吓;
打骂;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审讯;
非法关押;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批捕;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遭半年关押面容枯槁 大连市方彩霞被非法开庭
大连方彩霞被非法开庭,其子吴琦被抓
曾三陷囹圄近九年-大连方彩霞又遭非法庭审
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方彩霞面临非法庭审的时间
辽宁大连方彩霞被构陷 家属做亲属辩护人 屡遭法官刁难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503729.html#251215221427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503521.html#251210223725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503463.html#25128204641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503375.html#25126222257
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方彩霞被迫害的消息更新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503009.html#25112620423
辽宁省大连市方彩霞迫害消息更新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501784.html#251022224449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501760.html#25102122826
辽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方彩霞被构陷到检察院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501361.html#25109201037
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方彩霞被构陷到检察院
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97831.html#25730222632
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97875.html#2573120255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97346.html#257200221
大连法轮功学员方彩霞被劫持到姚家看守所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96661.html#2563021564
辽宁大连法轮功学员方彩霞被绑架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49754.html#22101224815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02618.html#2031722307
2020年1月份中共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
大连地区在大年期间12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
陈淑英、周亚芳等法轮功学员在辽宁女子监狱遭迫害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97524.html#191225224655
大连方彩霞被冤狱十分憔悴-狱方禁止家属接见
大连警察侵吞公民财产-徇私枉法
方彩霞被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得极其憔悴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
辽宁大连法轮功学员方彩霞被劫持入狱
辽宁省大连中级法院维持一审对孔庆春、方彩霞的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50673.html#1775222026
方彩霞与孔庆春的上诉状已送至大连市中级法院
大连法轮功学员方彩霞与孔庆春已上诉
大连法轮功学员方彩霞、孔庆春被非法判刑
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方彩霞、孔庆春遭迫害补充
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第二次庭审方彩霞、孔庆春
大连法轮功学员孔庆春、方彩霞面临再次开庭
大连市方彩霞、孔庆春被非法庭审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通知方彩霞、孔庆春非法开庭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44111.html#1731023402
大连法轮功学员方彩霞被构陷案卷送至法院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40686.html#1719235816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39460.html#161227231817
2016上半年大连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31837.html#16723233248
大连地区法轮功学员方彩霞被绑架
辽宁马三家劳教所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
大连市目前被非法关押迫害的法轮功学员
辽宁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十年遭受的迫害
马三家女二所二零零二年底对大法弟子的疯狂迫害
曝光王桂香残害法轮功学员的主凶王晓峰(图)
在马三家遭受的肉体和精神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中山区公安分局: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世纪街18号,邮编116001
电话:0411-82804361、0411-88052195、0411-82637821
局长:朱胜瑶
办公室:0411-88052022、0411-82640661
国保大队:0411-82653620
治安大队:0411-88052189
刑侦大队:0411-82387308责任一中队警察周某18342219679
中山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大众街11号,邮编116001
电话:0411-82741400
检察长王志鹏
办案人陈放0411-39866350(方彩霞案)
甘井子区检察院:
地址1: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3号,邮编116039
地址2: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东纬路10号,邮编116032
电话:0411-82741400、0411-86601656、0411-86105024
检察长王立乾
办案人庄宁(音)0411-39915156、工作电话:39915156(大概是在2017年他曾办过方彩霞被绑架的案子)
甘井子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邮编116039
电话:0411-86574634
院长:李奎哲
法官:刘丽娜(方彩霞案)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
石宇,
张君 ,
王晓峰 ,
张磊
大连市公安局
甘井子区法院
:
郭丹华
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
大连市610办公室
大连市政法委
辽宁女子监狱
姚家看守所
大连市中级法院
青泥洼桥派出所
人民路派出所
大连市辛寨子派出所
辽宁省沈阳市大北监狱
甘井子区检察院
:
庄宁
大连市维稳办(大连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连中级法院
:
殷传茂
甘井子区红旗派出所
甘井子区红旗镇派出所
大连市中山区国保大队
:
曹迅兵
中山区检察院
革镇堡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6年1月13日 05:36
|